市局机关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一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建办负责制定***市局疫情防控指南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办公室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的准备和存放。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日常消毒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其内部办公区域的日常消毒。我局设立疫情防控联络员:办公室****,负责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接受辖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承担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和指导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二、建立出市出省备案制度。非必要不出市、出省。离开本省、本市除按请假规定执行外,离开本省的须报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并于返回12小时内报备行程。严禁去疫情重点地区出差、旅行。三、建立健康预检登记制度。所有进入办公区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各项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自觉配合核酸检测。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核验并登记,无异常且与被访者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四、建立员工日常健康监测制度。每个科室设置1名健康监测员,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日早晨和中午两次询问科室人员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每日2次报科室人员健康状况,杜绝带病上岗、带病工作情况。工作期间如有发热等可疑情况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安排专车送其到发热门诊处置,并对其工作的场所实施预防性消毒。五、规范日常消毒制度。坚持物理消毒为主,减少化学消毒剂的使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对办公室进行开窗通风30分钟,办公区域如未出现发热等异常人员时,不建议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加强值班室、、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人员接触频繁部位的消毒,每日上午下午各1次。在入口处、电梯间及卫生间等地点提供手消毒剂,减少交叉污染和做好手卫生。六、引导工作人员少扎堆、少聚集。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本土无疫情发生时,不建议在办公场所戴口罩。七、严格会议活动管理。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范围,规范做好入会人员筛查、通风消毒、间隔落坐、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部门举办、承办、牵头的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责任,负责制定会议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八、强化饮食安全管控。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九、规范处置突发异常情况。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经相关部门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十、加强宣传学习。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各科室要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分组学习、个人自学,重点学习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制度规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要制定学习计划、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原原本本学、扎扎实实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能够做到“防控制度了然于心、防控知识应知尽知、防控技能全面掌握”,为疫情防控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技术保障。附件:1.**市**局机关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附件1**市**局机关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体系***局局机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在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局机关建立内部应急处置机制。成立由***局副局长***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应急处置小组。下设具体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党建办、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工作协调等;医疗后勤组(办公室牵头,物业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负责医学处置、防护、消毒等;信息数据组(办公室)负责统计报送数据、信息等;宣传教育组(党建办牵头,各科室分工组织学习)负责信息宣传教育等。二、处置流程1.现场处置。工作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立即安排到***局局机关临时留观室(520室),并报疫情报告人***同志(电话:****),进行体温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同时,记录密切接触者。2.送医上报。根据前期每日健康监测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送医院发热门诊。(3)信息数据组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属地疾控机构、主管部门。三、应急启动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局局机关立即启动以下工作:1.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3.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社会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4.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要居家隔离,满足复工标准后方可回单位。四、有关细则1.就诊指引(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2)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3)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向***局局机关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3.复工管理事项(1)患病人员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工前持医院病愈证明方可复工。(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复工,由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复工。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分院联系电话:***;***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附件2可疑症状者信息监测记录表科室: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共同居住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体状况时间体温是否干咳是否腹泻是否乏力其他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第6天第7天第8天第9天第10天第11天第12天第13天第14天第15天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