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手册转载第一部分就业指导工作知识问答一、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1、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①发挥学校作为毕业生供需信息主渠道的作用,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学校将每年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与用人单位联系,广泛征集毕业生需求信息向毕业生公布,毕业生将主要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中确定自己的就业意向,并在学校组织下参加“双向选择”活动,落实就业单位。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面临新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毕业生在增加择业自主权的同时,产生了新的思想困惑,遇到了新的现实问题,引发了新的心理矛盾,为了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将从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传、择业技巧训练、择业心理调试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系统的指导。③推荐毕业生。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学校将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创造条件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采取措施促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根据优生优荐的原则,承担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义务。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方针政策。学校在编制就业方案时,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方针政策把关。⑤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促进学校教学改革。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接轨的重要纽带,是学校进行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素质的重要推动力,毕业生就业情况能够比较准确、灵活、及时地反馈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从而为学校改革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2、毕业生从学校获取需求信息的途径①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有专栏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及用人单位简介,并在专栏上及时公布用人单位的校园招聘会安排情况。②校园网学生在线“就业直通车”网页。()③各院系收集公布的需求信息。④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资料室)查阅用人单位简介。3、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的渠道①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室(每周一、二、四、五下午)。③校园网学生在线“就业直通车”网页()④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专栏二、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毕业生就业程序:1、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院系,由各院系将以上资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套。2、毕业生填写《推荐表》、制作个人推荐材料。各院系对毕业生《推荐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盖公章后,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公章。3、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听就业指导系列讲座,阅读《就业指导工作手册》及相关书刊。4、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6、5月下旬校医院组织毕业生体检。7、六月中旬始按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有关活动等。②各院系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毕业生登记表》、《火车票半价证明》、《档案目录》等材料。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④学校举行毕业典礼。8、7月初毕业生统一离校,毕业生到各院系领取《报到证》,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三、关于《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问题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2、怎样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在就业指导中心的宣传栏里,不再赘述)就业指导中心凭《就业协议书》和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函审核编制就业方案,上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3、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4、毕业生如遗失《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毕业生如遗失《推荐表》、《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于每周一、四上午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四、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1、哪些地区接收毕业生时需要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据我们了解,目前,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含深圳)等地接收毕业生时需要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省、市以当年当地政策为准,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2、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毕业生须上交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的材料有两项:就业协议书(含按规定接收地人事局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批表或接收函(如单位接收毕业生时不需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则不需提供审批表或接收函)。在江苏省就业:①在南京市非市属单位(省属单位、中央部委驻宁单位等)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江苏省教育厅核准盖章的《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在南京市市属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核准盖章的《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②在除南京市外的中央部委驻江苏省单位、江苏省属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江苏省教育厅核准盖章的《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③在江苏省其他市、县级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由接收地市、县人事局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江苏省外地区就业:①江苏省外生源在生源所在地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②在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接收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审批表(或直接在协议书上盖章)。③在深圳市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深圳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④在广州市市属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广州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广州市需要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在广州市省属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广东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报表》。⑤在上海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上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核准盖章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批复》。⑥在北京市属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北京市人事局核准盖章的《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函》;在北京市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就业,上交学校材料:就业协议书、人事部印发接收单位盖章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所属在京单位毕业生接收函》。五、关于报到证的问题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我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开具。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允许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2、开具报到证的时间?一般在6月下旬或7月初,确切时间以江苏省教育厅通知为准。3、何时发放报到证?报到证开回后,由各院系统一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在统一离校时凭离校手续单等在各院系领取。4、毕业生何时报到?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左右,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5、报到证不慎丢失,如何补办?六、关于档案、户口的问题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毕业生的档案由其所在院系按其就业的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的户口由保卫处户籍科到翟山派出所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迁移。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2、落户口、转档案以什么为依据?毕业生报到证中的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3、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毕业生档案于7月8日左右由各院系统一寄出。4、单位没收到档案时该如何查询?单位没收到档案,请毕业生向各院系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查询。毕业生离校后,毕业生档案由各院系按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及就业协议书上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填写、封装,统一寄出后将档案交寄单留存院系供学生查询。5、毕业生生源地有变动,应办理哪些手续?毕业生生源地变动,应出示父母亲单位的调动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及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经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备案。七、关于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寄存在校两年的问题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处理方式有几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指有能力工作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获得适宜职业而处于没有收入状态的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户口档案的处理有以下三种方式:①户口档案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需填写申请)②户口档案转人事代理机构(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或转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需填写申请)③户口档案暂时寄存学校未就业毕业生应按照学校规定,与其他毕业生一样办理离校手续并按时离校。2.哪些毕业生户口档案不能暂存学校?凡因考研(含二学位)、出国、婚育以及无正当理由拖延就业的毕业生,学校对其户口档案不予保留,并有权将其户口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3、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寄存在学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应于6月20日前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填写《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申请表》,各院系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毕业生与所在院系签订《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学校协议书》,由各院系将上述材料留存并送一份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备案。4、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寄存在校两年的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服务?对于将档案和户口寄存在学校的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学校只负责为其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服务,并只为其办理与就业有关的手续。需办理与就业无关的手续(包括办理出国、考研手续)时一律将寄存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所在地办理。户口档案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没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其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关于报到后可能出现的问题1、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如何办理改派手续?A、在省内同一市、县内调整的直接到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不需经过学校和江苏省教育厅审批。B、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后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报到证已开至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找到单位并经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需将新用人单位、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和原报到证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办理改派手续。C、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需跨省、市改派的: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后又找到新的单位,需将以下材料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a、原签协议单位同意解约的函件;b、毕业生本人申请;c、新签就业协议书、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件(或所在地人事局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d、原报到证。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