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简介一、青少年自杀比例逐年上升珍惜生命、爱护生命和帮助生命是自杀危机处理的初衷和目标。近年来,全世界范围内的青少年自杀比例逐年上升。美国10-24岁的青少年中,自杀是第三大死亡原因[1]。在我国,青少年的自杀死亡已成为位居前列的死因,全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估计自杀未遂者200万人以上。[2]《深圳市青少年自杀意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3]显示深圳市大、中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为20.1%,虽然“自杀意念”并不等同于“自杀危机”,如此高的数字仍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二、什么是危机?危机是指当个体面临突然或重大生活境遇(如亲人死亡、婚姻破裂或天灾人祸等)时所出现的失衡状态,它包含三个基本成分:诱发事件、由此导致的情绪波动以及应对机制的失效。危机包含危险和机遇双重含义:危险指威胁到一个人的生活,有自杀或者精神崩溃的可能;机遇则指危机得到适当有效的处理,不仅避免危机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可以帮助青少年学会新的应对能力,成为成长和成熟的契机。三、什么是危机处理?危机处理即给处于危机之中的个人、家庭和群体提供有效帮助和支持,通过调动他们自身的潜能来重新建立和恢复危机前的平衡状态。随着研究和实践的发展,近年来逐渐形成了三个层次上的危机处理工作:初级干预层次﹕是预防层次。强调政策性、环境性、教育性、互动性的全面预防工作,于校内设立「危机处理小组」推广生命及情绪教育、辨识自杀征兆、尽可能解决各种冲突、对相关个体及人群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制定自杀预防计划等。二级干预层次﹕辨识高危险族群或出现自杀征兆的人士,提供心理辅导以进行及时的干预,避免自我伤害行为的发生。三级干预层次﹕是向在危机中遭受严重创伤的人士,按危机的情况以团体及/或个别介入的形式干预。目的在于避免事件产生的冲击扩大,降低事件的负面影响。简介一图1:三级干预层次四、如何减少危机事件对牵涉人士的伤害?危机事件发生后,牵涉危机中的人士心理历程会反复经历下面几个阶段。然而当不同情绪阶段过度不佳时,会造成长久的心理创伤,而未能接受其成为生命一部分让生命更成熟。1、震惊、否认。亲属或者师生不愿意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不想去看、去听、去接触。2、悲伤、恐惧、愤怒和寻找替罪羊。内心极其悲伤、愤怒,想要找个替罪羊为整件事情负责。与自杀者关系亲密的人士可能会认为自己没有尽到挽救的责任,内心感到愧疚,甚至被恐惧笼罩。若得不到及时处理,可能会采取非理性的行为(比如指责学校、传播谣言、破坏学校设施等)来舒缓内心的紧张。3、沮丧。发现事实无法改变,但内心上还无法接受,陷入无助、无奈状态。4、接受事实。接纳丧失为生命的一部分,并从中得到成长。深圳市中小学生危机介入工作手册自杀行动自杀未遂自杀身亡危机处理、事后处理及跟进早期发现,学校辅导与医疗合作协助三级干预建立校园危机管理小组危机预防阶段危机处理阶段事后处理阶段推广生命、情绪教育辨识引致学生的危险因素及自杀危机征兆辨识高危群体或对象自杀计划自杀意念初级干预二级干预自杀危机不仅影响青少年的生命健康安全,也为相关人士带来伤感的经历。危机处理就是协助牵涉事件的人士平安度过从“震惊、否认”到“接受事实”的过程,协助各系统恢复到平衡状态。参考书目[1]:陈梦晚风新浪博文《美国青少年自杀现象令人担忧》2009年09月24日。[2]:2008年9月4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的健康播报。[3]:《中国卫生学校》2006年第8期,作者:袁碧涛杨建明周丽黄广文。深圳市中小学生危机介入工作手册第二章理论分析一、自杀的定义自杀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情,是一种极端的自我毁灭。目前还没有专家和学者可以完全解释人类的自杀行为。广义的自杀一般包括所谓的“直接自我毁灭行为”(如自杀死亡和自杀未遂)和“间接自我毁灭行为”(如大量吸烟、酗酒、吸毒、性淫乱、贪食、高危体育活动等一切有害于健康的行为)。不过,自杀最简单的解释是刻意杀害自己的行动,是一种自毁行为。自杀学(suicidology)专家施耐德曼(Schneidman)的观点是自杀是一种蓄意的自毁行动,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在多种维度上呈现不安的迹象,这个人认为自杀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而且是必须要做的事。他认为所有自杀的行为皆具有下列十项心理上的共通点:1、所受之刺激源是其心理或心灵上无法忍受的痛苦;2、压力源是其心理需求的受挫;3、意图是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4、目标是终止其意识(心念);5、情绪是极端无助(无可奈何);6、内在态度是矛盾的情感或思维,一方面意欲终结生命,另一方面却寄望被援救;7、认知状态是紧缩或压迫性的思维,将自杀视为唯一的选择;8、人际行为是其意图的传达,多数自杀者会留下呐喊求助的线索或提示;9、行为是趋向逃脱(或逃避)的;10、行为一致性(或一贯性)是其习惯的应对方法。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Durkheim)则将自杀定义为凡是当事人自己采取的或间接、积极的或消极的行动,达到了预期死亡结果的情形都算作自杀。迪尔凯姆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破坏了对个体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这时往往导致自杀率的明显增高。迪尔凯姆依社会对个人关系及控制力的强弱,把自杀分为四种类型。包括利他性自杀、自我性自杀、失调性自杀及宿命性自杀。深圳市中小学生危机介入工作手册1、利他性自杀利他性自杀指在社会习俗或群体压力下,或为追求某种目标而自杀,常常是为了负责任,牺牲小我而完成大我。这类自杀者的共同心理是死是有价值的,是唯一的选择。迪尔凯姆认为在原始社会和军队里这类自杀较多,在现代社会里越来越少。2、自我性自杀自我性自杀与利他性自杀正好相反,指因个人失去社会之约束与联系,对身处的社会及群体毫不关心,孤独而自杀。如离婚者、无子女者。迪尔凯姆认为这类自杀在家庭气氛浓厚的社会发生机会较低。3、失调性自杀失调性自杀指个人与社会固有的关系被破坏。例如,失去工作、亲人死亡、失恋等,令人惶恐不知所措而难以控制而自杀。4、宿命性自杀宿命性自杀指个人因种种原因,受外界过分控制及指挥,感到命运完全非自己可以控制时而自杀。如监犯被困的密室中、宗教徒为主而献身。但对心理学家而言,自杀是一种病态。其中著名的德国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也认为自杀是一种精神疾患。而中国学者把自杀分为情绪性自杀和理智性自杀两类。情绪性自杀常常由于爆发性的情绪所引起,而其中由委屈、悔恨、内疚、羞惭、激愤、烦躁或赌气等情绪状态所引起的自杀进程比较迅速,发展期短,甚至呈现实时的冲动性或突发性。而理智性自杀不是由于偶然的外界刺激唤起的激情状态导致的,而是由于自身经过长期的评价和体验,进行了充分的判断和推理以后,逐渐地萌发自杀的意向,并且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自杀措施。因此,自杀的进程比较缓慢,发展期较长。故无论用心理学或是社会学理解自杀行为,它无疑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但综合各种定义,自杀显然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而且有六个共同点:1、属于有计划的刻意的行为2、是自我毁灭的行为3、个人主动的行为4、个人失去生存意志,且有推动力去迈向死亡5、个人认为自杀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6、目的是死亡理论分析二、自杀的形态自杀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学者们对其分类有不同的看法。但根据自杀的结果,一般分为自杀意念、自杀未遂和自杀成功三种形态。而自杀行为的出现一般是触发自我机制而形成的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所以它不是突然发生的,一般经历产生自杀意念、下决心自杀、行为出现变化、思考自杀的方式、选择自杀的地点与时间及采取自杀行为几个历程。国内青少年自杀一般采用喝农药、割腕、跳楼等方式。大致可分为四种自杀型式,包括窒息型自杀:如煤气自杀、溺水自杀、上吊;自残型自杀:如割腕、剖腹、刺伤心脏、枪击头部和各要害部位、高处跌落(如跳崖、跳楼)等,通过伤害器官或血管,造成大量失血(或内出血)、脑部缺氧、或脑部的直接损坏;中毒型自杀:服毒、服安眠药、吸毒性气体、打毒针、吞食异物如重金属(吞金)、利用毒性生物(如植物中毒、蛇咬);或纵火型自杀。三、小结其实大部分自杀行为的目的是终止痛苦,他们的目的很可能是求救的信号,希望逃避痛苦,而不是结束生命。目前还没有绝对的良方妙药能够防止自杀,但是作为青少年工作者,我们须主动了解危机的形成及其讯号,务求减低青少年因绝望及无助感而出现自杀行为。参考书目1、EdwinS.Shneidman.Thesuicidalmind..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1996.2、谢永龄:《青少年自杀认知、预防及危机处理》。香港﹕中文大学出本社,2004。3、埃米尔·迪尔凯姆着,冯韵文译:《自杀论:社会学硏究》。香港﹕商务印书馆,2008。深圳市中小学生危机介入工作手册第三章认识自杀及其征兆从媒体中得知每年在深圳都有数位未成年人死于自杀,这是很遗憾的事情。亲友回忆时都表示自杀者在自杀前确实曾出现一些征兆。如果亲人、朋友或老师细心一点,也许危机就可避免。自杀的人一般会经历四个自杀概念扩展的阶段:自杀意念、自杀矛盾冲突、自杀行为选择、自杀完成。近年研究发现大多数自杀的青少年对即将来临的自杀行为都曾经给过口头或行为上的征兆。调查发现,83﹪的青少年在死前的一个礼拜就曾声称过要自杀。故此,教育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各员应该观察入微,关注青少年自杀行为发生之前的一切预兆,从而阻止悲剧的发生。一、自杀征兆1、情绪上的征兆·内疚、把错误归责于自己·暴躁、焦虑、紧张·感到无人关心自己·情绪低落,意志消沉·感到绝望、无助·常自我批评,觉得自己很没用·抑郁或长期抑郁后突然无故地情绪高涨或心情喜悦2、身体上的征兆·诉说身体不舒服或者有病·吃饭没胃口或食欲大增·体重突然有较大改变·疲倦、精神不振或长时间都不休息,依然亢奋·动作反应迟钝3、语言的征兆其言语中含有想死的念头,包括直接以话语表达,或以文字例如文章、日记等表达出来。例如﹕“我想死”、“我不想活了”、“我想睡觉永远不要醒来”、“当我走了当事人们将会遗憾”、“这痛苦就快要结束了”、“我以后都不会再烦你了……”、“以后都不会有任何事了……”、“已经没有希望了……”、“现在做什么都没有用了……”、“你不用担心我了……”、“所有事情都是因我而起,我不在的话就好了……”深圳市中小学生危机介入工作手册4、行为的征兆突然而明显的行为改变·积极活泼的学生变得退缩·原来安静的学生变得话很多·无故失眠、增加或减少睡眠时间·暴饮暴食或厌食·突然不注意个人卫生和外表打扮·性格突变,脾气暴躁·突然对死亡有很多的兴趣和幻想放弃个人的物品及疏远亲朋·转送喜爱的物品·安排后事(交代愿望、葬礼等)·疏离亲友·与亲友告别出现学习与行为问题·不能集中注意力学习·学业成绩出现很大的倒退·从正常社交中退出·沮丧、哭泣、缺少活力·伤害自己,如割伤自己·出现危险行为,如无故走在马路中间突然滥用酒精或药物,明显地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5、环境上的线索·结束重要的人际关系,例如失恋、家人去世·家庭发生大变动,如财务困难、搬家等·出现适应困难,打击信心总结来说自杀前的征兆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包括性格上的极端改变;情绪上会有长期的抑郁后,突然喜悦、困扰;生活起居上会有睡眠或食欲失常、对事物失去兴趣、不理会自己的仪容;行为会有退缩、送出或者抛弃个人珍贵的对象、收藏药物或者利器等、全神贯注阅读有关死亡的书籍等。认识自杀及其征兆二、对于自杀的正确认识误解事实误解1:说自杀的人不会真的去自杀大部分自杀者在真正实施自杀行为之前都会发出一些讯号,他们希望有人能够接收得到、听得到他们的求助与需要。其实扬言自杀可看成一种求救讯号。他们会向身边的人发出以下求助的呼唤,所以若得悉类似求助的信息,是心须严肃正视的:提起有关自杀的事件表示自己不想再支撑下去表示自己很沮丧绝望误解2:自杀是无迹可寻,没有警示讯号的自杀是一个过程,由最初受某事件的困扰到出现自杀的行为,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不论在生理、心理、言语及行为方面的都会出现一些征兆,只要身边人多加留意当事人在身心、言语及行为等的转变,不难察觉那些自杀的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