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第六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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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行政主体针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制裁性的行政行为。2、特征是制裁性行政行为是外部行政行为是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练习题-1行政处罚是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何种行为的处理?()A.违反民事法律规范B.违反行政法律规范C.违反刑事法律规范D.违反一切法律规范练习题-2某厂因污染事故被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限期治理;(2)罚款8000元;(3)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上述决定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责令限期治理B.罚款8000元C.赔偿受污染单位损失6000元D.没有练习题-32010.44.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与相似概念的区分(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行政主体对其系统内部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务人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区别:行为主体、行为对象、行为性质、行为种类、救济途径不同(2)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刑罚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所实施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区别:权力性质、行为主体、行为对象、行为种类、行为实施程序不同练习题-4钱某出售劣药,使购买其劣药的李某吃后中毒住院抢救,钱某这一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对此钱某应当()A.受到行政处罚B.依法承担给李某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C.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D.既要受到行政处罚,又要承担给李某造成的损害的民事责任4、行政处罚的种类(1)学理上的分类申诫罚财产罚人身罚能力罚行为罚(2)法律上的分类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陕西府谷一农妇因为卖水果的三轮车被城管办人员扣走,找分管副县长。副县长因“工作忙,没空”没有接待,农妇同副县长先后三次发生打骂,各自受伤。之后,副县长报警,公安机关最终向农妇下达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决定书。受伤的农妇就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并表示要把副县长告到底,手臂被抓伤的副县长拒绝提及此事练习题-5(04-41-单选)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在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一事不再罚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4、公开、公正原则资料一:“的哥”交通违法交警罚抄300遍“我错了”2007年3月,因违反了交警指挥信号、违法掉头,按规定,西安“的哥”赵师傅要被处以400元的罚款,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交警给出的处理却是罚抄300遍“我错了”。“A4的纸抄了20行15列,加上开头的‘警察同志’,一共是904个字,小伙子用了近20分钟,工工整整抄完了!”赵师傅借来纸笔趴在路边小卖部柜台上花了近20分钟完成了“作业”,要回了被扣的驾照。重庆富二代飙车被罚集体趴车盖上写检讨练习题-61.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A.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拘留B.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C.不得给予一次行政拘留,一次罚款D.不得给予一次警告,同时吊销许可证练习题-72.我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表现在:()。A.赋予相对人处罚决定过程中的陈述、申辩权B.规定相对人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C.规定相对人对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予执行D.规定相对人对行政处罚给予造成的损害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练习题-83.王某回国携带应申报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走私,对其作出没收物品,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海关的上述处罚是否正确?()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三、行政处罚的时效制度一般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时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追罚时效为6个月;《海关法》规定追究走私行为的处罚时效则为3年等例外规定起算点:一般情况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行为有持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时起算2004年(试卷二)第44题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复习题李某自1997年4月起开始非法制造、贩卖匕首,至次年1月停止。1998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2003年卷二第26题,单选)A.对李某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应从1997年4月起算B.公安机关不应对李某予以处罚C.李某系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可以从轻处罚D.若李某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减轻处罚四、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的设定权,全方位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人身自由之外的行政处罚。对法律已经设定的行政处罚,可以具体规定。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具体规定。4、部门规章的设定权,原则上无新设权,可以做进一步细化。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数额由国务院控制。5、地方规章的设定权,与部门规章相似。数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控制。6、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处罚。西安三轮车夫5年告倒交警队状告20多政府部门跟成千上万农民工一样,老生产队长家第7个孩子吕福山,9年前从陕西旬阳农村到西安城里谋生。最初住1.5元一晚的旅社,在建筑工地卖过苦力,卸过车皮,试过若干个行当之后,蹬起了三轮。他的女友说:“我都不好意思告诉家里人找了个蹬三轮的。”可吕福山如今成了一位著名的三轮车夫。为了一辆被交警没收的人力三轮车,他百折不挠跟交警大队打了5年官司,被当地一家媒体评为“年度草根新闻人物”。日前,他收到了胜诉判决书。“我终于把交警打败了!”吕福山很有些得意。就连得意的时候,他也紧锁着眉,弄得额头皱纹像60多岁老人一样深,其实他还不到35岁。1.63米的个头,90多斤的体重,两条裤腿空荡荡的。有人因此调侃他,“瘦得跟蚂蚱一样,还告状呢。”但这个“蚂蚱一样”的人,愣是撼动了一棵“大树”。西安三轮车夫5年告倒交警队状告20多政府部门从1997年起,吕福山开始蹬三轮,本指望每个月能收入1000多元,却忽略了一种特殊的成本:罚款。他的第一辆三轮车,刚蹬了半个月,就被交警大队暂扣,不得不在15天之内缴纳150元的罚款。很快,吕福山加入了车友们的“生存游戏”:交警几时上下班、哪天值班,都了如指掌;遇到哪天有“突袭”,只要一个车友的车被扣,所有车夫都绕着“出事”路段走;碰上哪天交警巡逻,一个车友报信,大伙干脆收车玩扑克……尽管如此,吕福山还是不时地被交警、街道、派出所、市容管理部门等处以金额不等的各式罚款,有时甚至被没收车辆。2000年2月15日,《西安晚报》刊登了一则图片新闻:“成群结队的三轮车汇聚东大街端履门十字拉客,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同天,当吕福山蹬着他无牌、无证、无钢印号、无营运许可证的三轮车经过此处时,车被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罚没。交警队的根据是西安市公安局(2000)1号通告。该通告规定,某些区域路段不允许人力三轮车营运,违者一律没收。可“《行政处罚法》法律解释明确规定:行政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如果设定的,因超越职权而无效。”吕福山背起这些法律条文时一套一套的,“市公安局根本无权设定这样的行政处罚。”“如果他们因无牌无钢印罚我,那我接受,但他们不能随便处罚我。”吕福山皱紧眉头嚷道。也就是说,依照当时的有关法规,只该对吕福山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曾与吕福山对簿公堂的交警一大队法制科干部谭和说,市公安局当初做出大力整治三轮车的决定时,如只处5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显然无效。考虑到没有其他执法依据,便出台了(2000)1号通告。吕福山很快将交警一大队告上法庭,诉称:其适用之通告不合法,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及(2000)1号通告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西安三轮车夫5年告倒交警队状告20多政府部门这是吕福山第二次将交警一大队告上法庭。这辆三轮车,吕福山新买来还不到十天。此前那辆三轮车,于1999年12月被交警一大队没收。吕福山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结果60天法定期限已过,还未收到答复。于是,吕福山第一次将交警一大队告上法庭,同时还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西安市公安局也告上法庭。这两场官司命运相似:一审被驳回起诉,二审维持原判。为这辆两三百元的人力三轮,吕福山经过了5次行政裁定,4次判决。“如果你正在吃饭,别人一脚把你的锅踢跑了,你说你要不要?”吕福山这样解释他打官司的动机,“反正不告我也蹬不了三轮,告了至少还有赢的希望。只要他们让我蹬三轮,我就不告了。”为第二辆三轮车打官司还没等来一审判决,吕福山的三轮车又被交警一大队暂扣,并罚款30元。交警将他的车存放在一家停车场,当吕福山去取车时,停车场向他收取每天24元的停车费。吕福山当然不干,于是,不仅到物价局把停车场告了,而且第三次将交警一大队告上法庭。西安三轮车夫5年告倒交警队状告20多政府部门两个月后,他新买的三轮车再次被交警一大队扣住,吕福山第四次到法庭起诉交警一大队。跟大部分三轮车夫一样,吕福山最初并没有觉得交警的处罚不合理。在他1997年交出第一笔150元罚款后,一位他并不认识的卖麻花老头说,交警的“这个罚款不对”,建议他给省公安厅写信反映反映。尽管老头也说不明白究竟哪里不对,却给吕福山提了个醒。他很吃力地写了一份材料,递到一家当地媒体。寄出后没有回音。他又找到一位正在参加自考的小学同学。这位学法律的同学为他起草了一份“告状”材料。回去后,他照着抄写了一份,寄往上级主管部门市交警支队。在吕福山保存着的一堆资料中,这封信信纸已经发黄。而他自己写的第一封“告状信”,因“错别字满篇”,被他“烧毁”了。正是在这位小学同学处,吕福山头一次看到了《行政法学》。他随手翻了翻,看到“里面讲到谁有权处罚,谁没权处罚,什么样的违法要接受什么样处罚”,产生了兴趣,到书店花20元买下这本500多页的书。除了告交警一大队和市公安局外,吕福山还捎带着把法院也告了。打官司过程中,一家法院收取他200元费用,而根据他从当地报纸上剪下的文章《打官司费用指南》,只应收取40元,于是,他把这家法院告到了物价局。结果他赢了,法院返还他160元。在他蹬三轮的生涯中,他还告过派出所、市容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地税局、医院等等。告上法庭和没告上法庭的,总计有20家左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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