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例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范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市局制定xxxx年x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一、检查对象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二、检查方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三、检查重点(一)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按照x市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食品生产安全。检查重点:企业是否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实施精准管控,是否落实登记造册、规范防护并根据我市防控要求完成每周核酸检测以及是否实现闭环管理等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场所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措施;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个人防护培训;是否健全产品、环境检测消毒台账,对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工具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是否能实施进口冷链食品内包装及最小包装表面消毒等要求。(二)境外输入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按照x市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对境外输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食品生产安全。检查重点:是否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对境外输入食品进行装卸、贮存、拆封等,并加强消毒工作;是否保持重点岗位人员相对固定,并落实人员岗前防护知识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是否做好个人防护;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可实时监控重点岗位人员作业及个人防护的摄像头,并实现录像可查;是否制定境外输入物品流向台账(包括进货查验、投料、出厂销售和流向等记录)、重点岗位名单及跟踪重点岗位人员个人健康状况等要求。(三)重点检查企业类别。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盐、食醋、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四)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要点:食品小作坊生产主体资格、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要求、质量管理、包装标识、贮存与运输及其他等情况。(五)强化企业自查。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四、检查安排年度监督检查应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应覆盖x类发证产品,并将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餐饮具等生产企业及往年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辖区内获证企业少于x家的,要组织全覆盖检查;获证企业数x家以上的,应根据监管实际适当增加检查数量。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一)市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市局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省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全市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如下工作:1.组织各辖区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2组织各辖区局开展境外输入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3.指导各辖区局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其按照计划实施检查;4.结合省局部署,有针对性地对重点类别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及体系检查;5.组织各辖区局对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点、水产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市级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总数不少于xx家次,体系检查总数不少于xx家次;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总数不少于xx家次;食品小作坊飞行检查总数不少于xx家次。(二)区级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各辖区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如下工作:1.对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合理安排检查频次,确保每月均有现场监督检查,每家企业全年至少完成x次现场监督检查;2.对辖区内境外输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全覆盖监督检查;3.制定本区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局;4.对辖区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实施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及时逐级上报,并提出撤销生产许可证建议;5.根据市局要求,对乳制品、肉制品、蜂蜜、糕点、水产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6.参与省、市级其他监督检查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市局及各辖区局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生产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由辖区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二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由市局实施约谈。(二)各辖区局应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督促,并逐一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或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责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查处。(三)市局及各辖区局应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每季度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各辖区局填报《x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市局食品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