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廉洁承诺书四篇廉洁承诺书篇1根据《关于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我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承诺人单位及职务:承诺人(签字):承诺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廉洁承诺书【篇二范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八个禁止”、“52个不准”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自觉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二、廉洁从政方面。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廉政规定,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利用权位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铺张浪费、挥霍公款、讲排场、比阔气;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三、依法行政方面。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决不滥用权位,自觉接受监督。四、严肃生活作风方面。自觉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度的精神追求,努力做到“诚实、公道、正派、可靠”。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参考资料,少熬夜!设“一岗双责”制度,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负总责。敢抓敢管,以身示范,抓班子,带队伍,做好小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村镇规划、镇工业园区建设、矿砂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服务、迁村并点工作。扎实做好辖区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带头与各种消极现象及不正之风作斗争。廉洁承诺书【篇三范例】XX市审计局:为了认真做好贵局委托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审计从业行为,确保我单位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力,严守审计职业道德和廉洁工作纪律,我单位参审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保证做到廉洁从审、秉公执法。2、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被审计单位住宿的,费用自理,据实支付。3、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因工作需要在被审计单位就餐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4、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确因审计工作需要临时使用被审计单位交通工具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批准。5、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6、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9、不准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资金和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10、不准与被审单位单独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11、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或变更,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12、不泄露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单位的商业秘密。1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或故意刁难被审计单位和个人。14、不准向被审计单位乱收费。15、不准借公务活动之便机强制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参加各种研讨、培训及各类学会、协会、研讨会等活动。16、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从事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活动,不得利用审计职权为自己、子女或亲友谋私利。审计人员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我单位将按贵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廉洁承诺书【篇四范例】为了积极响应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廉洁清风沐校园”活动,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教行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以德修己、以参考资料,少熬夜!德育人、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师德师风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议论,不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2.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不、不酗酒、不吸毒,不沉迷于网上打牌、聊天、炒股。3.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4.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吃、拿、卡、要,或要求宴请或为自己办私事,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礼品。5.不得介绍、暗示、诱导学生参与各种形式收费的辅导班、特长班、兴趣班等课外班,不得利用教师职务之便以任何理由参与社会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6.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7.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八不准”。以上承诺,敬请学生、家长、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承诺人:(填写学校)(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