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参考书目汪劲吕忠梅金瑞林蔡守秋王曦王灿发学科的名称环境法起源是对污染的控制环境保护法广义和狭义之分环境资源法武汉大学蔡守秋提出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授课内容导论:环境、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等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体系、制度等环境法的分论: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法课程安排授课内容:基本原理梳理为主、现行法律评介为辅。授课方式:以师生互动为基本原则,结合老师讲授、课堂讨论、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导论第一章环境、环境问题第一节环境概念一、环境的定义1、环境的一般定义:围绕着某一中心事物的周围事物。2、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围绕着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卷)》)环境的分类按范围大小:居室环境•城市环境•农村环境•地球环境•宇宙环境按环境要素划分: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人工改造的环境、人为环境)按环境功能:生活环境: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气候、土壤、生物、地理和人为条件)3、法学中的环境的定义A从国外进修结束回国。1、晨起后到河边跑步看到河水脏臭,天气阴霾,赶紧回家,餐后驾车上班;2、途中车内装饰物散发出刺鼻味道,到办公室刚刚坐下又闻到家具散发的刺鼻味道;3、中午下班A邀请同事去郊区吃农家菜,农家菜对面有个养猪场臭味熏天且不断有猪叫声;4、下午A在会议室开会,此时隔壁正在装修,噪声很大,A只好中止会议;5、回到办公室发现前不久竣工的一幢大楼正好将阳光全部反射到室内,A只得离开办公室,打算到楼顶阳台欣赏下远方湖景;6、当A眺望远方,发现远处矗立着很多高压线杆将原来的自然美景打破;7、晚上11点A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小区,看到很多人在楼下唱歌跳舞。A一天所经历的环境中,哪些属于环境法上“环境”的范畴呢?环境法中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等。14种要素;其范围是动态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范围还将扩大。二、自然资源的定义1、自然资源的定义资源是对人有使用价值的某种物质。资源是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客观存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资源的定义是:“所谓资源,特别是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时期、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因素和条件。”自然资源是客观存在于自然界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称,它包括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和野生生物资源等。基本属性:有用性稀缺性2、类别:耗竭性自然资源:A可更新的耗竭性自然资源B不可更新的耗竭性自然资源非耗竭性自然资源:A恒定性自然资源B亚恒定性自然资源2012年6月黑龙江立法“气候资源国家所有”遭质疑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14日通过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因宣示“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并规定气象资源探测需经行政许可,引发舆论广泛质疑乃至调侃。太阳能、风能这种无体物,必须满足“可被特定化”的条件后,才能讨论其所有权问题。例如一般而言,空气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可被特定化的物才能设立所有权。三、人类与环境的关系1、人类是环境的产物地表大气层中氧的形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臭氧层的出现是人类的保护伞和宇宙服人类血液所含化学元素与地壳所含元素在比例上惊人的近似。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人类作为社会的动物又是环境的改造者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第二节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1、定义:由于自然界或人类活动使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衡,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以至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原生/第一类环境问题:由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次生/第二类环境问题:由人类的活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是环境法主要研究对象。2、分类(1)环境破坏: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现象;主要体现为生态破坏。•毁林开荒•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物种灭绝(2)环境污染:人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得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或者影响其他生物的存在和发展以及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3)二者的关系二、环境问题的历史演变人类社会的文明史也就是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史,起源于个人的需要(生理、安全需要等)。1、早期社会:渔猎、采集,获取食物和其他资源。人数不多,有自由迁徙的余地;用以改变自然的力量主要是自身肌肉的能量;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微小且局部。2、农业社会:10,000年前,对野生动植物进行驯化,出现了文明中心,人口日益增加,森林砍伐、草原开垦,生境破坏3、工业社会:大规模及其生产,化石燃料为动力的生产工具,农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城市化不断扩展,三废蔓延。人类对抗自然的能力提高,开始脱离自然,征服自然,控制自然三、当代环境问题1、资源短缺:水、土地、能源等2、环境污染: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噪声及其物理性污染3、生态破坏:植被破坏、荒漠化、野生动物的灭绝4、当代我国环境问题的社会特征四、全球环境问题1、气候变化2、全球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的多样性3、全球性海洋污染陆源污染海上运输污染五、当代环境问题的原因1、原因思想原因: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人定胜天?豪迈的革命主义情怀?对自然及其规律的无知?!人类中心主义是对人与世界关系--首先是人与自然界关系及其现实的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理性概括,目的是建立一个以人为中心、符合人的目的的属人世界。绝对人类中心主义在“为人”的前提下却走向了极端,从而使其具有了绝对化或极端化的根本特征。具体体现为至上性、唯一性。相对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1982《世界自然宪章》: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该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经济原因(1)市场失灵:市场不能精确地反映环境的价值。EG:泰国虾类养殖1100公顷的红树林湿地的一半多为农民的商品虾养殖而消失。养虾可以带来丰富经济收益,红树林可以作为鱼类繁殖场所,也是暴风雨和土壤侵蚀的屏障。随着红树林的破坏,农民经历了虾类产量的下降以及暴风雨和水污染的损害。(2)政府失灵:政府的不干预或干预不当。EG:2010年末,为完成国家“十一五”规划的节能减排任务陕西省晋城市居民用电1个月被停电14天;安徽省全椒县全县进行拉闸限电;河北省枣强县实行“无差别限电”,每天供电4个小时。这些地方政府在为环境进行节能减排的同时却让居民用柴油、蜡烛代替高效的电能的使用。以罚款代替执法,环境监管一罚了之。以文件、讲话、会议来推动工作,造成文山会海和运动式的工作方式。2、两种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经济的畸形发展与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每年全世界奢侈品消费额20万亿美元。其中60%是发达国家的居民消费的,而那里的人口仅占世界人口的12%。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超过世界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如果我国延续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道路,当我国人均汽车占有量和汽油消耗量达到美国的水平时,我国每天将消耗8000万桶石油,而全球每天只生产6400万桶石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发展不足引起的,“贫穷是最糟糕的污染形式”。大部分贫困人口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经济落后的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在贫困的生存底线上,为了获得足够的资源,人们以破坏性的垦殖、乱砍滥伐来维持生活,森林、湖泊快速地消失,掠夺性采集给这片土地带来的是更严重的贫穷。引发的是“环境退化——贫困——进一步环境退化——进一步贫因”的恶性循环。第二章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与环境法学第一节从环境保护到可持续发展一、环境保护的概念指采取行政、经济、科技、宣传教育和法律等手段,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更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二、环境保护的几种观点悲观论者、盲目乐观论、积极乐观论三、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1、“可持续发展”观念的由来、发展2、具体定义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将此放在特别优先的地位来考虑;限制的概念,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的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3、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公平性、持续性、共同性(必须采取全球联合行动)4、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代人类社会的公识5、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思想不否定经济增长,尤其是穷国的经济增长,但需要重新审视如何推动和实现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的标志是资源的永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承认并要求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体现出自然资源的价值。以适宜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为条件,强调“综合决策”和“公众参与”。四、可持续发展理论对环境法的推动立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一条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2002年《水法》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第二节当代环境法学一、概念、研究对象环境法学是以环境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的交叉的法学学科1、环境法的理论基础(生态学基础、伦理学基础、经济学基础)2、环境法的概念、目的、历史发展、地位、作用和体系,环境立法、环境管理体制、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有关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践3、其他部门法学和环境科学的研究成果4、国外环境法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实践经验5、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以及国际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制度,环境保护的条约以及国际环境法的履行二、环境法学体系中国环境法环境法史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环境法总论第三章环境法的基本范畴第一节环境法的概念、目的、特征和性质一、环境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环境法是一切调整环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法律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引起的社会关系(三)环境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特定的范围它只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包括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二、环境法的目的和作用1、直接目的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护和改善环境。最终的发展目标:(1)保障人体健康;(2)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2、环境法的作用(1)实施环境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2)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3)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4)促进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三、性质和特征(一)环境法的性质1、环境法没有阶级性:2、环境法具有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法具有阶级性,但它不是环境法的唯一本质属性。(1)与宪法、刑法、行政法不同,环境法产生的背景不是阶级矛盾,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2)环境法任务的实现惠及整个社会,不体现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和冲突;(3)环境法具有科技型、综合性、公益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等特点。(二)特点1、科学技术性(1)环境法以自然规律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