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授课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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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内容介绍•一,当前我国反腐形势•二,职务犯罪行为的危害•三,职务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选择之用制度约束权力引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一、当前我国反腐形势–2012全球腐败指数图图解•2012透明国际世界廉政指数排名:•1.Denmark丹麦90•1.Finland芬兰90•1.NewZealand新西兰90•14.HongKong(China)中国香港•17.Japan日本74•17.UnitedKingdom英国74•19.UnitedStates美国73•37.Taiwan(China)中国台湾61•80.China中国39•174.Afghanistan阿富汗8•174.Korea朝鲜8•174.Somalia索马里8•2012年的评分方式与往年不同,往年是10分为最高分。•2012年国家分数由0(极度腐败)-100(非常清廉)进行打分。•但没有一个国家得到100分,2012年,176个国家中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分数低于50分,这表明国家机构的官员需要更透明、更负责任。•中国1995年仅得2.16分,2001年得3.15分,2004年得3.40分2009年是3.6分,2010年是3.5分,2011年是3.6分。2012年中国不断整顿贪腐,也取得一些成绩。今年是3.9分,分数上升0.3,但排名从75名下跌至80名!腐败(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职务犯罪不仅包括涉及贪污贿赂等传统的涉及钱进口袋的犯罪,也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不涉及前进口袋的犯罪(37个渎职犯罪罪名)。•总结:四种形式,贪污、受贿、不作为、乱作为。(一)我国查办职务犯罪情况•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人数同比增加1%,其中贪污贿赂大案18464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含厅局级198人、省部级7人)。严肃查办利用执法权、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案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366人、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421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6.2%。加强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完善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77.9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355件10585人,人数同比增加3.5%;其中重特大案件3667件,同比增加4.5%。(摘自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二)江西查办职务犯罪情况(2011年数据)近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697件,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463人,结案231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132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31人。中央纪委对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严肃查处了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江华、陈爱民、许建斌,萍乡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徐绍芳,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和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熙晏,省煤田地质局原局长龚绍礼,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大案要案。检察机关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和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长庚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携巨款潜逃案,对57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肃追究抚州市临川区5.26爆炸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6人。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工作,全省查处基层党员违纪案件19644件,处分20764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840件,涉案金额3.62亿元。通过查办案件,为3854名干部澄清了问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8亿元。典型案例展示•1、原南昌市委常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汤成奇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1991年至2009年,汤成奇先后担任南昌市郊区蛟桥镇镇长助理、党委副书记,郊区湖坊乡(后合并为湖坊镇)党委副书记、书记,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南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9个职务,期间受贿次数高达350余次,总额3901余万元。平均每年近20次。受贿金额也由最初的一次1000元,上升到在与他人的共同受贿犯罪中,一次单笔收受钱款1000余万元。“他对金钱的贪欲随着职务的升迁不断膨胀。随着权力扩大,受贿数额也‘水涨船高’,逐步攀升。”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汤成奇在任镇领导期间,受贿近300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近8%;在任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受贿3400余万元,占其受贿总额的87%。汤成奇从第一次受贿至案发时,平均每年受贿200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6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5700余元。•经依法审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江西省政府原秘书长吴志明受贿案•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利用其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或者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325774.74元。经依法审判,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新区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我院自2008年建院以来至2012年一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3起,34人。涉及管委会、高校、村民委员会(含村小组)等多个部门,涉及建筑工程、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土地管理、房屋管理等多个行业。最高犯罪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二、职务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一)对政治的危害•1、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有关调查显示,在“最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部分官员的贪污腐败连续三年位居榜首,而且今年的比例高达近六成,是三年来的顶峰。一方面说明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影响的恶劣;另一方面反映了公众对腐败问题的忧虑。•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如何、地位高低,以及是否堪称强大,衡量的标准无外乎政治、经济和军事的评判;无论经济指标有多高、发展速度有多快,经济总量有多大;即便位居世界第一,也只能算得上经济巨人,一个腐败现象猖獗国家绝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国;政治上只能被视为矮人,受到国际社会的鄙视;也难融入国际社会,大凡政治开明的国度不削与之交融。正因此其,腐败现象严重,国家的综合国力也将被大大削弱,在国际舞台难有大的作为。•2、损害政府公信力和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是政府执政的基础和条件,政府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的执政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的程度。如果腐败案频发,造成社会各方面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政府公信力的丧失,弥补起来将十分艰难,民心不断趋向背离,腐败严重到一定程度,积重难返极可能危及国家政局。国际社会中,因腐败促其政府倒台的案例屡见不鲜。近几年,全国各地发生大小群体事件,其中一些,正是因腐败引发,也有一些政府因公信力极低,加之问题处理失当,使事态急剧恶化,酿成惨剧。•3,破坏国家制度和规则。•与腐败现象相联系正是官员的滥权,和专断,其根本是人治社会的作为;国家由政府行使管理职能,职权、腐败无处不有,公权力私有化;容易造成政出多门,致政令受阻,令行不通;人权超越事权,私权超越公权,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发展大计的资源的人为被分配,导致国家制度的懈怠和枉费。人们不再按规则办事,希望投机取巧;违章办事。•4,亵渎法律神圣和尊严。•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03年1月至2006年8月,中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67505人,平均每月有近1600名官员因腐败走进监狱。也就是说每天有近53名贪官落马。当腐败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时,民众最直接是,怀疑法律和司法体制,更为严重的是当腐败的腐蚀法律和司法领域,妨碍司法公正,民众对法律尊严的信任会产生信心的完全丧失;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一旦遇到心理危机、极可能不再寻求法律的保护。铤而走险;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二)对经济的危害•1,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中国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位居世界经济规模第3位;而当年查出的违规资金2347亿元,同时,据不完全统计腐败分子2008年转移到国外的资金就达3360亿元,约相当于全年GDP的1.1%,•2、破坏经济运行正常秩序。•经济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们只能按照内在的法则,腐败行为正是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必然增加整个活动运行成本;必然由经济系统承担,腐败分子受既得利益的驱使,利用政府职能非法涉足经济,专断权力和公共职能,必然违背经济规律和本质,无疑导致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受阻和倒退。严重破坏经济结构和秩序,妨碍经济发展自身的功能和健康。•3、扰乱社会资源良性配置和合理流动。•经济活动的基础是科学合理地利用社会资源,也就是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流动,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尽可能发挥社会效能;同时,社会成员应有平等享有社会资源的权利;腐败则是利用职权进行寻租行为,直接或间接的破坏了资源分配,严重干扰经济体正常运作。腐败分子掌握人事晋升、流动、调配权,势必任人唯亲,喜财不举才,权力体系的个人化、团体化,而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被压制;社会财富中,物质资源被腐败分子掌控,必然不择手段掠为己有,或为利益集团特权享用,或分肥;整个社会失去资源的合理配置原则。•3,诱使经济畸形发展。•任何腐败都是为了个人、家庭和小团体的既得利益,做出不法勾当,当腐败掠取一定的资源、资本后,也绝不会用于改善环境、改善民生、造福后代的阳光工程,攫取更大的利益变成了他们的第一诉求;将其投入更大的暴利行业,或者囤其资财、或将攫为己有的社会财富随欲支配;或生活糜烂,挥金如土的生活;如此等等必然助长诸如涉黑,涉黄,以及暴利产业的无度扩张;并且沦为进一步腐败的手段和工具。(三)对社会的危害•1、败坏社会风气。•腐败根源就是一种歪风邪气,是腐蚀人类灵魂的毒素,当腐败的观念及其行为成为权力场和利益圈的行为方式时,腐败成为一种主流意识而存在,腐败分子为维系赖以生存的环境,极力编制关系网、权力网、保护网、兼修黑白两道,现实社会生活中形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断滋长和蔓延,人情冷漠,贪图享乐,追逐名利,为了利益不择手段;不良观念和恶习形成了社会风气;导致一些人的行为不知荣禄廉耻,失去判别丑恶的标准。都将给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恶劣的后果。•2、侵害公众利益。•腐败现象应尽其有,与其说:腐败已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贪官做不到的;无论获得利益的途径、手段如何;最终侵害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确切的是最广大公众的利益。正常的社会活动遭受腐败的侵害,公平社会竞争被抛弃,理想和愿望变为空谈,民众的权利被践踏,社会公平无从谈起。(四)对个人的危害•失去自由甚至生命•失去家庭和亲情•失去朋友和社会惨痛教训1999年1月4日重庆市綦江县城区一座步行桥突然整体垮塌,数十名过桥者随大桥坠入桥下的綦河,造成了严重伤亡事故。这次因工程质量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綦江虹桥警示碑碑文全录:利与弊,相反而相成,利兴则弊除。然假兴利之名以兴弊者,弊尤大焉。此虹桥塌沉之痛训也。綦河贯县城,隔东西城区。虹桥之建,欲便两城区之往来。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五日通行,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垮堕。死祸者四十,伤十余人。盖主事者徇私渎职,施工者贪利粗制,案震全国。有关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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