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范文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村务公开、公平、透明,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犯,有利于农村干部勤政廉政,有利于各项工作的推进。2022年10月以来,我镇选择6个行政村作为监委标准化建设试点,加强对监委的培训和指导,大力推进监委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一、工作推进基本情况在河南工业园区纪工委的指导下,我镇以2022年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对规范化试点的选取做了充分的摸底筛选工作。2022年11月,我镇根据河南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印发《河南工业园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选定大村、印山、高龙、高长、乐英、阮云等6个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镇领导高度重视,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事项提上日程,不断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有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通过一系列措施,6个试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开展村务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主要工作措施(一)配齐人员,严把用人关。在2022年村“两委”换届选出的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中,重新筛选,对不能、不愿、不宜正常履职的,清退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清退人数为3人。目前,我镇试点的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有成员27名,均符合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关心集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要求。(二)建立初步保障机制。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我镇6个试点村在村委办公楼中均安排有专用办公室,制作安装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备有桌椅等简单办公设备。同时,制作下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签到记录簿》,按《方案》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2022年11月、12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都已发放到位。(三)召开规范化建设试点动员会及监督业务培训会。区、镇纪委加强对试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指导,于2022年11月8日,组织6个试点开展了动员会,并进行村务监督业务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目前,6个试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脱贫攻坚、一事一议、土地流转、改厨改厕、“双高”基地建设、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工作中履行监督职能,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取得的成效(一)干群关系明显好转。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平台,实现村务工作的公开透明,消除群众中存在的疑虑和误解,有效督促村干部改善工作作风。特别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容易引起群众的猜疑和不满,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及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并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如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脱贫双认定”、“应纳尽纳”民主评议环节和城乡低保的开展,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消除群众的疑虑。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委办公楼设有专门的办公室,接受群众举报、受理群众诉求,干群关系得到改善。6个试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进,使一些由于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工作动态不明晰而引发的问题迎刃而解,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数量,确保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村民民主参与意识加强。随着“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的逐步推进,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危房改造、改厨改厕等已成为村重点工作,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既需要集体的智慧,也离不开群众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村务工作的开展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发挥全程监督职能,使各项村务工作均能遵章守纪地按规定流程开展、高效率地完成预期目标。(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实现了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分离,克服了监督缺位、监督无序等问题,强化了对村级权力的监督制约,提升了村级权力民主监督水平。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干部履职情况等,有了村务监督委员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和启动纠错程序,减少村干部腐败的机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四、存在的问题(一)少数村的干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认识不足。一些村委干部认为本行政村没有集体经济,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必要履行监督职能,只需配合开展好村各项工作就行了。(二)少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职责职权不够明确。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心里上不愿意监督,不清楚职责职权,工作上没有思路和头绪,怕得罪村干部,自找麻烦,导致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不敢监督。(三)业务能力不够强。我镇虽然组织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的成员开展过1期业务培训,但缺乏实践经验,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不熟悉,工作开展困难。人员年龄偏大,60岁以上的有11人,年龄最大的已有75岁,学习工作能力不强,履职能力也因年龄原因受到影响。(四)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村务监督虽然有《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X〕162号)和《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桂组通字〔2022〕66号)作为指导依据,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何行使,怎样才能发挥监督的作用;又或知情权较容易理解和行使,那么调查权、质询权、审核权和建设权如何能行使,如何真正发挥作用是制度建设的难点。五、下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结合各种学习教育、利用各种载体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在全镇营造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舆论氛围,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提供坚实民意基础。(二)加强对村务监督工作的培训指导。结合农村基层实际,针对性地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工作细则,使村务监督规范化,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三)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结合镇、村实际,制定有关细则,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运行有据可依,确保监督不错位、不越位;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配齐各项办公设备,对先进村务监督委员会给予经费补助,对优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表彰宣传,对成绩突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作为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