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但你不能打败他。当然可以,很好,但是不要闹。读后感怎么写呢?网友在这里给大家带来读后感五篇,希望大家喜欢!关于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1即使人命定有孤独相随,即使我们必然要行走于大大小小亦真亦幻的循环之上却又不可以如庄子般“得其环中”,那我们又为何要构筑铜墙铁壁,孤独重复从前的故事和悲愁,又为何要放弃我们尚被自己承认的自由,而不选择栽下能随性漫步的花草,集结交合起世上人的生活,能随心从这个循环走上另一个循环——以构建起生活的新意直至消亡?让心到达孤独背面,让真理与爱充盈我的眼界,我只愿做一个完整的人而非孤魂。真正不会体悟到孤独之痛的人只有美人儿蕾梅黛斯那样的神话,但她终须幻化上天。而我们只属于地面。所以伟大的马尔克斯写就此书并非为了批判孤独,而是希望能使拉美人乃至全世界的人能有所警醒,正视孤独,打破各自封闭的枷锁,停止无知愚昧的循环,走向融合与团结。他甚至创造出了将来过去未完成时的语句,企盼今天和将来的人们能像马孔多人一样对抗失忆,正视历史,但又不会像他们一样到头来怀念的是亦成孤魂的梅尔吉基亚德斯的部落的智慧,以及只有鸟鸣可以指引方向的封闭生活。接受、求索、敞开心怀,我们背负孤独,却不会枉活。大风掠境,羊皮卷上的家族被抹去,自永远至永远,都不应再被重复。关于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2《双城记》文中人性的思想最令我受触动,比如说狄更斯写的查尔斯吧,他为了他那“神圣的目标”而放弃了地位和财产,这和《复活》中的夏赫留朵夫没什么两样,都一样崇高;为了救人他进入明知有着异常危险的牢狱,他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崇高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不畏艰苦,不屈服恶势力,为了真理,竟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人,我实在佩服他。在这本普普通通的小说里,我仿佛看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正直善良的马泰特医生、美丽大方的露西、优雅高尚的查尔斯、忠厚老实的洛瑞、扭曲了人生的德发奇太太、外表冷漠,内心热情的西德尼、豪爽的普洛士小姐、残忍的阴险的埃瑞豪兄弟。作者在本书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景,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都是查尔斯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马奈特医生,英国人的首领为了怕别的国家说:“法国贵族欺压老百姓”。想要收买查尔特,用很高的地位和财产来收买,查尔特并没有收钱财的迷惑,查尔特改善欺压百姓的不懈努力的故事。主要表现了关爱和行善、反映善恶博斗,爱恨交锋,最后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死亡,而善则永世长存。”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用一个故事来对付自己同时代的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有钱人都应该已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出更多的鲜血。关于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3——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解决,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关于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4《百年孤独》是一本措辞简单的书,甚至简单到带一点冷酷的味道。几个字就能杀死一个人,几句话就终结了一段爱情。马尔克斯能如此不动声色地,把那么多纷繁的故事自然的、毫无痕迹的链接起来。这里没有政治,没有宗教,不讽刺也不批判,就光讲着一个村庄的故事,却能字字珠心。有时候我甚至感觉是故事里的任务自己在讲故事,因为每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而这份鲜活,赋予了这本书另一种魅力,那就是每一个故事都隐隐的带着对历史的嘲弄,或蕴含着让人会心一笑的哲理;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孤独,这种孤独不是因为一个人想另一个人,而是一个人,没有人去想。世界上最孤独的事情,莫过于此。我想世界上也有那么一个地方,孤独到没有人去谈起,也有那么一群人,孤独到没有人在意。这种鲜活的孤独感,是每一次翻开这本书的我和马尔克斯的共鸣,一种无以言表的孤独,一种灵魂深处的宁静。关于名著阅读后的读后感怎么写有趣5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