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學年度教務會議決議事項簡表更新日期:96.02.05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90190.10.16第一次一、國小教育學程學分抵免案,請討論。教務處課務組請課務組將本校大學、研究所及進修部學生修讀教育學程學分抵免情形通盤檢討,重新訂定各類學程學分抵免方式,並於下次教務會議提案討論。90190.10.16第一次二、修改或廢止本校學則第三十八條終止學習相關規定案,請討論。教務處註冊組俟本校近日舉辦公聽會後,另行提案審議。90190.10.16第一次三、修改本校「學生修習輔系辦法」第八條,請討論。教務處註冊組照案通過。90190.10.16第一次四、擬定本校「學生成績繳交管理辦法」草案如下暨成績遲延繳交書面說明表,請審議。教務處註冊組一、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修正為:1、學業成績應於期末考試結束後二週內繳交。2、應屆畢業班畢業學期成績應於畢業班期末考試後一週內送交,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辦理。二、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合併為第二條並修正為:任課教師應一律給予成績,不得空白。教師如因特殊原因無法於規定期限內送繳學生成績者,應填寫延遲繳交書面說明表,並經由系所主任核備。三、第四條修正為第三條並刪除條文中最末一句之「註冊組」用語。四、第五條、第六條分別修正為第四條、第五條。五、除上列各項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90190.10.16第一次五、學生學分認定案,請討論。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未獲通過。90190.10.16第一次六、學生學分費繳交標準案,請討論。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凡研究所學生補修大學部課程者,學分費按大學部標準繳交,如作為研究所畢業學分則應以研究所學分費標準繳交;本學期若有2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發生超收事宜,則於學分抵免案核定後統一退費。90190.10.16第一次七、邱雅芳師兼辦系務工作,申請減授鐘點二小時案,請討論。初等教育學系照案通過,爾後類此案件兼辦行政工作減授鐘點教師應遵守編制內行政人員上下班時間之規定。90190.10.16第一次八、自科系廖尉岑老師協辦通識教育業務,擬請減授授課時數二小時案,請討論。通識中心照案通過。90190.10.16第一次九、杜明城老師申請出席「國外及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獎勵學術活動補助案,請討論。兒童文學研究所照案通過。90190.10.16第一次十、何三本老師申請出席「香港教育學院學術研討會」獎勵學術活動補助案,請討論。語文教育學系照案通過。90190.10.16第一次十一、助理研究員許振宏出席國外研討會補助案,請討論。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未獲通過。90190.10.16第一次臨時提案一、本系陳淑芳老師擬申請「出席國外及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案,請討論。幼兒教育學系陳淑芳師「出席國外及大陸地區學術研討會」如未獲國科會補助,請於行程結束後下學期第二週前提案審議。90190.11.13第二次一、申請入學招生辦法草案,請審議。教務處註冊組照案通過。90190.11.13第二次二、擬請研議修改、廢止或維持本校學則第三十八條終止學習規定案,請討教務處註冊組學生終止修習科目提出時間由原條文規定「得於期中考後二週內」更改為「得於期中考前二週內,其餘照舊。3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論。90190.11.13第二次三、修正各類教育學程選讀辦法案,請審議。教務處課務組原提案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抵免之學分數不得超過各該類教育學程應修學分之「二分之一」更改為「三分之一」,其餘照案通過。90190.11.13第二次四、擬修正教務會議組織規定案,如說明各項,請審議。教務處課務組原提案增列第五條條文中之「各類學生代表由學生自行推之」更改為「各類學生代表產生辦法另訂之」,其餘照案通過。90190.11.13第二次五、請修正或廢止本校選課辦法第六條規定:排定於班級之各類必修科目,學生不得改選其他班級之同一科目,請審議。教務處課務組照案通過,惟教育實習仍應要求學生於原班級修習,不得跨班選修。90190.11.13第二次六、修正「本校學報徵稿、審查及編輯簡則」第五條、第七條,請審議。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第五條條文中之「本學報以中文稿為主(得接受外文稿),但須附中英文標題及中英文摘要」更改為「本學報以中文稿為主,須附中英文標題及中英文摘要」,其餘照案通過90190.11.13第二次臨時動議一、建議本校增開英文課程以有效提升本校學生英文能力,請討論。圖書館館長請語教系英文教師與進修部共同規劃於進修部加開英文課程供本校學生選修。90191.01.16第三次一、91級學生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及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尚未繳交學生成績案,請討論。教務處註冊組本學期教師繳交學生成績期限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對於91級學生八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及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尚未繳交學生成績之教師於期限前請教務長及各該系所主任進行道德勸說,逾期則由教務處會同各系所主任逕以零分計算並將本次會議記錄敬會未繳交學生成績之教師知悉。90191.01.16第三次二、請准故事讀寫學程第一年兩門課程:「故事學」、「故事閱讀學」,由本系教師進行協同教學,並核實發給鐘點費。語文教育學系一、照案通過。二、爾後如有類此專案計畫,請事前於計畫提案時與各業務相關單位溝通協調。90191.01.16第三次三、修正「本校學報徵稿、審查及編輯簡則」第一條出版及學術服務組照案通過。4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第5款,請審議。90291.05.02第一次一、增列本校學生修讀各類教育學程辦法第三條:學生欲申請修讀教育學程者,須於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日期間向註冊組提出申請,請審議。教務處課務組一、第三條條文增列「大學部」學生後條文如下:第三條、大學部學生欲申請修讀教育學程者,須於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日期間向註冊組提出申請。二、將原條文第五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合併並修正為:第五條、本校修讀各類教育學程之學生數不得超過全校學生人數百分之六十。三、第四條第一項條文及第六條修正為:(一)第四條第一項條文修正為:學生申請條件及遴選方式:具備下列基本條件者,方可申請參加教育學程之遴選;遴選採初審及複審兩階段進行。(二)修正第六條規定為:遴選程序採初審由各系所及複審由各學程甄選委員會辦理之。各教育學程之相關規定如附表一。四、除前一、二、三項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90291.05.02第一次二、建請本校各研究所開設科目名稱,若與國小教育學程規定之課程內容名稱相同時,修習國小教育學程之研究生得自己選定該科目歸屬為研究所畢業之學分或教育學程之學分,請討論。教育研究所照案通過。90291.05.02第一次三、擬增加「修習各類教育學程之研究生,其修業年限以二年半為原則」條文規定,請討論。教育研究所條文修正為「修業年限以二年半為原則,唯得視研究生之成績,其修業年限得為兩年」後通過。90291.05.02第一次四、擬訂定開辦台東地區高中職生選讀課程實施辦法草教務處課務組待與教育部及台東地區各高中職校再行聯繫協商是否可行後另案提會審議。5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案,請審議。90291.05.02第一次五、訂定「國立台東師範學院語文編輯服務辦法」草案,請審議。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本案擱置,惟由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提供語文編輯人員之資訊,並請各系所廣為宣導。90291.05.02第一次六、本校教師及研究人員依「本校獎勵學活動辦法」申請補助出席國外研討會,計六案(如名冊),請審議。教務處出版及學術服務組照案通過;唯經費申請需俟出席研討會後檢據核銷。90291.05.02第一次七、「通識教育講座」課程,擬由現行二年級上下學期各一學分之必修課程,修正為仍為維持二年級必修課程,但改為上下學期各一半的學生修課,一學期二學分一次修畢,同系之班級排在相同的學期,上下學期各安排十四場演講,學生需參加所有講次;請討論。通識教育中心說明三之方案一及方案二委由通識中心決定,其餘照案通過。90291.05.02臨時動議一、請修訂台東師範學院學報徵稿、審查及編輯簡則第一則第十條規定為:「投稿時,一併繳交期刊論文授權書,若未繳交,本刊有權不予審稿及刊登。」請審議。圖書館一、條文文字「本刊」修改為「本學報」其餘照案通過。二、修正後台東師範學院學報徵稿、審查及編輯簡則第一則第十條規定為:「投稿時,一併繳交期刊論文授權書,若未繳交,本學報有權不予審稿及刊登。」90291.06.06第二次一、修正本校選課要點案,教務處課務組一、增列第六條:學生已修習及格之課程不得重複修習。6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請審議。二、修正原第六條條文為:學生經雙方所長、系主任同意得跨系所選課,所修學分數得併入畢業學分計算;惟跨系所修習學分數上限由各系所自訂。三、除修正前兩項外,其餘照案通過。90291.06.06第二次二、修正本校學生修讀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辦法案,請審議。初等教育學系、教務處課務組修正本辦法第五條文部分:照案通過。90291.06.06第二次三、新增國立台東大學教務會議設置要點草案,請審議。教務處課務組俟本校組織規程修訂時再議。90291.06.06第二次四、本校數理系四年級學生鄭雅文申請以自費生身分畢業,擬在該生畢業證書加註“未修習國小教師教育學分”案,請審議。教務處註冊組同意在該生畢業證書上加註“未修畢國小教師教育學分”。90291.06.06第二次五、原開設之「特殊教育學程學前教育階段」課程,請改以「學前特教學程」方式開課案,請審議。幼兒教育學系同意原開設之「特殊教育學程學前教育階段」課程名稱改為「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程」。90291.06.06第二次六、為修習國小教育學程之學生專門開設「國小教育實習」及各領域教材教法,請審議。幼兒教育學系修習國小教育學程學生人數超過開班人數以「國小教育學程」之專班由初等教育學系開課。90291.06.06第二次臨時提案一、本校語教系周慶華老師及汪履維老師分別簽請更改葉奇浚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是否同意更改,請討論。教務處註冊組表決結果均未獲通過。附帶決議:請各學系主任協助催繳教師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尚未繳交應屆畢業生非實習及實習之成績791學年度教務會議決議事項簡表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單位/人決議91191.10.03第一次一、本系程友文老師協助系務擬減授教學時數2小時,請討論。數學教育學系照案通過;因說明清楚且符合本校「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及支給超支鐘點費辦法」第二條第四項之規定。91191.10.03第一次二、本系于乃芬、黃琇屏老師兼辦系務工作,擬各減授教學時數2小時,請討論。初等教育學系照案通過;惟請假之職員銷假上班,即恢復原狀。91191.10.03第一次三、建議將本系分組課程提前至二下,試探性課程提前至二上實施,請討論。初等教育學系請初教系修改課程,再提課程會議審議。91191.10.03第一次四、擬訂本校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請審議。教務處註冊組因兒研所及教研所所長不在場,待下次教務會議再行提案審議。91191.10.03第一次五、修訂本校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請審議。教務處註冊組照案通過。91191.10.03第一次六、擬檢討學生成績評量標準,請討論。教務處註冊組請各系主任、授課教師及導師加強輔導。附帶決議:一、教師評列學生成績異常資料提供各系所主任參考,並道德勸說各該教師,以符公平正義原則。二、請教務處提供評量準則以供教師參考。請各系重視教學問卷評量結果,以提昇教師教學品質。91191.10.03第一次七、擬訂「環境資訊教育程學實施辦法」暨「課程規劃表」,請審議。資訊教育學系一、照案通過。二、除應繳費之學程或輔系修畢證明由教務處註冊組核發外,其餘各學程修畢證明之核發由各主辦學系辦理。91191.10.03第一次八、擬訂本校排課通則及作業程序,請討論。教務處課務組請各系就本提案先行內部討論後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供意見送交課務組併案討論。再由教務處課務組彙整意見簽會各相關單位(含實輔處、學務處、會計室、人事室、進修部、視聽中心)研商相8學年度學期時間會議性質案由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