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校区全体学生组织联席会议校团委办公室物资借用活动申请监察事项一.活动申请(一)活动基本要求(二)审批事项(三)活动申请要求(四)宣传申请要求(五)摆摊申请要求(六)场地申请部分(七)活动注意事项(八)教室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一)活动基本要求活动需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形式创新多样,活动主旨需积极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国家、学校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条例,从而达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型大学生的基本要求。(二)审批事项院团委(团学组织)、学生会、社团、校级组织直属单位(社团直属单位社联)院科创、院青协直属单位校学生会校团委Ⅰ审批流程校科创、校青协管委会(保卫处)Ⅱ各单位批表时间社联:周一至周五18:30—20:00校青协:周一至周五18:30—20:30校会办:周一至周五19:30-20:30校团办:周二、周四及周五20:00-21:40团委老师:周一、周三管委会老师:周二、周四教管中心老师:周二、周五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名称活动需附资料活动组成(三).活动申请要求1.活动名称以免系统报错,活动名称需要在20字以内,并需谨慎填写。注:1个字母也算1个字名称,填写错误将无法进行修改,填写时请细心慎重,如欲参评校园十大精品活动,请备注“精品”二字。2.活动时间活动起始前一周递交活动申请。活动总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0天。注:活动起始时间以该活动中最早活动环节的起始时间为准,包括前期宣传时间。3.活动地点活动申请时需要标明活动具体地点,不能为“顺德校区”等过于模糊的范围。注:室外运动场需备注清楚运动区域编号。如:篮球场A14.活动组成需要在子活动处添加整个活动的组成部分,比如初赛、预赛、决赛等;后续场地申请均基于这些子活动。注:活动如需申请教室或摆摊务必在子活动中备注清楚需申请教室作为活动场地或活动需申请摆摊,如无需申请任何场地亦需备注清楚。5.活动需附资料1.一般活动均需上传策划书;2.校外活动需上传老师带队证明以及安全预案;3.定向越野或其他游走类活动需上传路线图(标明地点、路线和行走顺序),安全预案和老师的责任担保书;4.经费来源为商家赞助的活动需附赞助协议书(标明赞助单位、赞助金额、对赞助商的回馈方式及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5.校外人员入校需填写校外人员履历,于上班时间至行政楼三楼请欧阳祝华或刘军彦两位老师其中一位审批,并上传至系统;6.涉及志愿者时认证务必上传志愿者人员名单,方便校青协进行志愿者时认证工作。材料类型材料名称材料后缀材料类型材料名称材料后缀活动申请相关材料校外活动辅导员带队证明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志愿者名单doc活动申请相关材料定向越野线路图pdf活动异动相关材料总活动延期申请表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活动备案表pdf活动异动相关材料活动摆摊延期申请表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校外人员入校证明pdf活动异动相关材料宣传延期申请表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赞助协议书pdf活动异动相关材料活动取消申请表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校外人员备案表pdf活动开展后相关材料活动照片rar活动申请相关材料其他pdf活动开展后相关材料校外活动回执pdf活动申请相关材料安全协议书pdf活动开展后相关材料活动总结doc活动申请相关材料综合馆呈批件pdf活动开展后相关材料宣传海报jpg活动申请相关材料校外活动安全预案pdf活动开展后相关材料新闻稿doc(四)宣传申请要求宣传清理注意事项宣传内容宣传方式起止时间60*80cm1.宣传方式(1)地标、树标宣传只有在使用综合馆舞台或国际会议厅作为活动场地时才能使用,其余一律不得使用;(2)严禁在顺德校区任何场地悬挂横幅;(3)海报需注明具体规格;(4)严禁扫楼宣传。2.起止时间所有宣传制品的张贴时间不得超过七天。注:分期张贴总时间也不得超过七天。3.宣传清理宣传所用物品必须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清除完毕。(宿舍楼下宣传栏张贴的海报自行回收)注:如多次未按时清除完毕,并不进行整改,校团委办公室将不再受理相关单位下次活动的宣传申请。4.宣传内容要求:宣传制品需简要填写宣传内容,宣传内容需积极向上,不得宣传不恰当的言论。5.注意事项(1)宣传过程中,不得在学校派发宣传公司的宣传资料,只允许在活动简介传单中标识赞助商公司名称作为回馈公司赞助的方式;(2)不得使用双面胶粘贴地标和树标,阴雨天不得使用地标;(3)不使用未经查证的不明标志。(五)摆摊申请要求摆摊场地摆摊时间注意事项1.摆摊场地摆摊场地规定为陶然轩门口(面向春风园)以左(往桂馨亭方向)的砖地,其他场地禁止进行摆摊宣传,严禁在西侧砖地摆摊。注:非商业性质的摆摊直接在非活动场地申请,不经管委会审批,但需在子活动备注清楚需申请摆摊;商业性质的摆摊(包括有商家赞助的活动)则仍需在活动摆摊信息一栏填写申请并备注清楚。2.摆摊时间上午:10:45—12:45下午:16:00—18:00注:申请摆摊后,切勿在场地申请中再次申请场地用作摆摊。摆摊的时间写明起始和结束日期,然后在备注里写明摆摊的具体时间段。3.注意事项(1)允许适当布置摊位,摆摊各时段结束时,务必保持摊位附近清洁,摆摊结束后需及时撤走摊位并对场地进行打扫清理;(2)务必严格按申请的时间进行摆摊,严禁超时摆摊;(3)摆摊如需用电,申请摆摊时需备注清楚,并凭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办公室开具用电证明,严禁私自从食堂及春草园接电,违者按偷电论处;(4)大型活动(如需搭建舞台的)需申请食堂门口的场地,并备注详细,不要在摆摊处申请;(5)如需在陶然轩门口(面向春风园)以左(往桂馨亭方向)的砖地外的场地摆摊,于场地申请处勾选相应场地并备注清楚即可;(6)暂不允许单独为商家申请摊位进行宣传,只能在活动宣传过程中适当宣传,暂不允许商家进校宣传,商家进校参观请走校外人员入校的正常程序;(7)摆摊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工作及日常生活,摆摊所用物品不可遮挡道路,影响正常通行;(8)各组织务必自觉主动遵守以上要求,否则校团委办公室有权不再受理违规单位活动的摆摊申请。1.场地类型2.场地使用要求3.其他场地申请及使用注意事项4.教室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六)场地申请部分1.场地类型可申请的场地(1)顺德一般教室(秋实堂除外);(2)顺德特殊场地(综合馆、文化广场、操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羽毛球场、室外排球场、室外网球场、室外毽球场、饭堂门口(春草园方向)、饭堂门口(得月桥方向)、陶然轩一楼、陶然轩二楼、陶然轩三楼、宿舍一楼天井、春华堂中间空地、行政楼门前广场、行政楼一楼停车场、校东门马路、图书馆西侧、图书馆门口空地、紫荆坛前门口(靠近行政楼)、碧云桥、牡丹亭、兰亭、景湖(西)、景湖(东)、游泳馆)。2.场地使用要求(1)公共场地(如宿舍一楼的天井、春华堂中间空地、图书馆附近空地等):需顾及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不得于休息时间在宿舍天井举行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活动。不得在图书馆及教学区附近举行影响学生学习的活动;(2)陶然轩:门口提供摆摊宣传。使用内部地方请选择陶然轩(一楼、二楼、或者三楼)。(3)室外活动体育场:各类室外体育场已进行编号,提交活动申请时需注明相应活动场地编号。如场地有冲突,则根据申请通过校团委审批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借用;(4)国际会议厅:国际会议厅的借用仅限学术性活动及大型会议,晚会等活动不得借用;各组织每学期只能借一次(品牌活动除外);每周原则上只借用两次,各组织申请前请务必查看借用次数是否已满;借用次数已满,如有特殊且必要情况,请由各组织指导老师同管委会老师说明情况,并于申请时备注清楚管委会老师是否同意予以借用;(5)综合馆运动场地:需提前与管理综合馆的老师协商好时间,预约成功后在活动申请时备注清楚具体场地及使用时间,上课时间原则上不予借用综合馆运动场地;舞台:须将呈批件上传至系统(顺德校区由管委会祝火盛主任审批即可),各校级组织及学院组织每学期只能借用一次(品牌活动除外);(6)固定场地:因性质及活动要求,部分社团或组织需长期借用某一场地(包括教室)用于日常训练及活动。为避免长期重复申请,需填写日常训练场地申请表(固定场地的申请须在开学初递交,申请批准后校团委、教管中心及管委会将不定期对使用情况和场地维护情况进行监察)。(七)活动注意事项1.各学院组织在提交活动申请后,请及时告知本学院顺德校区辅导员登录系统并审批该活动;2.活动名称错误无法修改,保存活动信息前请务必确认活动名称无误;3.活动立项为整个活动申请后续操作的基础,后续的场地及物资借用,均基于总项目立项;4.总项目立项完成后,需要选中这个项目然后点击上方菜单的“点击送审”,即进入待审核状态。填写完毕但不点击送审,该项目状态即为“已保存,待送审”,此时该项目并未进入审批链,请务必注意;5.校外活动结束后需将回执上传至系统。校团办会对近期举办的校外活动带队证明进行核实,确认带队老师是否对活动情况有所了解;6.大型校外活动(人数100人以上)需要填写大型校外活动申报表,经由学生处审批同意,并在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上传申报表,且带队老师需要全程亲自带队,校团委办公室在活动审批时会与带队老师确认情况是否属实;7.校外活动结束后需将回执上传至系统。校团办会对近期举办的校外活动带队证明进行核实,确认带队老师是否对活动情况有所了解;8.活动审核通过后,请前往校学生会办公室领取系统生成的活动信息确认表格(该表格加盖学生会公章方能生效,且两页表格均需盖章;该表格包含活动的所有信息,复印有效,手写无效);单独的摆摊信息表需到校团委办公室领取(摆摊信息表加盖吴俭老师的印章方能生效);9.成功举办的活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的1天内提交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可以提交活动新闻稿,否则无法提交下一个活动申请(如有海报等宣传材料需上传活动的海报或宣传单等宣传材料,如果是校外则需提交校外活动回执);10.因特殊原因取消活动直接在系统上进行活动作废申请;11.需申报长期活动的组织每学期开学初将长期活动申报表(一式三份)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经审批通过后,可不在系统上重复申请(仅限校内活动);12.教室申请及非商业性质的摆摊独立于活动场地申请;13.允许申请场地的判定条件:(1)活动处于“已保存,待送审”的状态。(2)该项场地申请被拒绝后按要求修改,并重新提交场地申请;14.修改场地申请、删除场地申请仅在活动处于“已保存,待送审”状态时可以操作;凡借用事由、借用日期发生变更,必须及时提交异动申请,且必须在异动申请受理后方可更改;15.场地送审在首次提交场地申请时不可用,当且仅当场地申请被拒绝时再次提交场地申请,可使用该功能单独送审被拒绝的场地;16.国际会议厅默认使用时间为18:30--21:30,如有特殊且必要的情况需在其他时间段使用,请提前联系校团委办公室主任;活动当天管委会有专人提前至国际会议厅开门,请勿再重复联系老师开门;17.会议室只可召开会议及举办有关的学术讲座,严禁进行非法集会活动、任何盈利性的活动、商品推荐或者变相商品推荐和歌舞晚会等活动,一经发现违规则取消借用单位今后借用的权利;如遇特殊情况,管委会有权调配会议室的使用或收回使用权;18.活动场地如需接电,在申请场地时务必备注清楚,并在场地审批通过后持活动表至校团委办公室开具用电证明。各组织在活动当天自行联系物业由专业人员接电,严禁私自接电,严防接电及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19.活动时需爱护设备设施、严守操作规程,维护场地卫生和秩序。如有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理。情节严重者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理后取消借用单位今后借用场地的权利。交表时间:各组织提前2-7天提交教室申请校团办审批时间为周二、周四及周五值班时间审核(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二及周五教管中心进行审批(法定节假日不审批)教室申请审核通过后,请各组织自觉到校团委发表办公室领取教室表,如有延误,后果自负教室申请流程(八)教室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1.教室申请要求(1)申请单位名称:校级组织可以填写到部级,院级组织不能填写到部级;(2)申请人数:80-250人(80-150为小教室,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