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3372-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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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犐犆犛83.180犌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33372—2020代替GB/T33372—2016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犔犻犿犻狋狅犳狏狅犾犪狋犻犾犲狅狉犵犪狀犻犮犮狅犿狆狅狌狀犱狊犮狅狀狋犲狀狋犻狀犪犱犺犲狊犻狏犲20200304发布202012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33372—2016《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与GB/T33372—201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6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胶粘剂分类(见第4章);———按不同应用领域,修改、增加了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量(见第5章,2016年版的第4章);———按不同类型胶粘剂,修改、增加了不同类型胶粘剂VOC的检测方法(见第6章及附录,2016年版的第5章及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33372—2016。Ⅰ犌犅33372—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规定条件下的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下简称VOC)含量的限定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本标准适用于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作中间体或未进入流通领域用作生产原料的胶粘剂;———用于任何研究与开发、质量保证或分析实验室中试验或评估的胶粘剂;———脲醛、酚醛、三聚氰胺甲醛胶粘剂;———材料粘接时应用的特殊功能性表面处理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93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2943 胶粘剂术语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13354 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 重量杯法GB19340 鞋和箱包用胶粘剂GB/T20740 胶粘剂取样GB30982 建筑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3782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HG/T2492—2018 α氰基丙烯酸乙酯瞬间胶粘剂3 术语和定义GB/T2943和GB378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狏狅犾犪狋犻犾犲狅狉犵犪狀犻犮犮狅犿狆狅狌狀犱狊犮狅狀狋犲狀狋犞犗犆含量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单位体积或质量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3.2 溶剂型胶粘剂 狊狅犾狏犲狀狋犫犪狊犲犱犪犱犺犲狊犻狏犲以挥发性有机溶剂为主体分散介质的胶粘剂。3.3 水基型胶粘剂 狑犪狋犲狉犫犪狊犲犱犪犱犺犲狊犻狏犲以水为主体分散介质的胶粘剂。1犌犅33372—20203.4 本体型胶粘剂 犫狌犾犽犪犱犺犲狊犻狏犲分散介质含量占总量的5%以内的胶粘剂。4 分类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分为溶剂型、水基型、本体型三大类。注:通常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为低VOC型胶粘剂。5 犞犗犆含量限量5.1 基本要求5.1.1 胶粘剂产品中苯系(苯、甲苯和二甲苯)、卤代烃(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甲苯二异氰酸酯、游离甲醛等单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应满足GB30982或GB19340中的规定。5.1.2 胶粘剂产品明示用于多种用途,取各要求中的最低限量。5.2 溶剂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溶剂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溶剂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应用领域限量值/(g/L)≤氯丁橡胶类苯乙烯丁二稀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橡胶类聚氨酯类丙烯酸酯类其他建筑650550500510500室内装饰装修600500400510450鞋和箱包600500400—400木工与家具600500400510400装配业600550250510250包装600500400510500特殊850a—550b—700c其他600500250510250  a现场抢修用。b重防腐专用。c汽车桥梁减震用热硫化胶粘剂。5.3 水基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2犌犅33372—2020表2 水基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应用领域限量值/(g/L)≤聚乙酸乙烯酯类聚乙烯醇类橡胶类聚氨酯类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建筑1001001501005010050室内装饰装修505010050505050鞋和箱包50—150505010050木工与家具100—10050505050交通运输50—5050505050装配100—10050505050包装50—5050505050其他505050505050505.4 本体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限量见表3。表3 本体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限量应用领域限量值/(g/kg)≤有机硅类MS类聚氨酯类聚硫类丙烯酸酯类环氧树脂类α氰基丙烯酸类热塑类其他建筑1001005050—100205050室内装饰装修100505050—50205050鞋和箱包—5050———205050卫材、服装与纤维加工—5050————5050纸加工及书本装订—5050————5050交通运输1001005050200100205050装配业1001005050200100205050包装1005050————5050其他10050505020050205050  注1:MS指以硅烷改性聚合物为主体材料的胶粘剂。注2:热塑类指热塑性聚烯烃或热塑性橡胶。6 试验方法6.1 取样胶粘剂产品取样按GB/T20740的规定进行。3犌犅33372—20206.2 犞犗犆含量的测定6.2.1 溶剂型胶粘剂VOC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进行。6.2.2 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测定。6.2.3 本体型胶粘剂VOC含量按附录E的规定进行测定。6.2.4 α氰基丙烯酸乙酯瞬间胶粘剂VOC含量按HG/T2492—2018中附录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2.5 VOC含量也可以根据胶粘剂的成分进行计算,当无法计算或者计算和测量结果不符合时,以测量结果为准。7 检验规则7.1 检验项目7.1.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7.1.2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7.1.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最初定型时;———产品异地生产时;———生产配方、工艺、关键原材料来源有较大改变时;———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7.2 产品抽样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份样品,每份不少于0.5kg。7.3 结果判定在抽取的3份样品中,取1份样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测定。如果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定为合格。如果有一项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对余下2个样品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如仍有1个样品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为不合格。8 包装标志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胶粘剂产品,应在包装或产品文件上明示产品符合本标准。4犌犅33372—2020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溶剂型胶粘剂犞犗犆含量的测定犃.1 概述将适量的胶粘剂置于恒定温度的鼓风干燥箱中,在规定的时间内,测定胶粘剂挥发物量。用气相色谱法测定其中低光化学反应化合物的含量,用卡尔·费休法或气相色谱法测定胶粘剂中的含水量,将胶粘剂挥发物量扣除其中的含水量和丙酮、乙酸甲酯和碳酸二甲酯的量,得出胶粘剂中VOC含量。犃.2 测试步骤犃.2.1 通则所有试验进行两次平行测定。犃.2.2 密度按胶粘剂产品明示的配比要求,制备混合试样,搅拌均匀后,按GB/T13354规定的方法测定试样密度,试验温度:(23±2)℃。犃.2.3 试样的挥发物量犃.2.3.1 单组分试样按GB/T2793规定的方法测定试样的不挥发物量。犃.2.3.2 多组分试样按胶粘剂产品明示的配比要求,取混合试样约2g,迅速搅拌均匀后,5min之内按GB/T2793规定的方法测定试样的不挥发物量。犃.2.3.3 试样的挥发物量试样的挥发物量按式(A.1)计算:狑H=1-狑B……………………(A.1)  式中:狑H———试样的挥发物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狑B———试样的不挥发物量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犃.2.4 含水量按附录B规定进行测定。犃.2.5 丙酮、乙酸甲酯和碳酸二甲酯量按附录C规定进行测定。5犌犅33372—2020犃.2.6 犞犗犆含量溶剂型胶粘剂VOC含量计算按式(A.2)进行。ρVOC=(狑H-狑H2O-狑C)×ρs×1000……………………(A.2)  式中:ρVOC ———胶粘剂试样中VOC含量,单位为克每升(g/L);狑H———试样的挥发物量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狑H2O———试样含水量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狑C———试样中丙酮、乙酸甲酯和碳酸二甲酯的质量分数,单位为克每克(g/g);ρs———试样在23℃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1000———转换因子。6犌犅33372—2020附 录 犅(规范性附录)胶粘剂中含水量的测定犅.1 概述胶粘剂中含水量采用气相色谱法或卡尔·费休法进行测定,气相色谱法为仲裁方法。犅.2 气相色谱法犅.2.1 试剂和材料犅.2.1.1 蒸馏水: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要求。犅.2.1.2 稀释溶剂:无水犖,犖二甲基甲酰胺(DMF),分析纯。犅.2.1.3 内标物:无水异丙醇,分析纯。犅.2.1.4 载气:氢气、氦气或氮气,纯度不小于99.995%。犅.2.2 仪器犅.2.2.1 气相色谱仪:配有热导检测器及程序升温控制器。犅.2.2.2 色谱柱:柱长1m,外径3.2mm,填装177μm~250μm的高分子多孔微球的不锈钢柱。(对于程序升温,柱的初始温度80℃,保持时间5min,升温速率30℃/min,终止温度170℃,保持时间5min;对于恒温,柱温为140℃,在异丙醇出峰完全后,把柱温调到170℃,待DMF峰出完。若继续测试,再把柱温降到140℃。)犅.2.2.3 记录仪。犅.2.2.4 进样器:微量注射器,10μL。犅.2.2.5 具塞玻璃瓶:10mL。犅.2.2.6 天平:精度0.1mg。犅.2.3 试验步骤犅.2.3.1 测定水的响应因子犚在同一具塞玻璃瓶中称0.2g左右的蒸馏水和0.2g左右的异丙醇(精确至0.1mg),加入2mL的犖,犖二甲基甲酰胺,混匀。用微量注射器取1μL的标准混样,注入色谱仪,记录其色谱图。按式(B.1)计算水的响应因子犚:犚=犿i犃H2O犿H2O犃i……………………(B.1)  式中:犚  ———水的响应因子;犿i———异丙醇的质量,单位为克(g);犃H2O———水的峰面积;犿H2O———水的质量,单位为克(g);犃i———异丙醇的峰面积。7犌犅33372—2020若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不是无水试剂,则以同样量的异丙醇和二甲基甲酰胺混合液,但不加水作为空白,记录空白液的水峰面积。按式(B.2)计算水的响应因子犚:犚=犿i(犃H2O-犅)犿H2O犃i……………………(B.2)  式中:犚  ———水的响应因子;犿i———异丙醇的质量,单位为克(g);犃H2O———水的峰面积;犅———空白液中水的峰面积;犿H2O———水的质量,单位为克(g);犃i———异丙醇的峰面积。犅.2.3.2 含水量测定称取搅拌均匀后的试样0.6g和0.2g的异丙醇(精确至0.1mg),加入具塞玻璃瓶中,再加入2mL犖,犖二甲基甲酰胺,盖上瓶塞,同时准备一个不加试样的异丙醇和犖,犖二甲基甲酰胺作为空白样。用力摇动装有试样的小瓶15min,放置5min使其沉淀,也可使用低速离心机使其沉淀。吸取1μL试样瓶中的上清液,注入色谱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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