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水环境影响评价-高婷(学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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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¾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法规标准¾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¾水环境评价因子筛选¾水环境影响预测¾水环境影响评价¾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评价及对策第一节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法规标准¾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工作程序¾重要的法规简介¾重要的标准简介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和编写工作大纲的地面水部分环境状况调查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水质现状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土地利用环境敏感区发展规划选择预测方法筛选拟预测的水质参数预测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保措施、对策和建议评价结论水环境评价专题报告书编写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及工程性质(参阅有关文件)国家、地方有关地面水的法规(含标准)一、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工作程序二、重要法规和标准¾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防洪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¾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河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等水环境质量标准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¾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和地方排放标准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HJ/T2.3-93)(一)水体功能及其质量标准——评价的基础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¾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¾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查阅地址:中国环境标准网环境评价中对环境质量标准的判读?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¾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¾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¾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¾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¾V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共分五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不同功能区执行相应的标准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¾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¾第二类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¾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¾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共分四类海水环境功能区,不同功能区执行相应的标准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1993)•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水环境影响评价中如何确定建设项目应执行的排放标准?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¾(1)排入GB3838-2002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¾(2)排入GB3838-2002IV、V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¾(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¾(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布执行(1)和(2)的规定。¾(5)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¾(1)排入GB3838-2002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¾(2)排入GB3838-2002IV、V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¾(3)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¾(4)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1)和(2)的规定。¾(5)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1)标准分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¾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¾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¾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2)污染物分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¾GB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19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¾对于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¾对于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3)有关排放口的规定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1.0总铅10Bq/L总β放射性0.5总砷1Bq/L总α放射性0.5六价铬0.5总银1.5总铬0.005总铍0.1总镉0.00003苯并[a]芘不得检出烷基汞1.0总镍0.05总汞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污染物5)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单位:mg/L2、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¾(1)特殊控制区,指根据地表水质量标准划分为Ⅰ、Ⅱ类的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及GB3097划分为一类的海域。¾(2)一类控制区,指根据地表水质量标准划分为Ⅲ类的水域(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除外)以及GB3097划分为二类的海域。¾(3)二类控制区,指根据地表水质量标准划分为类Ⅳ、Ⅴ的水域和GB3097划分为三类、四类的海域。1)控制区划分¾(1)特殊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¾(2)排入一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¾(3)排入二类控制区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¾(4)各控制区内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应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要求。¾(5)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¾(6)排入未设置或未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应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海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1)、(2)、(3)、(4)的规定。2)标准分级¾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¾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¾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¾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和污水比例采样装置。3)污染物分类及采样点¾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时间,其污水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执行下列规定:a)2002年1月1日前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一时段标准值;b)2002年1月1日起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二时段标准值。¾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批准日期为准划分。4)有关标准值的规定3、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例如第二节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的确定¾评价等级的确定方法¾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的确定一、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分级依据(四个)¾污染源因素:废水排放量和水质复杂程度¾纳污水体因素:地表水体的大小规模和水质目标2、评价等级的确定方法¾根据分级依据,查表确定¾根据建设项目及纳污水域的特点,适当调整评价等级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一:废水排放量Q¾单位:m3/d¾内容: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洁水的排放量,但包括含热量大的冷却水排放量。¾分级:(河、湖库及河口)(海湾)200≤Q<1000500≤Q<10001000≤Q<50001000≤Q<50005000≤Q<100005000≤Q<2000010000≤Q<20000Q≥20000Q≥20000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二:污水水质复杂程度¾确定方法:根据污染物类型和预测水质参数数目确定¾污染物类型:四类,持久性、非持久性、酸和碱、热¾分类:污水水质程度分复杂、中等、简单三类复杂:污染物类型数≥3,或者只含有两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中等:污染物类型数=2,且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10;或者只含有一类污染物,但需预测其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三:纳污水体大小1、河流和河口:根据排污口附近河段多年平均流量或平水期流量划分,单位:m3/s。大河:≥150m3/s中河:15~150m3/s小河:15m3/s2、湖库:按枯水期湖泊或水库的平均水深以及水面积划分平均水深≥10m时:大湖(库):≥25km2中湖(库):2.5~25km2小湖(库):2.5km2平均水深10m时:大湖(库):≥50km2中湖(库):5~50km2小湖(库):5km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四:纳污水体水质目标根据纳污水体,确定水质目标要求¾地表水(河、湖库、河口)《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共五类。以环境规划或环境管理部门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优先。¾海湾评价等级分级依据中不考虑水质目标要求河、湖库、河口的评价分级依据一级二级三级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建设项目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大Ⅰ~Ⅲ大Ⅳ、Ⅴ复杂中、小Ⅰ~Ⅳ中、小Ⅴ大Ⅰ~Ⅲ大Ⅳ、Ⅴ中等中、小Ⅰ~Ⅳ中、小Ⅴ大Ⅰ、Ⅱ大Ⅲ~Ⅴ≥20000简单中、小Ⅰ~Ⅲ中、小Ⅳ、Ⅴ大Ⅰ~Ⅲ大Ⅳ、Ⅴ复杂中、小Ⅰ~Ⅳ中、小Ⅴ大Ⅰ、Ⅱ大Ⅲ、Ⅳ大Ⅴ中等中、小Ⅰ、Ⅱ中、小Ⅲ~Ⅴ大Ⅰ~Ⅲ大Ⅳ、Ⅴ20000≥10000简单中、小Ⅰ中、小Ⅱ~Ⅳ中、小Ⅴ大、中Ⅰ、Ⅱ大、中Ⅲ、Ⅳ大、中Ⅴ复杂小Ⅰ、Ⅱ小Ⅲ、Ⅳ小Ⅴ大、中Ⅰ~Ⅲ大、中Ⅳ、Ⅴ中等小Ⅰ小Ⅱ~Ⅳ小Ⅴ大、中Ⅰ、Ⅱ大、中Ⅲ~Ⅴ10000≥5000简单小Ⅰ~Ⅲ小Ⅳ、Ⅴ大、中Ⅰ~Ⅲ大、中Ⅳ、Ⅴ复杂小Ⅰ小Ⅱ~Ⅳ小Ⅴ大、中Ⅰ、Ⅱ大、中Ⅲ~Ⅴ中等小Ⅰ~Ⅲ小Ⅳ、Ⅴ大、中Ⅰ~Ⅳ5000≥1000简单小Ⅰ小Ⅱ~Ⅴ大、中Ⅰ~Ⅳ复杂小Ⅰ~Ⅴ大、中Ⅰ~Ⅳ中等小Ⅰ~Ⅴ1000≥200简单中、小Ⅰ~Ⅳ海湾的评价分级依据污水排放量m3/d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一级二级三级复杂各类海湾中等各类海湾≥20000简单小型封闭海湾其它各类海湾复杂小型封闭海湾其它各类海湾中等小型封闭海湾其它各类海湾20000≥5000简单小型封闭海湾其它各类海湾复杂小型封闭海湾其它各类海湾5000≥1000中等或简单各类海湾1000≥500复杂各类海湾二、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¾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围¾污水排放量¾纳污水体规模¾与现状调查范围相同河流评价范围确定依据感潮河段的评价范围为排污口上、下游湖库评价范围确定依据海湾评价范围确定依据三、水环境敏感区的确定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2、跨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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