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客运管理处“六五”普法工作规划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启动年。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为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的法制宣传工作,坚持普治并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为促进全市客运市场秩序良好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总体目标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本处干部职工、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公交汽车经营者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局面,让法律真正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与遵守;进一步增强交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2理、依法办事、服务百姓的理念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治化水平。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贯彻坚持党支部领导、干部职工当家作主和依法治交有机统一的原则,加强党支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通过普法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处管理客运市场的具体情况,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设的顺利实施,服务于全市交通事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要为群众喜闻乐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研究构建和谐交通的新形3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坚持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有机结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搞好专项依法治理,普治兼顾,整体推进。四、对象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处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公交汽车经营者与广大人民群众。“六五”期间,重点做好市处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1、加强市处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单位领导要进一步在增强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增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治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治理和服务行为。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培养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使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4体系建设和工作落实。3、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行车的基本要求。要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学习与本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提高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与经营者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观念,努力做到上车微笑,正确选择路线行驶,按表收费,下车给票等出租汽车运营中的基本要求。4、加强对公交汽车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公交汽车经营者必须执行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标准,向乘客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必须做到: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及时间组织营运;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者终止营运;不得强迫从业人员违章作业;按照规定设置线路客运服务标志;在客运车辆内设置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和禁烟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5、加强对广大人民群的普法宣传,使市民了解与出租汽车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使市民了解出租汽车应遵守的基本营运规范,同时继续向社会宣传市处监督举报电话:0335-3033533,让市民和外地游客都能共同的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良好的监督,促使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能够得到良好、健康、有序的发展。五、主要任务51、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在全处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2、深入宣传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积极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3、深入宣传学习与出租汽车与公交汽车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等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处和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4、深入宣传学习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6加强依法维权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公平正义地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5、普治并举,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围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交进程。要围绕“平安交通”、“法治交通”的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促进依法治交通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六、实施步骤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7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由市处统一领导,市处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七、组织领导和保障1、成立市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闫子华,副组长:刘希昌、王宾、王天学、肖殿华,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处法制科,胡瑞霞兼办公室主任。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奖惩机制。把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建立评选奖励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业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讲员的作用。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努力构建多形式推进、立体化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窗等媒体和宣传方式,有效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8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多方位、多层次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