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阅读名著的读后感范例凡是写过一些读后感的人,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读完一篇文章,对某一点有很深的感触,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与之相关的很多事情和问题。在这里,网友带给你读名著的感觉。有700多字,五篇文章。希望你喜欢!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以上1《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这一长篇巨着的作者是罗贯中,他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1、过五关,斩六将}关羽打听到刘备的消息后,决定去河北寻找刘备,他带上嫂嫂,杀死了东岭关的孔秀、洛阳的韩福、泥水关的卞喜、荥阳的王植以及曹操的大将蔡阳。上面这一则故事写出了关羽重情重义,不论曹操对他有多好可以,也不忘记刘备的恩情,决心找刘备。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毕竟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毕竟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2、黄盖巧使苦肉计。曹操打到江东后,连吃败仗,便想出让蔡氏兄弟当间谍,结果,黄盖使用苦肉计,让曹操83万大军,全军覆没。上面这一则故事,主要写了黄盖不顾个人的安危,为了击退曹操,舍弃自己的身体,来打退曹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课本《天鹅的故事》,其中天鹅也是不顾自己的安危,为了破冰让自己和其他天鹅吃上食物—鱼儿,让自己的身体受伤了,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要向他们学习,做事一定要为他人着想,不能只想自己,否则你的路会越走越窄的。上面这两则故事是我在三国里最喜欢的,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相信只要经过我们后天的努力,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最后通过不断的努力和追求,你的`人生永远会被一片烂灿的阳光所照亮。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以上2前不久,我拜读了英国小说家笛福的作品——《鲁滨逊漂流记》。主人公那传奇般的生活经历深深地吸引了我。这部小说讲述了鲁滨逊放弃安逸的生活,先后四次出海冒险的经历。最扣人心弦的是他第四次出海,船在赤道附近遭遇了风暴,除了鲁滨逊之外,其他的同行者全都葬身大海。独自一人流落到荒岛的鲁滨逊,他凭借着自己那无比顽强的毅力和那永不言弃的精神,在绝望岛上坚强地活了下来,建城堡,种粮食,烧陶器,养山羊……打造了他自己20__年的传奇人生。看完了整个故事,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刚刚流落荒岛的时候,鲁滨逊他也曾痛苦过,绝望过,从他将荒岛命名为“绝望岛”就可以知道这一点。但是他很快就从痛苦和绝望中走了出来,生的欲望激励着他奋勇向前。因为他知道,一切的困难和磨难都只是暂时的,精彩,就在不远的前方。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越活越精彩,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够在20__年之后得以重返故乡。盖上书本,我不由得感慨万千。再想想我自己,我心中暗自羞愧。记得那是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们一家和叔叔婶婶他们等几个家庭一起出外旅游。那里有一条玻璃栈道吸引了无数的游客,我们也慕名前往。那栈道嵌在崖壁之上。天生恐高的我一站到上面,顿时就头昏目眩,刚走出三两步,我就有一种要往下坠落的感觉。叔叔婶婶他们一直在鼓励着我往前看,不要紧盯着自己的脚底下。我努力地抬起头来,刚又往前迈出几步,一只飞鸟从旁边飞过,我吓得连忙冲回了起点,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迈上一步了。爸爸妈妈放心不下我,就只好留下来陪我了。叔叔他们带着我那刚刚上幼儿园的小堂弟继续往前。当他们回来的时候,堂弟将他的手机递给了我。看着里面那些绝美的照片,我的心中空有羡慕之情。我的堂弟似笑非笑地对我说:“要不,回去之后,我将你的照片也P到里面吧,怎么样?”这句话真让我羞愧难当。现在想想,要是我当时也能够像鲁滨逊一样,多一点坚持,多几分勇敢,我就一定能够战胜心中的恐惧,就一定能够在那绝美的图画当中也留下自己的身影。是啊,只要你够勇敢,只要你够坚强,精彩,就在不远的前方!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以上3作者的文风和文笔十分柔和,没有什么很犀利的描写,全文的叙述读起来很舒服,刚读起来没有太大的情感波动,但是看完却回味无穷。全文采用了第一人称,但读起来没什么代入感,反而像是听主角讲述他自己的故事,像文中阿米尔给哈桑讲的故事一样。文中的环境描写,动作和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的十分具体充实,反而在情节,剧情方面,叙述的事情就几个,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生活,阿米尔及父亲后来去美国的日子,以及多年以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救赎之路。这三个部分详细描写。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很舒服,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我们现在知道的阿富汗像是一个地狱的国度。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显得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干净得仿佛天使一样的人。作者从主角的视角叙述,实际上我们也不知道哈桑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天使,因为阿米尔视角的哈桑实在是个集世间所有美好的品性于一体的人,在这样的人身边生活,我觉得压力还蛮大的,其实上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这些思想都还算是正常的。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类生活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人类很正常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以至于我看的时候也会先骂一骂阿米尔。看完觉得实际上他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身上的罪孽,很有自知之明,最后转变之后踏上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正视了自己的错并毕生为自己做过的事赎罪。这是一般人都很难做到的事。而最后他被阿赛夫打得半死的时却发自真心的笑着,觉得自己内心真正舒坦了。那一刻我敬他是个汉子...他多年困扰在内心的罪实际上也是他自己加上去的,也是哈桑给他的。一个没有对所谓正的价值观的人是感受不到自己犯过的错,也没有勇气承担责任。但阿米尔很幸运,他身边有很多善良的人,他父亲,拉辛汉,阿里等等,这些人在影响着他,监督着他,爱着他,所以阿米尔能为自己的罪困扰那边多年,背负了内心谴责那么多年,等到他最终解脱的时候,他才成为了一个完整也伟大的人类。追风筝的人,风筝实际上指的是人类最美好的那些情感∶善良,无私,爱意,责任,友谊。作者描写哈桑追寻着风筝,但我们看到的一直在追寻风筝的人实际上是阿米尔,他一追就是几十年,大半人生。在这本书许许多多感动人心的文字话语之前,我看完觉得最触动我的却是两个画面。第一个是哈桑和阿米尔坐上树枝,阿米尔看到哈桑双手张开,风筝就直径投入他的怀抱的那个画面。一个是最终阿米尔带着索拉博放风筝,追着风筝奔跑的那个画面。作者描写哈桑是追风筝的高手,不用怎么追,风筝总能落入他手里,而阿米尔却只能去追寻,最后一段一连两个“我追”。体现出了实际上的追风筝的人确实是阿米尔。这两个画面重叠在一起,实际上也告诉了我们两个人性格。差异大却最后殊途同归。拥有和被风筝爱着的人,和用自己一生追寻着风筝的人同样伟大。那句被两个人铭记在心中一生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诉说着这两个人超越了普通情感之上更为深刻的感情。并震撼了我们千千万万的人。总的来说,《追风筝的人》感动我还有很多地方,很多画面,比如哈桑的弹弓,多年之后他儿子同样掷起了弹弓拯救了他最重要的那个人,而阿米尔最后也拯救了他最重要的人的儿子。阿米尔的父亲宁死也不愿做违背自己道义的事,却也为着多年前犯下的错赎罪余生,成为了更为优秀的人。这些细节描写的生动,仿佛你就直接看着他们的故事。所以我看完第一反应是震撼,为他们的故事,也为那些显得尤为真实的角色。阿富汗至今也不平静,战争摧残下的它就是个人间地狱,但是作者给我们还原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他曾经的美好与现在的对比也让人对战争和那些披着人皮的__更为痛恨,在这之间有人会站起来为了结束这一切而奔走,有人会为了曾经逝去的一切而更加珍惜眼前。《追风筝的人》带给许多人就是这样的力量。由人心中的残留的爱引导出来的希望的故事。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以上4《红楼梦》实际上一部青春之歌。尽写一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打打闹闹,吃吃喝喝,饮酒作诗,吵吵架,使使小性子,很多人不喜欢就因为此,可它的精彩之处,也恰在于此,它非常逼真非常细致地描写了当时的贵族生活。当曹雪芹晚年穷困潦倒之际,回想自己的一生,一事无成,而自己十四之前不曾珍惜的琐琐碎碎,到头来,才发现,那才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与《红楼梦》的儿女情长相比,《金瓶梅》更现实,它写尽了世态炎凉,人性的贪婪和荒淫无度尽显于书中。所以我读《红楼梦》,比较关注书中人物的年龄,虽然作者写得较模糊,但还是有迹可循。林妹妹死时,也不过十五岁,所有故事中的人也不过这个年纪上下。十三四岁的孩子有自己独特的言语和行为,是很正常的。很少有书这样写青春。所谓,谁的青春不迷茫。贾宝玉喜欢吃胭脂,喜欢漂亮的男女朋友,不喜欢读经济仕途的书,对浓词艳诗却过目不忘,拒绝长大等等,都情有可原。这就是青春期。林妹妹整日哭哭啼啼,爱使小性子,说话尖酸刻薄,这也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常有的表现。她要的绝对与唯一,是多么难能可贵。小小年纪的薛宝钗,能藏愚守拙,深藏不露,压抑自己迎合别人,还真有些违背人的天性,青春过早地夭折了,可怜,直沦为封建社会的殉葬品。我们所怀念的青春,正在于它的那份真,那份纯,那份痴,那丛中深深浅浅的哀愁和忧伤,令我们一生都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纵其所有去找寻,它早已消失在似水流年中。阅读名著的读后感700字以上5《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有这样的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习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_,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_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近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