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范例2022年开展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范文为常态化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止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有关工作部署,逐级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联防联控责任,严格落实学校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学生家长监护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遏止单起2人以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得到有效管控的工作目标。二、工作时间2022年3月XX日至2022年11月底三、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工作要求,逐级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职责。(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风险管控工作,定期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导检查,重点抽查重点学生群体、重点风险水域、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分析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点和问题短板,对本地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风险隐患和问题短板治理。(二)各中小学校负责持续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溺水突发情况应急演练和风险预警工作,以单亲、留守、离异重组、进城务工、困境家庭和控辍返学学生等需要重点关爱学生群体为重点,采取课堂教学、家校协同教育等方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一会”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和汛期高温时段、节假日期间防溺水预警提示。四、重点工作安排(一)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1.定期研判部署。4月2日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本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组织开展本地防溺水专项行动。4月至11月底,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防溺水联席会议,通报分析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风险点和问题短板,督促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及措施。2.定期开展易溺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4月2日前,督促所辖学校以乡镇、社区为统计区域,编制上报本校单亲、留守、离异重组、进城务工、困境家庭和控辍返学学生等需要重点关爱学生群体名单。4月8日前,以本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名义,会同各有关部门落实《xx市教育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乡村振兴局xx市财政局关于设置村级水域巡查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xx〔2021〕xx号)相关工作要求,并编制完善本地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风险水域管控和责任清单,在溺水事故易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配备竹竿、长绳等应急救护设施。督促乡镇、社区、村屯等基层单位,在高温时段、节假日、暑假期间,加强本辖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和监管。3.定期宣教演练和风险预警。梳理分析本地区近三年发生的学生溺水典型案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防控短板,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卫健、应急、红十字会等部门,按小学、初中学段编制应急演练脚本(模板),指导督促所辖中小学校在春秋季学期开展应急演练。主动联系本地主流媒体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做好风险预警工作。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学校防溺水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抽查防控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二)各中小学校义务教育段学校:1.及时动员部署。4月2日前,召开1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工作大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对年度防溺水宣教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布置,并持续强化学校防溺水宣教教育主阵地作用。2.加强关爱服务。4月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以乡镇、社区为统计区域,采取实地家访或电话家访(不得直接向学生询问)的方式,掌握并编制本校需重点关爱学生群体名册(按涉密信息管理使用),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日常工作中,必须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需重点关爱学生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3.加强日常监管。针对学生溺水事件“三多”(低龄低年级段多;放学途中、节假日及高温时段多;学生自行前往和自行约伴前往多)、“二无”(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点,加强放学、课间、午休等重点时段管理,强化“放学前5分钟安全教育”,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考勤制度,发现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立即告知家长。乡镇中心校等寄宿制学校必须重点加强寄宿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水游泳。4.加强有效教育。4月10日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xx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发动学生家长在平台——“家庭版”栏目中与学生共同完成预防溺水专题学习。各学校课堂教学课程开出率必须达到100%。4月至11月底的教学时段,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宣传专栏、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强化防溺水“六不一会”教育,全面提高师生活动参与率。5.加强应急演练。4月10日前,编制本校防溺水应急演练脚本,科学设计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演练环节,重点设计学生发现同学私自下水游泳时,如何劝阻并向附近成年人寻求帮助以及现场呼救,不得手拉手施救等场景。各学校在组织演练前必须做好家校沟通、落实演练防护措施,确保演练安全。6.加强家校协作。4月2日前,完成《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填报和回收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建档造册。即日起到11月底,各校要以家校通短信、微信等方式,落实专人负责,每周至少有一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发送至家长(可通过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提供的模板向家长发送预防溺水的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加强周末、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对学生的安全监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学生不在校期间的监护责任。高中段学校:根据本校工作实际,重点抓好防溺水宣教和预警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早抓实本地区、本单位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对本地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整治存在的风险隐患。(三)严肃责任追究我局将对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开展防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一次发生2人及以上溺水死亡事故或本年度发生2起及以上溺水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倒查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是否落实,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到当地党委政府。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风险)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的(或事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四)规范信息报送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填写《xx市教育系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处置情况表》,及时报告中小学生溺水伤亡情况。请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高中段学校在专项行动期间,于每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安全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