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司法行政机关与队伍志丹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县的依法治县工作;管理律师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业务活动;依法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并管理、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活动;管理公证机构,并监督、指导公证业务活动;管理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管理“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解答法律咨询,对群众求助事项提供联动服务;负责全县司法系统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组建和监督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及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自1990至2010年,司法局编制10人,设局长1人,书记1人,副局长3人,干事5人。内设综合股、基层股、宣传股、公律法援股。各股设股长1人,干事1名。司法局下设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依法治县办、法律援助中心等事业单位和基层乡镇13个司法所。公证处编制4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律师事务所编制4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2员2人,专职律师2人,社会兼职律师2人。法律援助中心编制3人,副科级建制,设主任1人,工作人员2人。13个司法所编制27人,均为副科级建制,每个司法所设所长1人。全县司法队伍共计66人,其中2人离岗,8人退休,现在岗56人。在岗人员平均年龄33岁,有大学文化程度28人,大学专科22人,高中文化9人,初中文化7人。在岗人员中,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4人、公证员资格3人、法律服务工作证10人。志丹县司法局领导人更迭表(1990——2010)局长:周万财(1990.11——1993.03)胡志峰(1993.03——1998.04)王佰库(1998.04——2006.01)何登亮(2006.01——2008.12)许光华(2008.12——)纪检组长:孙治仁(1993.10——1998.04)高怀智(1998.04——2007.12)支部书记:王小平(2006.01——)副局长:赵兴民(1990.02——2007.06)陈万业(1992.04——1993.12)白官银(1993.03——2003.11)3强宝琴(2003.11——2007.07)马永胜(2006.01——)刘德龙(2007.07——)姬存娥(2008.10——)工会主席:胡锋娟(2010.09——)依法治县办主任:周万财(1990.11——1993.03)胡志峰(1993.03——1998.04)赵兴民(1998.04——2007.07)曹树宫(2007.07——2011.04)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茂雄(2006.03——2008.08)陈晓峰(2008.08——)公证处主任:张高玺(1982——1998)吴志江(1998——)律师所主任:王玉宏(1998——2007)王茂雄(2008.08——)第二章普法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5年成立普法办以来,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五个五年普法规划要求,配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法制电影等形式,全面推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4工作。第一节“一五”普法教育“一五”普法是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简称。1990年,是“一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主要运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展板上街、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普法培训班等形式,赴全县11个乡镇开展《集会游行示威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20次,组织宣传队3个,宣讲员13人,作报告30场次,受教育4万人次。年底组织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200余人参加普法考试,合格率达98.7%。志丹县第一个5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任务全面完成。第二节“二五”普法教育“二五”普法时间为1991-1995年,教育对象是领导干部和各类执法干部,安排普法宣传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作出的3个决定(打击制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和陕西省人大制定的3个禁止条例(禁毒、禁赌、禁娼)。后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也列入“二五”普法规划之中。51991年,志丹县政府调整和充实了由21人组成的“二五”普法领导小组。同年6月,完成了志丹县“二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并经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县委、县政府以志发(1991)37号文件批转全县执行。全县13个乡镇和县级部门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各自的“二五”普法规划。普法经费按总人口计算,每人每年五分钱,全县共计5500元。普法办向基层乡镇发普法教材320册,提供法制宣传磁带6盘。是年,在“二五”普法双月宣传活动中,普法办组织普法宣传工作队,深入基层宣传了水法、土地法、文物保护法和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举办普法专场动员会15场,咨询740人次,受教育人达6万人次。设立法制宣传广播室,投广播稿15篇,采用率100%。1992年5月份,地区普法讲师团来志丹县举办了领导干部普法轮训班,参加学习的县级领导22人,副科级以上领导203人;培训了12名乡镇普法骨干、行政村普法骨干308人,巡回基层进行普法演讲宣传。1992年3月,组织农村普法工作队逐乡逐村进行《文物保护法》专项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巡回三道川播放《文物保护法》利用有线广播播放宣传稿件,刷写标语30条,办专栏两块,散发文物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发放普法教材506套、1611本,印发各类宣传资料20余种、5100份,张贴各类法制宣传标语68条,悬挂横幅标语八幅,办法制宣传专栏38处49期,举办法制宣传广播讲座80讲,办普法报5期。是年,在双河乡向阳沟村和南洼村开展“二五”普法和依法6治理试点工作,集中纠正了买卖婚姻、早婚早育、超计划生育和经济合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配合“严打”斗争,打击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配合乡镇重新修订了乡规民约、行政村各项管理等规章制度,调整了村级调委会。全乡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5起,解决各种矛盾15件,清收农户拖欠的义务统筹款29244元,拖欠粮2万余斤,收缴各种罚没款2300元。1993年,以宣传宪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义务教育法、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和陕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重点抓了一乡(张渠乡)、一大口(财委口)、两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三个局(税务局、土地局、农业局)、一个企业(县农付公司)实施普法规划。11月中旬,由人大牵头,县司法局配合,对县级20个行政单位专业法学习宣传和推行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组织了8个单位学习专业法考试,76人参加考试,通过率100%。全年,办法制宣传专栏12期,出动宣传车巡回乡镇和群众集中的地方宣传16次,普法宣传人员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宣讲18次,印发宣传资料7144份,征订教材3792套,受教育人达6万人次。1994年,根据“二五”普法规划安排对全县普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重点对统计局等七个职能局,金鼎、顺宁等四乡和两个乡政村进行了检查,对农村社会治安状况进行全面整治,整顿中宣传各种法规12部,召开宣传动员会142次,受教育人两万余人。71995年,完成“二五”普法验收评比工作。志丹县确定了4个乡镇、4个村、4个企业,4个行政部门,5个事业单位的“二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示范点。6月份,司法局联合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县二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和《关于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工作总结验收的安排意见》。8月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会后,抽调20名同志分组,由4名县级领导挂帅分4个小组,用2月时间对“二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排查。在延安全区检查验收中,志丹县居全区第二,圆满完成“二五”普法任务。第三节“三五”普法教育“三五”普法的时间为1996-2000年,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少年。“三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主要是,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初步实现全方位依法治县。1996年4月,在总结“二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三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出了志丹县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成立了“三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全县每年每人一角钱的普法专项资金,并8纳入财政预算。1997年,全县各乡镇、县级各工作部门落实了“三五”普法工作人员180名。1996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举办法律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1200人次。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3次。与县人大办联合编辑出版了《志丹县部门执法》目录,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明确也便于监查。组织县级各部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近2000人。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1997年,由县普法办向普法试点单位和全县发放《农民三五普法读本》、《三五普法法律法规汇编》、《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解》、《社会全文法制建设基本知识》,累计达到20000份册。全县普法示范点由原来的5个扩大到13个,并建立城乡普法联系点68个,办各类培训班36期,培训骨干8214人。1998年,在党校举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15期,编发了《依法治县必读本》3万册,培训各级领导干部278名,对全县129个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529人进行了考试,参考率97%,平均成绩86.3分,及格率100%。7月份,普法办结合乡级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组织普法宣传员深入全县7个乡镇,5个居委员会,189个行政村,1091个村民小组,26834户,114561人的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抓乡村两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宣讲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全县88750名普法对象普遍受到一次法治观念教育。92000年,按照“三五”普法规划要求,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以城带乡,以会代训,干部上门宣传,办专栏,刷写标语等方式,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组织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基本常识,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对领导干部举办了2期《行政复议法》、《合同法》专题讲座,制定了《志丹县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实施意见》。同年,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各乡镇干部和农村基层干部以及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1300余人参加了考试,通过率100%。据统计,全县组织各类不同形式宣传活动30次,举办专业法学习班45期,上街义务咨询23次,投广播稿60余篇,直接受教育群众达5万余人。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民主理财、开支审批、现金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和“三自我”、“四民主”(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节“四五”普法教育“四五”普法期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时期。因此,这一阶段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把宣传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10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目标是实现“两个转变”,即“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2001年,根据全国“四五“普法总体要求,志丹县讨论制定了《志丹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五年规划》。2002年,在认真落实“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任务中,县上组织了百名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