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2022年度最新范例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障。不知道大家看完法治人物颁奖典礼有什么感想?以下是网友为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准备的2021最新范文。欢迎来看。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一我们全体住宿生一同观看了一档法制教育系列片《勿让恶习染青春》,影片中的许多青年因为触犯了法律,关进了少管所里,他们都是由于当时的一时冲动与好奇,造成了此刻的后果,他们都因失去了以往自由的生活而后悔莫及。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少年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日的后果。他们为此都后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意识到自我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基本上来源于社会和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未来。如果管理体制有误和受周围不良环境的影响,正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免疫”本事,那么很容易因为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2004年4月份,贵陽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发现,在贵陽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00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的作案成员占26.2%。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少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由贵陽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一个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职责的法定年龄,最小的仅有九岁。200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少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实施奸婬。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资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法网无情、法网恢恢,伸手必抓,违法必究!一时的冲动、一时的失误,终生遗憾!给自我的家庭和亲人带来无限痛苦!今日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学校里,生活在自我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因为它是规则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重视起来吧!增强法制免疫力杜绝犯罪!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二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主席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主席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三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二、修改宪法的意义。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三、新宪法的亮点。新宪法把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让我们在以党中央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四“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就应遵守的。可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潜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教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学校是务必的。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并且从小就就应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就应友好团结,和睦相处。可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教师一旦查出来,可是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期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学校。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就应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法治人物颁奖典礼观后感五对于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我而言,在“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单元的学习过程中,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作为法律人,由衷地感到欣喜,还有些许自豪。另一方面,当我和大家一起,通过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的案例,把当前的法治现状展开时,我的心里泛起了不安和忧虑。大家都看到了,“很多法律法规规定得比较原则”、“部门权力边界不清”、“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仍不到位”……法治,依然“在路上”。这些现象揭示了转型时期法治的“不适应”:一是立法体制不适应。立法仍由部门负责起草,这种“分解设计”、“分领域设计”的立法传统并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综合治理的要求,因此会出现“不开协调会就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执法机制不适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期待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的,然而部门开展工作时却更关注部门风险的可控,因此会出现“依法不由本部门行政”的情况;三是法治环境不适应。法治,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便民高效等应当是其题中应有之意。但实践中,合法与合理、程序与高效之间的冲突却没有一日停止过;四是综合保障不适应。目前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更偏重对于结果的监督,而缺少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提供依据、程序等方面的支持,很多一线执法部门无所适从。路在何方?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方面来完善:一是提升法治思维。提升包括决策层、执行层、普通民众在内的社会整体的法治思维,使大家都能够理性地运用法律规范,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从而得出合乎法治逻辑结论。使法治思维成为社会公众的基准思维。二是完善立法机制。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最大程度消除部门利益对立法的负面影响。三是推进科学决策。特别是要统筹各部门、协调跨部门的政策措施,避免决策“目标打架”、“内容打架”等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四是正确发挥考核作用。考核的目的并不全在于监督,还有正向的激励、导向作用。解决好“评什么”、“由谁评”、“怎么评”的问题,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想创新的干部“眼前有路、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