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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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要求及重点执法文书制作要求广安市卫生执法支队张海蓉二○一一年九月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有效地避免卫生行政处罚风险,根据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要求,省卫生厅于2006年初制定并下发了《四川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后,在广泛地反复地征求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经研究,新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已在今年4月份出台实施。(川卫办发[2011]255号文件)•省厅2008年4月28日下发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要求(试行)》(川卫办发〔2008〕162号),对卫生行政处罚的实体、程序、归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但各地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要求•一、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二、违法事实清楚•三、法律适用得当•四、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一、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实施主体: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名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主体:1、行政处罚的对象应是案件当事人。2、共同违法案件中不能遗漏案件当事人。3、违法主体基本情况清楚,应附有主体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为公民的,应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资格证等;当事人为法人的,应附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附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当事人为医疗机构的只需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被处罚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应前后一致,有第二名称或者其他称谓的的应进行相应的说明或标注。5、被处罚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应使用全称。二、违法事实清楚•1、违法事实认定准确、清楚,包括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对象、后果等,且卷宗材料表述前后一致。•2、与违法行为有关且应该调查的情况,应当调查清楚。•3、违法金额或非法所得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且计算准确。•4、证据与违法事实之间应一一对应,符合行政处罚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三、法律适用得当•1、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作出准确的定性。•2、定性适用的法律依据与作出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应当一致。•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填写规范、完整•4、适用法律法规具体明确到条、款、项、目。•5、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合理、充分的理由及相关证据,并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四、行政处罚程序合法•(一)受理1、接到案源后及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规范填写案件受理记录。•(二)立案1、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后7日内立案2、规范填写立案报告3、不属于管辖范围,应按规定及时移送案件给有关部门。•(三)调查取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现场调查•采样•证据的调取和保存调查取证中现场调查•1、调查取证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进行。•2、调查取证前,行政执法人员应表明身份,出示法定行政执法证件,并有相关的记录。•3、调查询问当事人的,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进行,询问笔录的填写应规范完整。•4、询问笔录需经被询问人确认,拒绝确认的由2名行政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5、被询问人回答的内容记录的修改处需经被询问人确认。•6、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7、影像资料应能明显表现出与当事人有关联。执法文书制作的具体要求1、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或签字笔填写文书;项目填写要齐全,不得有漏项;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2、外部文书,应以卫生行政机关名义制作文书,使用机关全称,并加盖机关公章;3、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4、案由统一写法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如:**医院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执法文书规范第九条第三款)5、正确填写文书中的编号、文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编号和文号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填写机关全称。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如京卫食罚〔2002〕001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形式为年份+序号,如2002—001。执法文书制作的具体要求6、制作一些对外文书应记录履行有关程序的情况(如:《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中应记录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被询问人或其他人相关法定义务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及可申请回避的权利等内容;《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时限等)(相关内容已在文书印制中设定好了,只需填入具体的名称、姓名、事件、单位、时间即可)。7正确填写复议、诉讼机关和时限:复议机关应当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时限是“60日”;诉讼机关应当是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的时限是“三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诉法38、39条)8、文书中需要填写违法条款、处罚依据的,应具体到法律法规的条、款、项、目执法文书制作的具体要求9、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涂抹。确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以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就近处写上正确的内容,并对改动处的内容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手印;。(文书规范第五条第三款)10、在制作外部文书时,末页最后一行(排)的次行(排)的起始处应写上“以下空白”;11、外部文书本身设有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时,应当由当事人在签收处直接签名。没有签收栏的(如:《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应制作《送达回执》,请当事人在送到回执上签名;(文书规范第十条)12、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尽量记录原话,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文书规范第七条)13、当场制作的采样记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写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当事人认为记录的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文书规范第八条)执法文书制作的具体要求14、对被检查人、当事人、被询问人、被送达人不签名的,监督人员应当在文书签收处注明不签名的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的,可由其他人签名。15、对外制作的文书需要执法人员签名的应当同时填写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号16、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及解除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联应定期送交对卫生行政执法负有稽查或综合管理智能的机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第四十三条)17、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报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省级卫生行政机关需要延长时间的,由省级卫生行政机关负责集体讨论决定。(《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二十九条。)18、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后和执行后,应当制作《结案报告》(《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七条)《卫生监督意见书》1、《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关制作的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指导性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2、适用范围:向管理相对人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怎么做)指令性意见(要求必须改正完成的意见,有强制执行的含义)及对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时使用。3、书写原则:•针对性:监督意见要有针对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做到细化、具体、有的放矢*。•可操作性:提出的监督意见要切实可行,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语言规范:文字、文法规范,表达意思完整、正确。•明确时限:要求被监督人改进的,一定要有明确的时间、期限。4、在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首先应说明其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其次要注明法律依据、改正期限及责令改正意见等内容。5、注意:不可作为通知书、不能推荐具体产品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117卫生监督意见书被监督人:新兴市血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仁地址:新兴市ⅩⅩ路Ⅹ号联系电话:12345678监督意见:认真学习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严禁超采频采;规范、统一进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理;限期改正不规范行为。被监督人签收:黄六新兴市卫生局(盖章)2008年7月10日2008年7月10日《卫生监督意见书》6、实施“取缔”措施时,是否可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如何使用?(《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献血法》第十八条、《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涉及到取缔)•收集违法证据:使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照相、录像等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取缔决定内容书写要全面、正确:使用《卫生监督意见书》下达取缔决定时要说明其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实施取缔的法律依据,登记查封、扣押的相关物品或者场所,告知当事人不得私自使用、隐匿、销毁或转移,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和时限等•对违法物品、场所进行封存(贴封条)•对取缔决定进行公告(使用《公告》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编号:2008-112卫生监督意见书被监督人:新兴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六地址:ⅩⅩ市ⅩⅩ工业园Ⅹ号联系电话:12345678监督意见:你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生产“立得胶囊”保健食品,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取缔。被监督人签收:黄六ⅩⅩ市卫生局(盖章)2008年6月10日2008年6月10日《现场检查笔录》1、《现场检查笔录》是卫生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中,对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探访时所制作的客观文字记录。它属于证据类文书。2、《现场检查笔录》可以通过笔录中的文字记载,再现现场客观存在的状况,同时与现场提取的物证和视听资料互为印证。是进行卫生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3、“被检查人”填写应当全面、正确;“检查地点”应写明检查现场所在地的地址和具体方位、处所。《现场检查笔录》4、正文制作要求:*•客观、真实记录:没有亲眼看见的不能记;分析判断的不能记;群众举报的不能记;管理相对人所讲的内容不能记。•要有重点:记录的违法事实、行为、卫生状况要与查处案件或卫生监督相关;要重点记录主要的违法事实。•要准确、规范、具体。不能笼统、抽象,不能使用简称•要注意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如应当记录现场工人是否正在作业,从业人员是否正在为顾客服务等•要同时记载现场检查活动和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如现场调取了相关物证、现场进行了拍照、摄像、采取了行政控制或者保存证据的措施等都应当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载,以与实物、拍照证据相互印证,构成证据链。《现场检查笔录》5、注意事项:•制作的程序和手段要合法: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检查,对检查记录经被检查人核对写明“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名。对被检查人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检查笔录、拍照、摄像等应当现场公开进行。•一案多个现场或同一现场多次检查时,应分别制作,不能结合起来只制作一份笔录;在同一地址内的不同功能分区,属同一现场,可以制作一份笔录。•笔录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在修改、补充后再履行签署手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页共页被检查人:ⅩⅩ县人民医院检查机关:ⅩⅩ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检查时间:2008年6月10日9时10分至时分检查地点:ⅩⅩ县北大街卫生监督员出示证件后检查,检查记录:ⅩⅩ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张三、王五在该单位业务副院长李七的陪同下,对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1、李里无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2、医院存在超范围执业的情况;3、据副院长李七称医院近半年来未对传染病人就诊情况进行登记;被检查人签名:李七卫生监督员签名:张三20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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