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2022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总结范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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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工作总结范文范例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2年)》1《“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税收建设,依法治税成效显著。一、主要工作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严格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切实提高收入质量。2022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634.82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免、退税。2022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办理各类减免税款257.42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620.45亿元,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2.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跟踪问效。一是建立税收政策研究储备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税收政策研究储备工作,分类归集优惠政策管理、税前扣除、营改增、税收征管等方面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税收政策调研工作。二是开展专项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研究与税收政策实施效应分析工作,为上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提供参考。3.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不断规范审批行为。落实行政审批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纳税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切实提高创新管理水平。运用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是持续加强后续管理。组建专业化风险管理团队,对征管各环节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建立风险监控模型,不断提高征管质效。(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1.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相关环节关,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更好地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最大限度地排除失效文件对税收执法的干扰,2022年,我局对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了不当执法依据带来的隐患,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三是做好税收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2022年全市国税系统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均按税务总局相关要求进行了合规性评估,且符合世贸相关规则。2.建立内外并举新型协作治税机制。建立了国、地税局和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清欠税”开展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的个案协作,加大欠税执行力度。“定程序”明确执行协作程序和执行环节涉及财产处置的税费征收流程。“明权责”理顺协助法院执行与税收债权保障的关系。三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了三部门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提升了税费追缴执行效率,有效防止了税款流失。(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机制。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为确保重大决策有序展开,我局相继制定了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督察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促进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按照“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办理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确保了重大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法律顾问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全力抓好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职律师实战演习,协同市地税局联合开展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训,举办了一场“以人民的名义”税务模拟听证演练,为公职律师更好地开展法治工作打好基础。三是立足实践。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全速提升实务水平。(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推动业务流程规范化。积极部署,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税收征管规范。一是建立稳步推进“三项规范”工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进度定期汇报例会制度,确保“三项规范”稳步推进。二是整体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对“三项规范”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工作流程、资料报送、表证单书、管理要求等进行逐项、逐条梳理,完成了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系统梳理和改造,实现了纳税服务规范和征管规范的无缝对接。2.积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一是建章立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并制定了相关等制度,确保全市国税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有序全面推开。二是稳步推进。对先行先试单位重点进行辅导,边试边研。同时,牵头系统梳理三项制度相关内容,指导各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三是上下联动。组织召开全市国税系统三项制度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工作举措。四是集成共进。按照“统一框架、统一建设、统一存储、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聚全市国税系统之力,汇试点单位先行之智,搭建配套信息系统。五是示范引领。基层各单位主动参与,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落实试点事项,积极反馈试点经验。各地先行先试,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3.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一是打骗打虚持续发力。根据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以查处虚开骗税串案为主攻方向,有力遏制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高发的势头。二是大案要案多点突破。查处多起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广的大案、要案,同时组织编写《出口退(免)税稽查实务》,为全市国税系统开展打骗工作提供指导。(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1.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联合督察。成立国地税联合执法督察小组,通过联合执法督察,完善纳税人户籍信息。二是主动延伸督察。通过自选和规定结合,主动自我加压,查找税制改革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选取“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等事项作为执法督察自选项目,织密督察防控网。三是开展交叉督察。采取交叉互查的督察模式,重点对组织收入、风险管理、全面推行营改增、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督察,有效克服熟面孔、顾情面等固有的弊端,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2.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建全制度保障,提升案审水平。落实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确保案件查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二是完善配套机制,创新审理方式。通过运用自主开发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审理过程痕迹化、案卷管理电子化、案件审理规范化”,缩短了案件审理时间,提高了审理效率。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围绕“五责联动”健全落实机制。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明责、履责、督责、评责、问责”等具体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层层制定责任与任务清单。二是突出“动态留痕”开发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管理信息系统”,构建起集“定责清单、履责台账、尽责反馈、评责销号”为一体的即时监督平台。实现对各责任主体履责情况的全程留痕管理、动态预警提醒、客观评价考核。三是强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坚持真问责、实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符合问责条件即启动问责程序。(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1.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一是严格执行《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2022年,通过市局12366投诉处理平台、电话投诉平台等,及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案件。二是认真执行《信访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诉讼工作条例》等有关信访工作法规,积极做好信访管理工作,有效化解涉税争议。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整合人才资源,增强工作合力。选聘既熟悉税收工作实务又具备法律专业技能的税务干部为市局法律顾问,同时,聘请外部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起协同工作机制。二是搭建实战平台,发挥专业特长。以集中办公、团队研讨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实践操作,鼓励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三是强化能力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联合地税局举办税收法规业务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专家、教授进行授课。通过培训,优化和提升公职律师和法制部门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3.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救济权。一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人维权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纳税人的权益,较好地化解了涉税纠纷。二是进一步健全税务干部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开展监督评议,促进税务工作不断改进。三是进一步健全纳税人维权中心,设立意见箱、举报箱,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扩充和完善纳税人维权渠道。(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突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深化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22年,全市国税系统通过各类平台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满足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二是定岗定责落实到人。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政务动态、税收政策、税收公告等信息,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国税形象。三是持续推动电子政务建设。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国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网络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3.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制度。一是严格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规定,定期在市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在官方微信进行推送。二是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双方共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建立不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的开展落实。三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案件信息在“信用宁波”网站上同步公开。(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1.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一是拓宽信用等级评价应用。对A级纳税人,依法给予放宽发票领购限量,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定期上门服务积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等鼓励性服务;将D级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强化管理,如从严核定增值税发票领购数量,从严审核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批等。二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健全与宁波市金融办、银监局、地税局四方合作机制,搭建“税银通”金融服务平台,相继推出“退税盈”“税易贷”“发票贷”“小微贷”“税融通”等银税合作产品,实现了纳税人纳税信用情况与银行金融服务全面对接。2.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有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抓牢“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主题,通过“对话宁波精英制造”经济税收研讨会、精心制作税收公益广告《尊重每一个梦想》、推出“走出去”企业专项服务等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税收法治的观念。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和辐射优势,加强税收法治宣传。三是不断推进纳税人学堂建设。通过实体课堂与网络学校相结合,针对性地开展营改增分行业培训辅导会、营改增申报表填报辅导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议等系列辅导培训,覆盖相关法制内容,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加强青少年税法教育。着力推进校园普法工作,开展“大手拉小手,税收校园行”系列活动,建立“宁波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红领巾税校”等平台,进一步扩大税收法制宣传面。(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1.推进法治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部署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申报对象、申报程序和报送资料要求,指导基层单位开展法治基地创建工作。二是强化后续管理工作。运用“法治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并开展抽查工作。对12家自主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2022年新命名全市国税系统法治基地2家。2.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托依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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