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3月22日同志们:今年,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3月12日,省厅在滁州市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部署了我省的活动安排。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年法律援助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希望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讲两点意见:一、准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1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以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及服务能力、保障能力、社会影响能力建设等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勤奋扎实工作,活动成效显著。一是政府责任落实取得突破。法律援助工作首次写入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各县区也分别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民生工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等。市局首次运用行政手段,对法律援助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均按照一票否决三项指标要求认真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案件数量继续稳步上升。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6件,办案数量比2010年增长了26%,创历史新高,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业务目标。提前半年完成了2011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全年的执行任务。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办理了一批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前阶段评选出了一批优秀案件,刚才进行了表彰。今后,每年都会进行一次优秀案件的评选活动,鼓励多办、办好案件,同时也要多挖掘、宣传好这些案件。三是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工、青、妇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75个,异地联系点3个,健全完善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基层法律援助联系点已遍布各个村居,全市1096个联系点均做到三有,即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联系电话,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四是服务提供能力显著提高。一票否决成效显著。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推进有力,各县区全部采取划拨、租赁等形式在临街一层、方便人员往来的地点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主要办公设备,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市中心面积近300平米,各县区中心面积均在100平米以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配备了法律援助专用车辆。五是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开展了多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印制十万余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宣传手册、宣传资料,针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印制了分类维权指南,使宣传更加精细化。创新载体和形式,利用电视、平面媒体、网络官方微博、公交车身广告、市司法行政内外网等平台,及时上报和发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制作《与法同行》节目,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以案说法宣传典型案件。在市广播电台设立《148支招》栏目,每周五下午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上线接受听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信息,开播至今已录制近300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去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在省厅的单项考核评分中排名第一,这也是法援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荣获第一的排名。在此,我谨代表市司法局党组向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奋战在基层法援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忠心的感谢!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在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扩大、便民服务措施的完善、服务方式的创新、外部发展环境的改善等方面,都在存在着不足,法律援助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十二五”蓝图的目标,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的发展机遇。吴爱英部长在2011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占司法行政半壁江山的讲话,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孙厅长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强调,目前法援工作的发展只是初步的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初步成绩,要实现新的发展跨越,必须要有干事创业的精神,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准确认清和把握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大局意识,在工作中修养“精气神”,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跨越。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各项任务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是今年司法部、省司法厅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部署的一次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省厅以及我市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把握“为民服务”的活动本质,找准群众的实际需求,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创新工作机制,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职能优势,实现法援效果最优化。特别是要搞好顶层设计,从大的政策层面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稳步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加大经费争取力度,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法律援助经费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各县区要把经费保障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争取力度,推动政府落实对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真正建立起政府对法律援助经费的保障和逐步增长机制。要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机制,法援经费必须实行单设账户和单列科目管理,切实提高办案经费支出在法律援助经费支出总额中的比例制度。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肃使用纪律,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现象。特别是财政拨付的专项法律援助经费,务必要管好、用好,依法规范使用。要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制度,要及时、足额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的现象必须杜绝。今年市局将会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各县市区法律援助经费到位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标准、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挤占、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行为。(二)加强基础建设,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继续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省厅即将出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标准》,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按照省厅标准要求,从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手,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要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队伍结构,探索建立专职法援队伍准入制度,原则上不再接收不具有法律职业资质的人员进入法援队伍。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法援为民、勤勉尽责、公正诚信、廉洁执业的工作理念和职业操守。四要组织社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调动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优质资源参加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畅通工作渠道,创造条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让他们方便来、愿意来参加法律援助,同时也要加强律师履行法援义务教育,增强社会律师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自觉性。。(三)用业绩说话,将提高法援办案量作为第一要务。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效最集中、最直观地体现在案件数量上。要把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数量作为法援工作的第一要务,保持案件数量的持续较快增长。今年省厅下达我市的办案目标任务是3980件。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争取把法律援助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和项目、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体系,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增加在人、财、物方面的投入,推动政府责任的落实,增强保障能力;二是要制定并实施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的政策措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调动包括社会律师在内的各类法律援助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多办案;三是要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法律援助力度,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化援助效果;四是要发挥好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在扩大援助范围方面的功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援助;五是要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年援助案件任务的完成;六是要发挥法援工作维权、维稳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援访对接工作机制。法律援助人员要注意引导受援人采取仲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援调对接工作机制。要大力发展专业援助队伍,对涉及劳动争议、征地拆迁、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法援案件,尽可能安排专业律师进行援助,提高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要注重通过“援调对接”、“援访对接”工作机制,深层次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实现维权、维稳的工作目标。(四)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以高标准和大力度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要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的流程效应,以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为目标,实现案件管理的提速增效。进一步发挥关联应用的一体化效应,深入推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与法律援助中心之间的指派应用,集聚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法律援助。进一步发挥困难群众数据库管理的集成效应,逐步将低保人群、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纳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简化审批程序,构建绿色通道,提供更加富有人文关怀的援助服务。畅通在线咨询和在线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做到网上及时受理和回复。进一步发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的咨询功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便捷规范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中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应用培训,切实提高应用能力。(五)创新宣传模式,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加大宣传资金、设备投入,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利用信息简报、典型案例、新闻媒体、网络传媒等宣传渠道,积极探索成本较低、效果较好的宣传方式,让党委、政府、让社会、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要创新宣传模式,搞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体化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彰显法律援助扶贫助弱、伸张正义的社会效果,展现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平台和窗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亮点,同时也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困、暖民心的“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部署,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为主线,着力建设法律援助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规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强基层机构、站点标准化建设,加大案件办理、监督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接待服务能力和水平,扩大贴近受援群体的宣传面,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