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字】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范例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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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字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范例十篇看是一种难得的感觉,一种勇气,一种姿态,充满期待。我想这也是霍尔顿可爱的地方。下面是网友收集的《麦田里的守望者》200字。让我们来看看。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0字1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明白自我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以前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之后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齐,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比较,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此刻我还记忆犹新。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0字2《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一个少年形象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就是大人眼里所谓的坏孩子,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像话,他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霍尔顿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那些虚伪的事物,却又不得不去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又不得不在无所事事时去那里消磨时光。霍尔顿没有真正的朋友,只有脏透了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拉德莱塔等室友。他讨厌却又无奈,他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他看不惯周围的世界,成绩自然很差,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他的不用功,种种表现就是对资产阶级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抗。霍尔顿一直希望变得勇敢、强大,被人欺负了不敢还手,被学校开除不敢回家,静静地躲避着父母亲,他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有意义的叛逆。霍尔顿是青春期少年的代表,他的理想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边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们总认为他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是霍尔顿渐渐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的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里变得那样细微渺小,他心甘情愿地帮助每一个孩子避开风雨,阳光就会在此刻抚摸你的脸庞。霍尔顿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很普通却非常善良,虽然他的思想还很稚嫩,他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但他勇敢地反抗现实,向往着美好的世界,一直在追寻着。霍尔顿无论是在风雨中还是在麦田里,他都会继续守望着。守望着那没有被虚伪溺死的真挚、没有被虚荣杀死的朴实、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着的梦想、守望着所有孩子纯洁的生活。我喜欢霍尔顿的理由很简单:他拥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这些举动都让人感到十分欣慰,更难得的是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甘愿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一切的一切似乎成了定式。也许我们本可以去做自己喜欢,但在别人看来是不切实际的虚度光阴的事。但自己真的不想被本和自己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抛在后头。没办法,只有坚持下去,进而渐渐地竟然也希望过这样的生活。很难想象自己抛开一切竞争、一切虚假的事物,像故事主人公一样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根本不现实。因此,霍尔顿最终还是屈服于现实。“他不愿做英雄,只希望自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要知道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想要摆脱别人给自己套上的枷锁是一件多么不易的事。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人都在逐渐长大,所以会经历很多事,遇到挫折,我们不要气馁,也不要自暴自弃,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相信自己,只要你的心中还有理想,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好的。站在麦田里守望属于我们的未来。我们青少年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在人生的道路上,纵然生活中有许多令我们迷惘和彷徨的,但是只要我们牢记心中的梦想,做自己心灵的主人,守望着自己的未来,那希望就是美好的明天。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0字3“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进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的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努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霍尔顿的妹妹也是个很重要的角色。她是霍心中至美至真至善的存在,也是那些麦田里玩耍的孩子。因为她的纯洁,更让霍厌恶那社会的肮脏和虚伪并深深恐惧这种纯洁的脆弱。也是因为她,让霍有了希望,并最终回归家庭和社会。这算是原作里面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物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不重说教,而是通过一个立体人物的所作所为来让读者产生代入感。与其说这是作者所采用的技巧,不如说这是作者费尽心思所表达出的真实和深刻。也正是因为这种真实和深刻,这本小说才影响了不止一代人的青春。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0字4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还是一片麦田,只不过位置已经跨越了一片太平洋。这里,谁又在守望?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200字5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假模假式包裹自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