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2020年终工作总结范文2022年,XX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宣传贯彻《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襄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和《襄阳市节能工作总结》,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制度,改造节能设备今年的节能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目标责任为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一是对我县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人员调整。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县长周俊明为组长、以发改、财政、教育、卫生、环保、机关事务等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充分的确保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人管、管的好,进一步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推动节能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自身工作职能。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指导,结合XX实际,制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通知》,并下发了全县公共机构节水、节电、节油制度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了XX县公共机构节能群,让联络员切实担负起传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信息,交流节能经验和做法,提出改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的加强了节能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到人,使全县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有效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和桥梁。二、强化宣传培训教育,提高节能忧患意识为了使机关干部充分认识机关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党政机关在全社会节能减排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我们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6月11日至17日,我县围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主题开展为期一周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一是做好节能宣传周前期准备。活动开展前向全县公共机构发放宣传画册,发放低碳节能倡议书,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减少或拒绝使用塑料购物袋。二是开展了“能源紧缺体验日”、“低碳日”活动。县“四大家”领导在低碳日当天步行上下班,倡导绿色出行支持节能减排;机关大院60%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县直绝大多数单位也通过停开空调和利用自然光照明,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三是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联合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节能周活动,号召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节水教育班会等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爱惜资源绿色生活理念。在节能进校园行动中,县实验小学、城关实验小学等学校开展了发放倡议书、千名学生签字节能墙等系列教育活动,联系实际对学生进行节能环保教育,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开始,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三、重点抓好“四节”,完成节能目标今年,我县提出了在201X年能耗数据的基础上人均能耗下降2.8%的奋斗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们把握要点,切实抓好节约用电、用水、用油和办公耗材是实现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措施。1、节约用电。进一步健全节电管理制度,实行分户计量,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减少设备待机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和使用路灯及景观照明,除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外一律关闭景观照明(包括草坪灯、建筑物光带等)。我县各公共机构都比较注重从身边细节入手,除保证制度上墙、严格贯彻落实外,还在楼梯出入口、空调机旁、打印、复印机等处都贴上节电提示标语,并列入各部门年底的绩效考评内容。2.节约用水。严格执行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在机关食堂、卫生场所等用水场所设置节水用水标识,提醒用水工作人员节约用水。对用水场所、用水设备定期巡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对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的问题。对于新购置的用水器材或在建工程用水设施,使用节水型器具。3.节约公务车辆用油。我县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和采购标准,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务用车非工作日入库集中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管理办法,实行单车核算。全县各公共机构都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制度、落实节油措施。如林业局,针对单位车辆多、管理难、使用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司机与车辆“一对一”保养管理制度及车辆节油奖励制度,较好地促进了公务用车规范管理。4.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程序,降低会务和接待费用,大力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2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抓手,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监督,努力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使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