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习工作报告汇报总结范例【4篇】经过这次实习,我对法院的工作和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必要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可能是各类法律工作者应该有的共同语言,是司法改革中强调的,是一种职业认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请参考下载。法院实习报告(1):一、实习目的和任务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我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本事,还要有强硬的实践本事,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仅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仅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经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仅有经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终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11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我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必须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经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构成了初步的自我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且经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是学校,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学校,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08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择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经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本事;⑶培养社会适应本事和沟通本事;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情景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二、实习资料及其具体工作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进取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本事,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资料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我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一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资料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可是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所谓送达大多数情景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情景,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终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可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可是对于那件事,我一向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能够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能够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可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研究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五)参与案件听审。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我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可是听审则不一样,我将自我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梦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到达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一)沟通本事欠缺。学生在校期间,应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情景下,对案件做出确定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并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研究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研究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很多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本事,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学习不单单是学校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并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仅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教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本事培养。要到达这些要求,必须改善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三)适应本事欠缺。学生从学校到法院,应对着比学校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应对实际工作的适应本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资料的关系。四、实习收获与体会经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最好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能够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经过实践,将我在学校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所以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我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构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第三,我在人际沟通本事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学校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比较较简单。经过实践生活,经过和不一样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本事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礼貌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坚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应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我的发展。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十分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必须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我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我的最大利益。因而,不研究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第五,经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向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主角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我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可是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