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手册(试行)2目录1、教务处关于做好2009届秋招专业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32、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63、毕业论文工作流程、时间安排……………………………114、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毕业论文格式及撰写规范………………………125、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要求……………………………………226、毕业论文评分标准……………………………………………237、毕业论文装订顺序……………………………………………248、附录……………………………………………………………25附录:1、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开题报告2、安徽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3、安徽农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封面】4、指导老师评阅意见表5、评阅老师评阅意见表6、安徽农业大学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3关于做好2009届秋招专业毕业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09届秋招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现将相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一、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各学院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必须于本学期结束前结束。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教师、学生进行选题的准备、公布、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并按学号顺序填写2009届毕业生毕业论文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实践中心备案。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1)根据教育部评估标准及省厅[2003]9号文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要求学生一人一题,多人共同承担或参与的大课题,其下面的小课题应有明确的界定,各小课题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或内容要求,并在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学生的开题报告中要有明确的反映;选题应达到综合训练目的,注意避免范围过专过窄或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2)选题应有一定的工作量和深度。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理科要求在6000字左右,文科在10000字左右;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理科在4000字左右,文科在6000字左右。4(3)选题应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各学院要严把选题关,对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题目坚决予以纠正。(4)选题要紧密结合社会和生产实践。要结合教师的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等进行。三、指导教师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是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和理论研究人员。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一般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助教及以下职称的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必须在具有高级职称、有经验的教师指导下工作。(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8人。指导多人应有合理的导师组。四、学生自拟型课题的,应征得指导教师的认可。指导教师对该课题的内容、深度、工作量大小等应有明确的要求,并督促学生按规定计划执行。五、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填写要求在学生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本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应收集的资料及主要参考文献、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计划等做到尽可能详细的阐述,帮助学生做好开题报告的准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5书一式三份,一份学生保存,一份教师保存,一份学院留存(今后和学生的毕业论文一起装订)。六、开题报告要求学生在接收到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后,应积极准备论文(设计)的开题。学生开题前必须在充分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院接到学生开题报告后应尽快组织开题。本、专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可以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开题,也可以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题。七、其他2005级受到校学业警示的学生原则上不参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具体名单参照有关文件)安徽农业大学教务处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6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校教字〔2003〕16号)为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使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等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渠道。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教学计划规定的标准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初步研究设计的能力。2、专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均应加强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第二章选题第三条课题确定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下达:1、在第七学期末,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基本要求及相关资料,由院(系)向学生公布;2、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确定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3、院(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第四条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原则:1、课题必须符合学生所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根据课题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可有一定的突破,鼓励学生有所创新。2、课题的选定可以从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选取,也可结合承担的生产和科研课题,自拟题目。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一人一题。对于多人共同承担的大课题,其子课题应有明确的界限,各子课题应有明确的技术指标要求。4、选题要有足够工作量和难易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7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五条注意避免采用以下课题:1、范围过专过窄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2、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3、课题太难,在规定的时间内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六条指导教师的资格:1、已获得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理论研究人员或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干部。2、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应在有高级职称的、有经验的指导教师指导下工作。第七条支持鼓励有关教师(助教、研究生)和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辅助工作;支持聘请校外的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一般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第八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1、按规定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报院(系)供学生选择,帮助、指导学生自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向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关。2、制订指导计划,在参考文献、资料、实验设备、器材准备等有关方面为学生作好辅导工作。3、审查学生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进行过程中,每周均应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了解进度,及时指导学生解决理论上的难点和实践中的技术性问题。4、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5、认真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内容,同时提出全面修改意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6、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过程和成绩,并写出评语。第九条指导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1、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脱离指导岗位。若缺因事因故离开指导岗位的必须确定暂时替代人员,并报院(系)批准。2、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工科每位不超过8人,理科不超过10人,文科不超过12人。3、指导教师由院(系)安排,报校教务处备案。8第四章学生任务第十条每个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1、根据自己本专业新学的知识,参考有关文献,综合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选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在教师指导下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拟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或题目,应征得指导教师的正式认定。2、在教师指导下,制订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在内的完成课题进度表,在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3、按进度表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收集整理资料,注重实际动手能力的训练。4、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应学习、参阅的参考文献和期刊论文。5、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基本结构及格式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包括:1、前置部分:包括封面、开题报告,中、英(外)文摘要和目录页等;中文摘要一般在300字左右,并译成英(外)文。2、主体部分:包括引言或绪言、正文、结论、致谢和参考文献等;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理科一般不少于6000字,文科财经费一般不少于8000字。3、附录部分: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翻译论文、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4、结论: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评阅人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格式应按下列次序:1、论文题目2、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3、中文摘要4、关键词5、前言6、正文7、致谢(可放最后)8、参考文献9、英文(外文)摘要9除英语等特殊专业需用该专业语言写作外,其他专业均用汉语写作,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须用统一封面(见附件一),文中的专业术语、计量单位、图表格式、文字书写及引用文献,均应按规范的要求来表达。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院(系)统一组织答辩工作,以检查学生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实际程度。第十四条院(系)成立的毕业答辩委员会组织并领导答辩小组进行毕业答辩工作,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与评语,完成毕业答辩的总结工作。第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按下列要求进行:1、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阅签名,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核。2、学生要准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发言提纲,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3、答辩教师提问15-20分钟。4、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5、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应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予等级评定;对于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学生,由答辩委员会作出处理,或组织二次答辩。第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论文成绩应从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论文的规范程度、质量高低、是否有特色和创新、答辩情况等并参照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由答辩小组综合评定。原则上优秀论文比率应控制在25%以内,具体评分标准由各院(系)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并实施。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不能免修;对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应重做;不愿重做者,按学籍管理规定,不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第七章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第十八条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2、遵守制度、保证出勤,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在岗位上不得做与毕业论文(设计)无关的工作。103、按有关规定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第十九条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院(系)应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着重检查学风、课题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检查应有书面记录。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纪律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在指导期间,脱离指导岗位,院(系)应给予批评,工作造成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