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书犐犆犛77.140.60犎59!#$%&’’()*犌犅/犜38589—2020!#$%&、’()*&+,-.(/犌犲狀犲狉犪犾狋犲犮犺狀犻犮犪犾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狅犳犮狅狉狉狅狊犻狅狀狉犲狊犻狊狋犪狀狋犪犾犾狅狔犫犪狉狊,狑犻狉犲狉狅犱狊犪狀犱狑犻狉犲狊20200306012020100123’(+,-./012’()*3/045601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戈、王连超、吴明华、王利、徐晓平、李晓冬、颜丞铭、朱雄明。Ⅰ犌犅/犜38589—2020引 言 本标准给出了耐蚀合金棒材、盘条和丝材通用技术条件,不涉及耐蚀合金的应用条件和使用性能,仅对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做出一般性规定。本标准与产品标准配套使用,不能单独用于订货。Ⅱ犌犅/犜38589—2020耐蚀合金棒材、盘条及丝材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耐蚀合金棒材、盘条和丝材的术语及定义、分类和牌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表面质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耐蚀合金的热轧、锻制、冷拉棒材,热轧盘条,冷拉丝材(以下统称合金材)的通用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702—2017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05—1994 冷拉圆钢、方钢、六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908—2019 锻制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3207—2008 银亮钢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15007 耐蚀合金牌号GB/T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棒材 犫犪狉狊通常为圆形或方形等截面,经锻制、轧制或冷拉,具有固定标准尺寸范围、形状和尺寸公差,表面光滑,以直条供货的产品。注:改写GB/T15574—2016,定义5.2。3.2 盘条 狑犻狉犲狉狅犱狊横截面为圆形,表面光滑,通常会进行进一步处理后使用,也可不经处理直接使用。热轧后卷成盘卷交货的产品。注:改写GB/T15574—2016,定义5.2.1。3.3 丝材 狑犻狉犲狊通过减径机或在轧辊间施加压力反复冷拉拔盘条获得的等截面产品。注1:横截面通常为圆形,通过热处理和/或表面处理可提高性能,可无涂层或有涂层供货。注2:改写GB/T15574—2016,定义5.2.2。1犌犅/犜38589—20204 分类和牌号合金材的分类和牌号应符合GB/T15007的规定。5 尺寸、外形和重量5.1 棒材尺寸、外形棒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规定其他尺寸、外形的棒材。表1 棒材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棒材种类允许偏差长度及允许偏差弯曲度不圆度a端头热轧、热轧磨光棒材GB/T702—2017表1中2组GB/T702—2017表5GB/T702—2017表10中2组GB/T702—2017表9GB/T702—2017中5.1.6热锻棒材GB/T908—2019表1中2组GB/T908—2019银亮棒材bGB/T3207—2008表4中h11级GB/T3207—2008锻制机加工棒材bGB/T908—2019表4GB/T908—2019中4.3GB/T908—2019中4.4.3不大于直径公差的50%GB/T908—2019中4.4.4冷拉棒材GB/T905—1994表2中h11级GB/T905—1994 a对于方钢为对角线长度。b银亮棒材、锻制机加工棒材直径允许偏差限于距端部距离大于100mm的部位。5.2 盘条尺寸、外形和盘径5.2.1 盘条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具体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A组。表2 盘条尺寸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公称直径直径允许偏差A组B组4.5~10.0±0.30±0.25>10.0~18.0±0.40±0.305.2.2 盘条的不圆度应不大于直径公差的70%。5.2.3 盘条的盘圈内径应符合表3的规定。2犌犅/犜38589—2020表3 盘条盘圈内径单位为毫米公称直径盘圈内径,不小于4.5~10.0600>10.0~18.08005.3 丝材尺寸、外形和盘径5.3.1 丝材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丝材尺寸及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公称直径直径允许偏差0.10~0.35±0.006>0.35~0.50±0.010>0.50~0.80±0.013>0.80~1.2±0.015>1.2~2.0±0.018>2.0~4.5±0.025>4.5~8.0±0.051>8.0~16.0±0.0765.3.2 丝材的不圆度应不大于直径公差之半。5.3.3 丝材盘圈内径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对盘圈内径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表5 丝材尺寸及盘圈内径单位为毫米丝材公称直径盘圈内径,不小于0.10~0.50线轴外径或150>0.50~1.50200>1.50~3.00250>3.00~6.00400>6.00~12.00600>12.00~16.008005.4 重量合金材按实际重量交货。单卷(盘、捆)重量应符合产品标准或合同的规定。6 技术要求合金材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3犌犅/犜38589—20207 表面质量7.1 棒材7.1.1 热轧(锻)、热轧磨光棒材7.1.1.1 压力加工用棒材用于压力加工的棒材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及其他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如有上述缺陷应予以清除,清除深度从棒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6的规定。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出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麻点、压痕等缺欠存在。表6 压力加工用棒材表面缺陷允许清除深度单位为毫米棒材直径缺陷允许清除深度≤80棒材尺寸公差之半>80~150棒材尺寸公差>150棒材尺寸的5%7.1.1.2 切削加工用棒材用于切削加工的棒材表面允许存在个别细小的裂纹、麻点、划伤和凹坑等缺欠,缺欠深度从公称直径算起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切削加工用棒材表面缺欠允许清除深度单位为毫米棒材直径缺陷允许清除深度≤80棒材尺寸公差之半>80~150棒材尺寸公差>150棒材尺寸的4%,且不小于允许的最小尺寸7.1.2 机加工棒材机加工棒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刮痕、凹坑、结疤和氧化皮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存在。如有上述缺陷允许清理,清理后直径应不小于最小尺寸,但允许存在从公称直径算起深度不超过直径公差之半的个别划痕、螺旋纹。7.1.3 银亮棒材银亮棒材表面质量应符合GB/T3207—2008的规定。7.1.4 冷拉棒材冷拉棒材表面不应有裂纹、折叠和氧化皮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存在。但允许存在从公称直径算起深度不超过直径公差之半的个别划痕、麻点、凹痕等缺欠。4犌犅/犜38589—20207.2 热轧盘条热轧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结疤、飞边、重皮、拉痕、毛刺、刮伤,允许有个别深度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麻点、划痕存在。7.3 丝材丝材表面不应有结疤、折叠、裂纹、毛刺、麻坑、划伤和氧化皮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但允许有个别深度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麻点和划痕存在。8 试验方法8.1 合金材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部位试验方法1化学成分1个/炉GB/T20066产品标准或合同2尺寸、外形a逐支(盘)—见8.23表面质量a逐支(盘)—目视4技术要求产品标准或合同产品标准或合同产品标准或合同 a尺寸、外形、表面质量检验,棒材、盘条距端部100mm以上,丝材距头尾200mm以上。8.2 合金材的尺寸、外形应采用能够保证精度的千分尺、卡尺、直尺测量。9 检验规则9.1 检验和验收合金材的检验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供方应保证交货的合金材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需方有权按照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9.2 组批规则合金材应按批提交检查和验收。组批规则应按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规定。9.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合金材的取样部位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9.4 复验与判定规则9.4.1 合金材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对不合格元素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该炉批判为不合格。9.4.2 合金材技术要求某项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合金材(包括原检验不合格的合金材)上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时,则该批合金材判为不合格。9.4.3 合金材超声检测、尺寸、外形、表面质量不合格时,应判单支(盘)为不合格。9.4.4 供方有权对复验不合格的合金材重新分类或进行热处理,然后作为新的一批再提交检验。5犌犅/犜38589—20209.5 试验结果的修约本标准规定的试验结果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修约,修约规则应符合GB/T8170的规定。10 包装、标志10.1 棒材10.1.1 包装10.1.1.1 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棒材应成捆包装,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棒材散装,也可成捆包装。每捆捆重和捆扎道次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 棒材的捆重和捆扎道数装卸方式捆重/kg不大于捆扎道次,不少于长度≤4000mm长度>4000mm机械装卸500034人工装卸802310.1.1.2 每捆棒材应用经发蓝处理的钢带,或用捆带,或用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铁丝或不锈钢丝捆扎结实,并一端取齐。捆扎道的间距应分布均匀,两端留出不小于200mm的端头。10.1.1.3 同一批棒材的短尺材应集中单独捆扎,少量短尺材允许并入大捆中。10.1.1.4 银亮棒材和机加工棒材,除上述包装外,还应装箱。木箱的包封方法见图1。图1 木箱包装的包封方法示意图10.1.2 标志棒材的标志应采用打钢印、喷印、挂标牌、粘贴标签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晰,牢固可靠。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棒材应逐支在端部或表面标明合金牌号、炉号、尺寸等内容。成捆交货的合金材,每捆至少挂2个标牌(签),其上标明供方名称(商标)、合金牌号、炉号、尺寸、重量、交货状态等内容。标牌(签)应在便于检查的一边牢固地捆绑或粘贴在料捆上。木箱包装交货的棒材,在箱外表面应喷印或粘贴标签,其上注明供方名称(商标)、合金牌号、炉(批)号、尺寸、毛重、净重、件数、生产日期等。6犌犅/犜38589—202010.2 盘条10.2.1 包装10.2.1.1 盘条以盘包装,每盘用铁丝、盘条或钢带捆扎牢固,径向捆扎不少于3处,盘重应不大于2000kg。10.2.1.2 同一批盘条中单重小的允许数盘为一捆进行包装,盘卷应排放整齐,每盘应径向捆扎2道。10.2.2 标志盘条的标志应采用挂标牌、粘贴标签等方式进行。每盘盘条应在外圈端部粘贴标签或挂标牌,标明合金牌号、炉号、规格、重量等内容。每盘盘条外包装的标牌(签)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称(商标)、牌号、炉号、规格、重量及生产日期等内容。标志应字迹清晰,牢固可靠。10.3 丝材10.3.1 包装10.3.1.1 丝材应成盘(或捆)包装,每盘由一根丝材组成。每盘丝材用镀锌铁丝等距捆扎不少于2处,每捆丝材用捆带等距径向捆扎不少于3处;公称直径小于0.7mm的丝材,可用自身端头缠绕扎紧。捆扎好的丝材再用包装纸(气相防锈纸或石蜡纸)、包装布依次缠绕包裹或装包装箱,防止运输和搬运使用过程中损伤。10.3.1.2 每捆直条丝材应装袋并捆扎封口后,装盒包装。允许由一盘或数盘丝材组成一捆包装。10.3.1.3 如对丝材的包装尺寸、外形等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10.3.2 标志丝材的标志应采用挂标牌、粘贴标签等方式进行。每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