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2-861.铸钢件加工后,如发现有砂眼、缩孔、夹渣、裂缝等缺陷时,在不降低零件强度和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按照铸钢件补焊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6-86)的规定补焊,并经检验合格.2.长度尺寸、圆角半径和倒角高度的未注公差见下表:长度尺寸未注公差mm加工方法公称尺寸切削加工冷作成形0.5-3(≤)±0.1±0.153-6±0.1±0.26-30±0.2±0.530-120±0.3±0.8120-400±0.5±1.2400-1000±0.8±21000-2000±1.2±32000-4000±2±44000-8000±3±58000-12000±4±612000-16000±5±716000-20000±6±8圆角半径、倒角高度未注公差mm加工方法公称尺寸切削加工冷作成形0.5-3(≤)±0.2±0.23-6±0.5±16-30±1±230-120±2±4120-400±4±8角度未注公差mm加工方法短边公称尺寸切削加工正切值冷作成形正切值10(≤)±1°0.0175±1°30′0.026210-50±30′0.0087±50′0.014550-120±20′0.0058±25′0.0073120-400±10′0.0029±15′0.0044>400±5′0.0015±10′0.00293.未注形状公差应符合(GB1184-80)的要求,其中直线度,平面度不得低于该标准中规定的C级精度,平行度未注公差应符合(GB1184-80)中第5条规定,垂直度和倾斜度未注公差,不得大于上表规定的角度公差;同轴度、对称度不得大于GB1184-80表2规定的C级;径向跳动和端面跳动应符合GB1184-80中第7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