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司法厅(局)长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监所监管教育、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谱写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2012年主要任务目标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000件;扎实推进监狱劳教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监所实现“四无”目标;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2200件;着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创新,确保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帮教率达到85%,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年”主题活动,法治文化普及受众面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教育矫治工作,提高罪犯劳教(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一、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在构建“大调解”体系中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1、大力实施“百千工程”和“千人万件工程”。着力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100个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10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实现“四个延伸”:向交通、医疗、劳动争议、国有大中型企业等重点行业延伸;向流动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物业小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延伸;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延伸,总结完善吴忠市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县、乡、村三级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专门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向全社会延伸,利用“12348”法律咨询专线平台,开通“人民调解热线”,及时受理并分流纠纷线索。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社会管理诸多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继续组织1000名司法行政公务员、1000名律师公证人员、100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化解1万件矛盾纠纷,高标准高质量完成3000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民生工程,服务和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2、构建“大调解”格局。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研究制定并积极争取以自治区两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探索实施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三调联动”为主导,多调联动为目标的大调解工作模式,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格局,形成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3、完善“大调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制度,并建立动态增长保障机制,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报酬制度;完善矛盾纠纷“两排查一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落实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及时提出预警意见,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处置;健全部门联调制度,对于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矛盾纠纷,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共同调解。4、创新“大调解”载体。加大基层司法所人员补充和装备配备力度,在村(居)建立流动调解室,为司法所逐步配备流动调解车,打造“半小时调解服务圈”。充分利用区市县乡四级信息化网络资源,依托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平台,在开通“人民调解热线”的基础上,开通人民调解员网上微博、QQ群,建立网上“调解室”、“说和室”,形成网上网下立体调解格局,实现人民调解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化解矛盾。二、创新监所监管工作机制,在强化管理中筑牢安全稳固监墙5、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行“一日一议一整改”安全排查整治模式,进一步排查整治罪犯劳教人员脱逃(逃跑)事故、狱(所)内重特大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疫情隐患,把各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继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完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和研判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与公检法机关、武警部队、交通部门处突联动工作机制,年内联合开展应急处突演练,研究启动“联防联控、分级响应”黄金五分钟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监狱劳教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狱所敏感案件、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和应急处置机制,着力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6、拓展教育改造手段。把落实“首要标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罪犯“5+1+1”和劳教戒毒人员“6+3”教育管理内容的系统化,加强改造质量评估和心理矫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出监所教育,深入开展先进文化进监所活动,着力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法制教育合格率、道德教育合格率、脱盲率、职业技能证书获证率和顽固犯年转化率。充分利用监狱劳教警示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百场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努力提高戒断巩固率,破解复吸率高的难题。7、扎实推进监所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加强监狱劳教所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宁夏监狱劳教所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全面推广”的原则,创建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实现规范化管理常态化。三、创新特殊人群管控机制,在帮教帮扶中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8、建立“三帮三包”工作机制。组织动员司法厅、监狱局、劳教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职)和市(县、区)司法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三帮三包”活动,每名领导干部帮扶一名“三类”人员包兑现帮扶政策、包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思想转化,确保所包“三类”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9、强化服刑在教人员教育改造。继续与社会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走进高墙“大帮教”活动,在监狱劳教系统分别开展“五个延伸”活动:回访百名刑释解教人员,走访百名服刑在教人员家庭,上100课时融入社会教育课,落实百名刑释解教人员接茬帮教,为百名刑释解教人员推介就业,加快推进监狱劳教工作社会化进程。10、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矫治质量。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活动,协调落实社区矫正机构设置,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电子监控范围。突出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教育、心理矫治、公益劳动、帮扶六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下。11、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控。认真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管控措施、安置优惠政策和教育帮扶工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力争在五个地级市辖区内分别建立一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实体),打造集衔接、安置、帮扶“三位一体”的安置帮教模式,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适时召开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进会。12、整合帮教资源。健全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监狱劳教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紧密衔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强化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安置渠道,利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进一步完善区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增长机制。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在完善“大普法”格局中强力推进“法治宁夏”建设13、完善“大普法”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效能考核体系,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两个创建为抓手,完善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指导和复查力度,推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创建活动。14、丰富“大普法”内涵。广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行动,编辑发行“法律进社区”教材,培育打造一批“法律六进”示范点,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实现法制宣传由虚到实的转变。15、创新“大普法”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培育支持一批群众性法治文艺团体,创作一批时代性法治文艺节目,支持建立一批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组织一场有特色的法治文艺巡回演出,适时召开一次观摩推进会,开展一次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全区法治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五、创新法律服务民生机制,在服务大局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16、探索建立“一站式”法律服务机制。以司法所为工作平台,探索建立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所组织联建、业务联帮、工作联动“三联”工作机制,借助“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稳步推进县乡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搭建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单项职能“各自为战”向多项职能“协同作战”转变,打造司法行政服务为民品牌,积极探索法律服务向社会管理创新延伸的领域和路径。17、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在继续组织实施法律服务生态移民、沿黄城市带建设、中阿经贸论坛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组织实施“法律服务进宁东”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18、做实民生工程。在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以案定补、以质定补、逐案审核、逐案反馈质量机制的基础上,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制作播出12期“以案说法援”专题节目。大力推行法律援助“一卡通”服务机制,为受援人节省时间和费用,实现服务民生方式的创新。着力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将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全部设立在临街一楼位置,畅通无障碍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优秀解答员”评选活动,定期组织舆情分析,着力提升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专线服务质量。19、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实现法律服务顾问团在市、县、乡全覆盖,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机制。启动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完善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成立司法鉴定协会党组,做好协会改选工作,创办司法鉴定业务交流刊物;组建司法鉴定专家服务团,为政府应急处置重大自然灾害等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推行实施司法鉴定机构等级化管理,着力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巩固和提高司法鉴定统一管理水平。21、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权配置,整合利用行政管理与协会管理两大资源。突出抓好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执业准入、状况评价、奖惩机制,深入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文明公证处”和“星级司法鉴定机构”评定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探索行业党建新经验。六、创新基层基础建设机制,在强基固本中夯实司法行政社会管理根基22、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石嘴山监狱整体建设、女子监狱二期工程和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馆建设,争取启动出监监狱、中卫监狱和病犯监狱建设,开工建设固原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完善监所关押收容功能;扎实推进市、县(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争取剩余市、县(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部列入国家第三批投资计划,采取自建、联建、转换等多项办法加大业务用房落实力度,为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物质保障。23、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宁夏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评办法》,扎实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和“标兵司法所”达标验收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工作水平。24、提升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战能力。进一步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加快推进县(市、区)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三大中心建设,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县(市、区)司法局从机关向一线实战单位转型,打造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平台。25、深入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监区、大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