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这些年以来,中央每年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会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农业农村工作思路和重大措施、对做好“三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后发出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这对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农业农村形势和交流经验,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讨论稿)》,部署明年农业农村工作。回良玉同志将就做好明年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肯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经济快速增长、国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们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克服了重重困难,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粮食连年稳定增产,农林牧渔全面发展。我们坚持把加强农业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宏观调控的重点,及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粮食生产扭转了一度下滑局面,实现了历史罕见的“八连增”,今年总产达到11424亿斤,比2003年增加2810亿斤。粮食总产连续5年超万亿,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跃上了新台阶。同时,其他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市场供应丰富。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规模化种养、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加速推进。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高,9年来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扩大了7300多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了22个百分点,2011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3.5%,有力支撑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生态建设力度明显加大,森林资源和林业经济快速增长。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们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增产增收、优质增收、提价增收、务工增收、补贴增收,农民收入实现了连续多年较快增长。预计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900多元,比2002年增加4400多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速达到7.9%。特别是去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普遍超过东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出现了城乡区域收入差距缩小的可喜迹象。农民吃穿住用等有了很大改善,日子越过越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重要进展,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基本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农村面貌加快改善,呈现和谐稳定的新气象。我们坚持把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9年来,全国新建改建了272万公里的农村公路,解决了3.2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000多万户,改造农村危房460多万户,农村电网改造、降低电价惠及广大农民。同时,下决心补齐农村社会事业这个短板,目前免费义务教育惠及1.3亿农村学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97%的农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5300多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60%的县市、7800多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可以说,党的十六大以来这些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是“三农”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农业农村工作历尽艰辛,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这些年来,各种自然灾害特别是水旱灾害频繁发生,耕地数量不断减少,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生产成本持续攀升。同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关税大幅调减、国际竞争压力骤然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繁荣的好局面,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政策对头、措施得力。我们在坚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基础上,适应形势变化,与时俱进地推进“三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条件。我们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明确了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我们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部署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把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我们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这些年,我们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第一,取消农业税,调整国家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后,农村分配关系有了很大调整,农民得到实惠明显增加,但仍然要缴纳农业税,还要承担许多维持基层运转和公共事业发展的费用,再加上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农民负担沉重,由此引发的恶性案件和干群冲突时有发生。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从2000年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通过正税清费、降低税率,2006年最终在全国取消农业税,延续了2600年的按地亩向农民征税的制度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全国农民每年减轻负担1335亿元。2000年到2011年,中央财政为此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6543亿元,用于弥补基层减少的收入。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彻底跳出历史上农民负担循环往复、不断加重的“黄宗羲定律”,我们及时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带动了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和进步。这一系列重大改革,理顺了国家、集体、农民的分配关系,开启了农民休养生息的新时代。第二,实行农业生产补贴,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我们适时建立农业补贴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贴水平。我们实行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4项补贴的支出达到1406亿元。后来我们又把补贴政策拓展到畜牧业、林业、草原、节水灌溉和农业保险等领域。实行粮油、生猪等生产大县财政奖励补助,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达到255亿元。这些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和地方政府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对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全面放开粮食购销,迈出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决定性步伐。农村改革以来,我们逐步放开了绝大多数农产品购销和价格,对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先行放开的基础上,2004年我们果断决定全部放开粮食购销,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初步构建起市场主体多元化、价格形成市场化的新型粮食流通体制。这项改革,使所有农产品流通纳入了市场化运行的轨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农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第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我国有25亿多亩集体林地,长期以来存在着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2003年我们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2008年这项改革推向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家庭承包经营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的重大举措,为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林农增收提供了强大动力。第五,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育主要靠农民集资兴办。这既加重农民负担,又拉大了城乡义务教育差距。我们从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入手,逐步把教师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和省级政府更多地承担起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我们先在贫困地区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并逐步将免费义务教育扩大到全国农村。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农村校舍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最近我们又决定,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亿元,为2600万在校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些年的努力,我们在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农村孩子都有学上、都能上得起学的目标已基本实现。第六,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民后顾之忧。过去,农村社会保障基本上是个空白,农民生活主要靠家庭、靠集体、靠土地来保障。我们把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困难人口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为他们提供了兜底的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促进农民养老方式实现重大转变。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基本建立起覆盖数亿农民的农村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几千年来中国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第七,清除不合理政策和限制,公平对待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进城农民工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却长期没有受到公平对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我们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出要善待农民工,2003年果断废止了城市收容遣送条例,着手消除对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进城务工经商的束缚,大规模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大力整治农民工劳动就业环境。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专门出台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提出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近年来,农民工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工资水平、社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快解决,就业培训和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劳动保护和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越来越有效的保障。在农民工问题上,从缺乏公平对待到善待、从限制进城到提供服务的根本性转变,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进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经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我们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推动了农村发展进步,而且取得了丰硕的“三农”理论成果,积累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进一步探索和拓宽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农村发展道路。二、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我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这里,我谈点认识与想法。(一)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来说,立足国内解决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供给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尽管这些年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增加,但生产能力仍不稳固,供求关系仍然偏紧,有的年份出现了部分农产品紧缺、价格涨幅过大的问题。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今后保持农产品供求平衡的任务将更加艰巨。一方面,人口总量将继续增长,城镇化率和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将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工业用途不断拓宽,全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会持续增长、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耕地和水资源紧缺、农业生产成本上涨、青壮年劳动力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日益突出,自然灾害呈多发频发重发态势,农业稳定发展的难度越来越大。同时还要看到,影响我国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