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公文写作概论公文的概念•公文——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以处理公务的文书。•它是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党政机关公文的定义•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的质量,直接反映机关的思想深度、政策水平和对社情民意、重大问题分析掌控能力,直接关系党的意志和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成效,直接体现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准。党政机关公文种类•根据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通知,公文种类由原来的13种更改为以下15种: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区分公文种类的功用一、体现公文性质。二、反映行文方向。三、表达行文目的。四、揭示公文特点。党的机关公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用纸规格A4型A4型种类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紧急程度文件:特急、加急,电报: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左上角。文件:特急、急件,电报: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右上角。密级位置份号下方(首页左上角)右上角,信函在武文线下左边。成文日期无规定,多用阿拉伯数字汉字文种适用范围表述主要变化对照表文种新《条例》旧《条例》旧《办法》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文种新《条例》旧《条例》旧《办法》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文种新《条例》旧《条例》旧《办法》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文种新《条例》旧《条例》旧《办法》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近似文种异同辨析•决议与决定:主要区别是是否经过会议集体讨论并表决通过。•决定与命令:使用权限、使用和表达上有区别。•公告与公报:公告多用于宣布重大消息,内容简要,公报较具体。•公告与通告:使用者、发布内容、公布范围上有区别。•通知与通告:主要是适用对象有区别。•通知与通报: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意见与报告:行文方向和内容有区别。•意见与请示:行为方向和内容上有区别。近似文种异同辨析•请示与报告:对上级要求、行文时间、文种性质和行文目的不同。•请示与函:行文时间、方向、功能、结果上有区别。•纪要与决定:适用对象、表达方面有区别。•决定、命令(令)通报:适用范围和程度不同。近似文种异同辨析公文的特点•1.法定的权威性•公文的权威性来自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公文作为国家机关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工具,直接反映制文机关的立场观点和决策意图,而且一旦发布生效,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贯彻执行。•2.严格的程式性•A、撰写公文有统一的种类、格式和行文关系,公文的结构、文风、用纸、书写和装订等都有统一要求;•B、经过正式会议审核通过才能由相关主管领导签署发布;•C、规定了严格的公文收发处理程序。公文的特点•3.作(读)者的规定性•公文的制发必须是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机关或其领导人。公文的撰写由专人负责,并代表专门机构。除需要周知的公文外,多数公文的读者也是法定的。•4.严格的时效性•公文的制发、传递、执行都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一是同一组织系统中上、下级之间,属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二是同一组织系统中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属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三是同一组织系统中同级机关之间,属平级关系;•四是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之间,属不相隶属关系。公文的行文关系公文的分类(行文方向)•下行文传达领导机关意图,部署安排公务活动,要求下属机关遵照执行。(如:决定、批复)•上行文是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为上级机关决策和更有针对性地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提供依据。(如:报告、请示)•平行文主要是沟通情况,配合工作,联系相关公务等(如:函)自学:公文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领导和指导规范和约束宣传和教育联系和沟通依据和凭证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2012年6月29日发布,2012年7月1日实施。格式要素新《条例》原《条例》原《办法》份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有定义。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标注于版心左上角。无定义。“绝密”、“机密”级公文标明份数序号。标注于版心左上角。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公文应当分别标注密级与保密期限。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标注于版心左上角,份号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标注于版心右上角。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公文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公文分别标注“特急”“急件”,电报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格式要素新《条例》原《条例》原《办法》发文机关标志一种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一种是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可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一种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加“文件”;一种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括号标明文种。联合行文,可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签发人姓名。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格式要素新《条例》原《条例》原《办法》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无定义,但要求基本一致。与《条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与《条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无要求格式要素新《条例》原《条例》原《办法》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与《条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与2012年《条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用汉字标注。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除会议纪要和印制的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公文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称为“印发传达范围”。与《条例》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格式要素新《条例》原《条例》原《办法》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的统称。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定义和要求基本一致。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称为“印制版记”,由公文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份数组成。与《条例》要求基本一致。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无要求。无要求。主题词取消。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公文各要素分成三大部分•版头(眉首):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版头中的分隔线。•主体: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版记: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包括:版记中的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版头•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文件份号党内文件的标志1.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字体为小标宋体。大小:22mm×55mm约为初号字2.发文字号•概念:简称文号,指某件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内发文总号中的实际顺序号。•组成: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3部分。•A、机关代字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机关对自己的直属机关、单位的代字统一编定。字数一般不超过3个。•B、年份用阿拉伯字完整书写,并用六角符号“〔〕”括住。•如“中办发〔1998〕5号”,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在1998年度内发的第5号文。•C、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2.发文字号••注意:不加“年”、“第”字样•序号处不编虚位•格式:在发文机关标志正下方(下行文)•或发文机关标志下一行居左空1字与签发人并排编写(上行文)•字体字号3号仿宋居中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六角括号3.签发人•签发人: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上报的公文需标注签发人姓名。•格式:在发文字号右侧(居右空一格),“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间的距离为4mm。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居左空1字居右空1字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一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4.文件份号•份号:指公文总印发数中某份公文的序号。一般用6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