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区工作的任务及要求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处副处长徐昌洪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主要内容•一、社区的基本概念•二、社区建设发展概述•三、当前社区工作的重点•四、社区干部的基本要求一、社区的基本概念(一)社区的定义世界上对社区的定义有100多中,我们现在所称的社区,是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来的,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二)社区的类型•(1)传统式街坊社区(老居民区社区)•(2)单一式单位社区(单位型社区)•(3)混合式综合社区(较早开发的住宅区)•(4)演替式边缘社区(城中村、城郊村)•(5)新型房地产开发型社区•(6)“自生区”或移民区(三)社区居委会与原来居委会的异同•1、范围扩大•2、对象变化•3、性质没变•《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4、职责任务增加•5、工作要求提高•6、干部结构优化社区居委会的法定职责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调解民间纠纷;(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二、社区建设发展概述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办发[2000]23号文件(一)社区建设的内容•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各地应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与现有工作基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确定社区建设内容,逐渐增加项目,解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二)社区建设的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6、统筹城乡、全面推进。(三)社区建设的发展过程•1、调研试点阶段(1999年8月到2001年5月)标志:全国:试验区的确立(26个)全省:试点单位的确立(11个)•2、全面推进阶段(2001年5月到2005年7月标志:全国:中办发[2000]23号文件(2000.11)全省:鄂发[2001]9号文件(2001.5)•3、建设和谐社区阶段(2005年8月到现在)标志:全国:长春会议的召开(2005.8)全省:宜昌会议的召开(2005.11)(四)我省社区建设发展的趋势•工作思路:大中小城市和城镇梯次推进、综合改革、以城带乡、各具特色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发展趋势:全省先从武汉、黄石、宜昌等大中城市起步,探索经验后逐步向中小城市和城镇拓展、延伸。在大中城市的带动下,松滋、赤壁、钟祥、宜都、麻城等小城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态势。(五)我省社区建设工作的成效◆社区组织普遍建立,新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社区干部结构普遍优化,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普遍加强,社区组织工作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社区各项制度普遍建立,推进社区建设的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居民自治活动普遍开展,社区参与意识逐步增强。◆社区服务普遍拓展,居民群众得到真正实惠。(六)我省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我省社区建设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社区工作的水平和条件与日趋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不相适应,社区服务功能与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城市化进程、领导重视程度、认识水平、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差异,以及民政部门工作指导上的不够等原因,我省社区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大中城市有了较好的基础,小城市和城镇基本上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亟待规范、完善、提高。具体来看,还存在“六个不相适应”:一是社区居委会的法定职能与政府赋予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二是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工作条件不相适应;三是社区干部队伍素质与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四是社区干部的待遇与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不相适应;五是社区服务功能与居民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六是现行管理体制与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二、当前社区工作的重点当前社区工作的重点就是建设和谐社区,即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民主自治为方向,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和队伍建设为基础,以资金投入和法制建设为保障,以创建示范活动为抓手,统筹城乡,全面推进,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居民自治——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发挥,社区各项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切实能够当家作主,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管理有序——社区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健全,各种家庭、不同人群和谐相处。服务完善——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能够为社区居民高度个性化的需要提供满意的服务。(一)和谐社区的基本标准治安良好——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居民安居乐业。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文明祥和——居民群众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居民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和睦,文明礼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1、和谐社区的内在本质要求(1)人与环境的和谐(2)人与社会的和谐(3)社区内各种组织间的和谐(二)和谐社区的基本特征2、和谐社区的外部环境要求(1)社区与社区之间要和谐(2)社区与政府之间要和谐(3)社区与市场之间要和谐3、和谐社区的基本特征和功能(1)“以人为本”的人居环境(2)畅通的沟通和参与渠道。(3)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4)健全的组织和制度。(5)社区单位积极共建的机制。(6)可持续发展性。总之,和谐社区体现了社区建设民主自治的目标、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服务居民的宗旨,体现了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的素质、愉悦居民的精神、规范居民的行为、促进居民的交往、融洽居民之间的关系、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增进居民的参与、提高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功能。2006年12月14日,省政府通报表彰了武汉市江岸区劳动街光华社区等230个社区为全省和谐社区。(三)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指明了发展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大家都是和谐社区建设的直接承担者,一定要提高对建设和谐社区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1)建设和谐社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建设和谐社区是落实“三个代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体现(3)建设和谐社区是完善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4)建设和谐社区是传播和繁荣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5)建设和谐社区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四)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任务•1、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居民自治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完善居民自治,保证广大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撑。进一步完善居民自治,必须建立和完善党领导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机制,为居民自治创造环境,切实提高居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一是要建立社区事务分类管理和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社区民主自治制度。2、完善基础设施,美化社区环境。优美的社区环境,良好的社区生态,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居民安居乐业、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也是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加强社区环境改造。•二是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解决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活动场所问题,是十一五国家和省确立的重点)•三是要加强社区管理信息网络建设。3、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社区组织是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供社区服务的主体,也是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健全的社区组织网络体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是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二是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三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性民间组织。社区工作者是社区管理的直接承担者、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和谐社区建设的水平。•搞好选举•加强培训•完善管理•落实待遇4、坚持以人为本,拓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最基本的功能,是和谐社区的主题和生命力所在。建设和谐社区,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使广大社区成员能够分享社会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二是要积极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一是要全面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三是要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5、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会进步。社区文化是和谐社区的灵魂,是推动社区发展的力量源泉。一个和谐的社区,必定是一个文化繁荣、底蕴丰厚的社区。•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的教育功能,提高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二是要广泛开展社区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三是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创建活动,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五)创建和谐社区的主要措施1、坚持党的领导、建好社区党组织、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2、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发动居民参与,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3、搞好社区服务。4、创建特色社区(宜昌市西凌区四方堰社区)。5、开展共驻共建,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办、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四、建设和谐社区对社区干部的要求(一)社区干部工作中面临的困境——“五难”工作任务难承担群众需求难满足社区活动难开展工作效果难理解自身待遇难保障第一,要有自治意识。第二,要有服务意识。第三,要有奉献意识。第四,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第五,要身心健康。(二)建设和谐社区对社区干部的要求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2005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视察社区时又指出: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社区工作的主题,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做好社区的服务、文化、环境、卫生、治安等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温家宝总理2005年10月在江苏考察社区时指出:“社区是我国城市的细胞。社区安宁,城市才安宁。要为群众多办实事和好事,建设安全、和谐、文明、繁荣的社区。”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同志指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坚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2005年8月,民政部在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