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建年终总结2022年党建年终总结【一】一年来,我院在大武口区委、区政府直属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抓党建、带队伍建审判”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113557”工作思路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深化管理年”工作主题,围绕法院的中心工作,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三个创新”目标为目标,努力实现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新提高、法院整体工作的新发展、法院整体形象的新转变,不断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完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一、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我院党总支于20xx年7月25日进行了换届选举,在换届选举期间,严格按照以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的要求,组织党员群众对中共大武口区法院总支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自荐,召开大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推荐,民主测评、党组研究决定以及任职公示等程序,完成了党组织换届工作。通过换届选举,优化了党组织的队伍结构,确保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广开言路,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降低标准,不追求数量,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全年共发展了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学习,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对2名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并对一名不合格党员按照程序进行了党内除名处理。同时,为加强制度建设,贯彻和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实现党组议事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保证议决事项的贯彻落实。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统一党员思想,提高党员素质,提升党员对党委决策、部署的认识,我院围绕提高党员的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各支部党员教育,使党员干警做到理论掌握透、法律知识运用强、科技水平能力高。(一)、在学习教育上,着力在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干警坚持集体学、个人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定期学习交流,做到人人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认真填写干部学分登记证;加强理论研究,通过理论学习,使全体党员、干警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奋发有为,进一步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创造一流法院业绩。(二)、加强学习的平台建设。认真组织好法院干警到党校和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专家进院授课解惑,选派优秀干警外出进行学习观摩,努力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水平。在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中,我院通过“法官论坛”、“道德讲堂”坚持以典型引路,抓好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向先进学习。(三)、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严肃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开展“法官论坛”活动,传授审判执行工作技巧和经验。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采取外出培训、举行《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知识竞赛、辩论赛、书记员技能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氛围,不断提升全体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操守、法治理念意识、法律业务知识和岗位履职能力,干警理论修养和实际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三、开展多元化活动激发党建工作活力,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一)、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七一”期间,为庆祝党的生日,举行了升国旗暨入党宣誓、法官宣誓仪式,并召开全院大会,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对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及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纪念八一建军节,结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我院退伍军人开展了野外拓展训练。(二)、做好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党支部及党员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开展以“三亮三比三评”为载体的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即:“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三比”即比学习、比服务、比奉献;“三评”即党员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党总支组织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通过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使每个党员真正受到一次洗礼,获得一次教育,得到一次提高。(三)、以人文关怀使干警身心愉悦。组织在职及离退休干警进行了体检,使全院干警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能够获得充分的健康关怀,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时,院党组始终关爱老干部,重大节假日走访慰问老党员,从感情上尊重、关心和帮助,适时召开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法院各项工作,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提高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四)、在服务基层群众上当好表率。建立健全“总负责”、“直接负责”、“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信访责任机制,构建起了全员联动的网格式工作格局。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下基层”和“便民诉讼服务点”活动。组织干警走访社区、企业,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选派20名便民诉讼服务员进驻辖区10个街道办事处开展法律宣传,对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正常来法院诉讼的当事人上门立案或预约立案,为社区居民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结对帮扶群众工作,通过结对帮扶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通过“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打造服务窗口,抽调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从事窗口接待工作,积极实施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和“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的便民利民服务。四、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党务”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活力和工作激情,确保他们的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院继续落实“党务公开”活动,把党务公开与司法公开相结合,使党务公开成为党员、群众了解审判工作的窗口。凡是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一)、定期公开党费收缴支出情况,每季度公布干警“干事档案”评价结果。对我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有必要公开的事项都列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使党员群众不仅知道党组织决定做什么、怎样做,而且也知道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了什么效果,从而保障了党员的权利。(二)、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代表工作室”,每月由法、检两院的党代表接待党员和群众,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反映并督促解决党员和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共接待来访14人,解决了14问题。我院通过党务公开,畅通了党组与党员、群众间的联系,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心,激发了党员争当模范的自觉性,同时使群众对党的政策更加了解,更加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我院在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继续落实“五个严禁”、“八条高压线”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有关规定,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从严治党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二)、要求全体党员干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树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理念,经常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督查,重点进行查岗、查考勤、查上班期间工作纪律,切实解决个别干警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执纪不严等问题。扎实开展“深化管理年”活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并督促整改。同时,纪检监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干警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教育,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损害当事人和群众利益、利用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活动我院通过多项措施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和新党章的热潮,将“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推向深入,引导全院干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与法院审判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邀请了市委党校教授给全院干警进行专题讲座,就党章的发展历程,新党章的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解读,使干警们对新党章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组织新党章理论知识测试,精心选择制作了试卷,集中组织党员干警进行了十八大及新党章理论知识测试,巩固干警对十八大和新党章知识的学习。选派了年轻党员干警组成法院代表队,参加区委组织的“学党章、守纪律”理论知识竞赛和“讲党课”比赛。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共产党员网的十八大报告及党章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同时把“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与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结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基地,加强对纪律作风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