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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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将数字化改革纳入市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县(区)局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任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下面是网友为您分享的文档范本,供您参考学习,喜欢的话就下载吧!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和《舟山市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为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1+5+2”的总体架构、市委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省厅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以“一朵云”“一张图”“一平台”及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舟山节点为支撑,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为核心应用的信息化体系。开发应用“空间码”,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打造一批有舟山特色的应用场景,全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联通的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架构“数字国土空间”,加快治理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从技术理性向制度理性跨越,实现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二、主要任务(一)深化平台迭代升级1.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围绕迭代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核心业务流程再造、多场景协同应用,以数字化重塑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治理“数字空间”。面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要求,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数据归集,聚焦涉密涉敏数据归集应用,持续完善应用支撑、服务保障的中枢,实现对核心数据的分布式归集和闭环管理,形成基础“底图、底板、底线”。2.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舟山节点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按照空间治理需求,建设省域空间治理平台舟山节点,将可被共享的相关数据与服务进行接入整合,建立自然空间、人造空间和未来空间等数据为一体的空间治理数据库(一库)地理信息子库,用于支撑应用场景建设及向其他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重点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管理的应用场景,而空间治理平台重点建设跨部门业务应用场景,两类场景将共同注册到空间治理应用场景门户,共同形成“空间治理场景”的全景视图。3.“一码大串联”——创新应用“空间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融入“空间码”机制,通过空间地块信息关联,实现地块本身数据的图属关联、前后续业务环节的关联、主支线业务的关联,以此为基础,实现规划编制、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全业务阶段的一码串联,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数据治理体系,持续对数据进行清理、规范,不断提高“一张图”数据的真实性、现势性和一致性。完成地块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的一码串联,为进行一码查询、一码共享、一码监管、项目全生命周期追溯等奠定基础。(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二)加强数据共享利用1.加强数据仓建设。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载体,建设市级合仓、县级分仓,系统内聚焦规划、现状、管理类数据,推进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相连,接收省级回家数据,同时与省域空间治理平台舟山节点相连,接收其他部门数据。(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2.加强数据归集。根据浙江省一体化数据资源系统建设的要求,做好信息系统编目和公共数据归集工作。明确数据归集主体责任,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定期开展数据质量巡检,将数据质量责任压实到数源部门。遵循“分兵把守、各自建设、统一服务”的原则,强化数据的全面汇聚、融合、联通,促进信息互通共享,构建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体系,统一支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和对外服务。(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3.加强数据治理。制定数据治理细则,加强源头治理,明确数据生产者主体责任,确保各类数据按统一数据标准进行生产,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基于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的统一归集功能,开发对应工具,按照场景应用要求,对归集数据进行格式转换、位置匹配、属性整合、融合处理等,并根据“空间码”赋码办法,对数据的空间和属性关联关系进行预处理,形成规范有效的应用数据成果,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4.拓展数字化支撑场景。(1)建立舟山市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数据体系。在统一的标准规范下整合、集成、规范、扩展现有的测绘、规划、土地、矿产、海洋、林业等数据,构建地上地下、陆海相连、二三维一体的自然资源大数据体系,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一张图”。(2)拓展多维前端感知手段。充分利用摄像头、无人机、卫星影像等智能监测感知设备拓展监测手段。(3)充分整合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感知设备。整合对接原林业、海洋及各地已建成的摄像头监控网络,实现监控范围拓展。(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单位: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三)建设一批应用场景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信息化总体建设方案和舟山实际情况,将应用分类体系划分为调查监测、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五类。在开展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摸清舟山市自然资源信息系统使用现状,充分利用省部已经建成和将要建设的系统,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夯实基础、急用现行的原则。对于明确使用省、部级统建系统的,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正确性。对明确需要舟山市自建系统的,需做好详细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确保应用系统建设的顺利开展和使用。1.部署省、部级场景应用。对明确使用省、部级统建系统的,做好数据对接和共享,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正确性,并根据省、部级推出的综合场景结合舟山特点进行应用。(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2.参与省级场景试点。抓好市级负责的省级场景项目的试点建设(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协同处室:局各相关处室),抓好县(区)负责的省级试点项目的试点建设(牵头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协同处室:改革发展处、各相关处室)3.建设舟山特色场景。对确需舟山市自建系统的,需做好详细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确保应用系统建设的顺利开展和使用。(1)开发舟山市自然资源“云账簿”多跨场景(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主要包括:①天巡地查--耕地监管子场景(牵头处室:总督察办)②土地项目批后监管场景(牵头处室:开发利用处)③涉海项目监管场景(牵头处室:海域海岛处)④智能准入场景(牵头处室:开发利用处)(2)不动产智治舟山场景(牵头处室:不动产登记中心)(3)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应用(牵头处室:空间规划处)(4)其它场景(牵头处室:各相关处室、各县(区、功能区)局)(四)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与全市数字化改革的融合根据市委、市政府数字化改革重点工作,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工作。1.融合对接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对接市一体化智能化数据平台。所有前端应用都集成于“浙里办”“浙政钉”中。集成应用,做好组件共享,加强数据归集,政府网络统一按市政府要求使用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安全,完善数据仓建设。(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各相关处室)2.融合对接市党政机关智治系统。对接市党政机关智治建设方案,配合抓好涉及党政机关智治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内容。(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3.融合对接市数字政府系统建设。对接市数字社会建设方案,配合抓好涉及数字政府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内容,着重抓好自然资源“云账簿”多跨场景项目的对接。(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信息中心、各相关处室)4.融合对接市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对接市数字经济建设方案,配合抓好涉及数字经济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内容,。(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行政许可处、各相关处室)5.融合对接市数字社会系统建设。对接市数字社会建设方案,配合抓好涉及数字社会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内容,着重抓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应用项目的对接。(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相关处室)6.融合对接市数字法治系统建设。对接市数字法治建设方案,配合抓好涉及数字法治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内容。(牵头处室:局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同处室:测绘处、各相关处室)(五)建立完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基础网络环境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1.完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依托于舟山政务云,整合形成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络环境,包括政务外网,政务内网,业务专网,以及互联网,为业务流转和系统对接建立“高速公路”。(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协同处室:办公室)2.建立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网络环境的运行监控和应用层面的安全防护,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关键软硬件的自主可控,从而建成具备安全保密和方便高效能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推进信息化系统的运营绩效管理,定期分析系统运行情况,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牵头处室:信息中心,协同处室:办公室)三、工作计划(一)近期目标(2022年12月底):迭代深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推动数据归集、业务协同以及数据更新机制完善;推动舟山市自然资源“云帐簿”多跨场景(“云帐簿”二期-自然资源多维度感知监管)等重点应用上线运行,初步建成覆盖全域、共享共用的省域空间治理平台舟山节点,同时通过集成市域空间数据、提供空间治理工具箱、典型应用场景,力争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纵横衔接、统分结合、上下贯通”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中期目标(2022年12月底):全面建成“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的省域空间治理平台舟山节点,通过迭代升级节点功能,深化应用推广,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拓宽平台赋能实际业务范围面。完成“云帐簿”二期-自然资源多维度感知监管,进一步提升空间治理的科学性、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三)远期目标(2025年12月底):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以“一朵云”“一张图”“一平台”及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舟山节点为支撑,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为核心应用的信息化体系,全面增强动态监测、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智能监管、防灾减灾及科学决策能力,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一体化、精细化和智慧化水平,实现从传统管理到精准治理的转变。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实行专班运作,挂图作战。对照省厅、市数字化改革落实到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任务,设立具体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清单,推进具体工作。各县(区)局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围绕数字化改革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二)完善推进机制。按照省厅、市委数字化改革框架,坚持顶层设计与应用创新相结合,市局在开展市级数字化改革的基础上,统筹各县(区)局按省厅、市级规范对接平台、数据仓工作,县(区)局立足市级平台开展试点场景开发,避免重复,建立本级数据子仓,并做好本级党委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三)提升应用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化系统应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化系统应用责任。及时收集并解决信息化系统应用过程中的问题,以用促建,完善系统建设,使数字化改革真正融入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四)加强监督考核。将数字化改革纳入市局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县(区)局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任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每月考进度,双月亮成果,年度评先进;鼓励各地积极参与省级试点、市级试点和特色创新应用,开展相关政策理论、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研究,大力开展改革创新项目,及时总结推广改革模式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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