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情况汇报辽宁省土地整理中心2010年7月21日一、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总体情况2000年以来,我省共实施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872个,总投资64.6亿元。整理复垦开发土地410.9万亩,新增耕地48.2万亩。全省各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484个,投资37.3亿元,新增耕地84.7万亩,我省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的动态平衡,保证了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用地需求,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总结这几年的工作,我省主要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载体,划定基本农田示范区,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推进粮食主产区和重大工程发展,促进农业区域规模化发展,实现农村、农业、农民和谐统一发展。具体措施:(一)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各类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顺利实施1.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保障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等级标准。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2建设标准制定工作起步较早,相关成果已于2007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后来,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新要求修改完善,于2008年9月,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成果评审,并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备案。2.建立并运行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行政管理审批、地理信息处理、自动分析报警、公众信息查询与统计等功能。本系统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补充耕地储备库两部分,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投入使用。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网上申报、审查、监督、备案,提高了项目监管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透明度。3.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我省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有章可循。(二)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我省将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大工程区三个重点区域结合在一起。组织实施基本农田整理,逐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高标准农田比例,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逐步形成相对稳定较大规模的高标准3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的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促进区域性的农业经济的发展。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在项目安排上侧重基本农田的整理,力求使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农田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在全省安排的土地整理项目中,基本农田整理占到了80%以上。二是组织编制了全省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重点、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合理安排土地整理项目。三是加强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在国家批准的5个示范区基础上,又确立了5个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按照“建设标准化、责任社会化、管理规范化、统计信息化”要求,计划用5年时间,通过集中突破、滚动投入,树立我省基本农田整理的示范工程。(三)加大矿区废弃地复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辽宁是矿业大省,多年来形成了大量工业废弃地、塌陷地、污染地,不但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充分利用,而且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近年来,我们对矿山废弃地进行了专项调查和分析,制定了辽宁省矿山废弃地复垦方案。先后对阜新、抚顺、鞍山等6个主要矿区进行复垦。通过对矿山土地复垦,4不仅增加了耕地和农用地数量,而且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率。过去的废弃地现在已恢复了植被,林草茂盛,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四)拓宽土地整治领域,促进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相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几年来,我省不断创新形式,拓宽土地整理领域,丰富土地整理内涵,在土地整理的投资重点、建设内容和标准、项目的组织形式、实施管理、公众参与等各个方面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力求有新突破,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土地整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2005年,组织开展了“土地整治百村扶贫工程”,在全省10个市、22个县、97个村投资1亿元,进行土地整治。各村以土地整理为主,将土地开发整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以农业保护地建设、畜牧小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个村投入资金100万元,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大力发展高小农业和特色农业,使一些贫困村尽快走上脱贫之路,在各市、县引起强烈反响,效果比较显著。2007年,在总结“土地整治百村扶贫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土地整理兴农富民示范村工程,实施覆盖全省14个市,在全省范围内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5(五)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2008年,国土资源部将我省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为抓住这个“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难得机遇,我省把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全力来抓。先后下发了《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办法(暂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得我省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章可循、稳步开展,后又针对我省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下发了2个厅长办公会议纪要,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截止目前,我省已安排增减挂钩试点项目20个,涉及7个市县,挂钩周转指标1029.25公顷。二、新一轮规划周期内土地整治目标及重大工程布局(一)新一轮规划内土地整治目标依据《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和《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纲要》的要求,满足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在充分考虑补充耕地的资源潜力,资金投入的前提下,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农用地,特别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全省耕地的“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的能力。具体土地整治目标是:61.规划到2020年,整理耕地面积180万公顷,完成我省待整理耕地总量的45%;2.规划到2020年新增耕地面积8.178万公顷。根据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预计我省非农业建设年平均用地超过1万公顷。按占用耕地60%计算,年占耕地面积0.6万公顷。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3.63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8.178万公顷。3.规划到2020年,矿山废弃地复垦目标4.1万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目标为1.3万公顷。(二)重大工程实施区域和布局安排为突出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切实保证规划目标实现,根据我省资源特点,规划设立四项重大工程。1.基本农田建设工程(1)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工程涉及区域新民、岫岩、凌海、昌图、盘山5个国家级和黑山、大洼、建平、开原、台安5个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规划期间,国家级和省级10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全面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制度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涉及区域主要为36个粮食主产县(市)和中部平原区、7沿海平原区的基本农田集中区。通过完善田、水、路、林等基础设施,强化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打造优质水稻、玉米和特色杂粮生产为主的精品农业基地。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1)农用地整理开发工程涉及区域主要为补充耕地潜力较大的辽河三角洲、柳河流域、饶阳河流域等7个流域。通过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完善农用地配套设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2)农村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区域主要在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等自然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经济社会相对发达的地区,选择1000个村屯,通过统筹规划、整村推进、资金整合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耕地、宅基地和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实现耕地连片、耕地质量提高;村容整洁、配套公共设施齐全、非农产业发展;城乡统筹和谐发展。3.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程涉及区域阜新、抚顺、铁岭、鞍山等大型煤炭基地、露天开采矿山废弃土地。通过复垦,采取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复垦土地的质量。4.土地修复和拓展工程(1)荒漠化土地治理工程涉及区域辽宁西北低山丘陵区西部和中部平原区北部8的荒漠化土地,通过恢复植被、改良土壤、栽植防护林等措施,有效治理土地沙化、盐渍化,阻止耕地继续荒漠化,保护现有耕地不再受荒漠化威胁。(2)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涉及区域主要辽宁西北低山丘陵区和东部山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按照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原则,以治理坡耕地为主攻方向,通过农田坡改梯、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措施,有效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三、辽宁省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为做好省、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我省已制定《辽宁省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一是确定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以《辽宁省国土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整治的有关要求为指导,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在已经上一轮的全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拓展功能、丰富内容,把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重要手段,统筹规划、全面考虑,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推进农村改革,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的统筹发展。9二是制定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包括规划编制的目标、期限和主要工作任务,规划成果和计划安排时间等,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章有序进行。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编制顺利开展。成立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编制办公室,负责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四是加强对市、县规划编制的指导和监督,贯彻省、市、县联动,上下结合的规划编制指导精神,保证规划编制的质量。四、存在问题建议在规划实施期间,发现一些问题:一是规划缺乏弹性和预见性。现行规划方案以刚性为主,规划布局弹性不足,对未来土地供求变化趋势预测不够准确,各类用地安排对经济形势变化缺乏适应性和必要的前瞻性。二是规划权威性不够。没有权威的土地规划法规作支撑,规划的龙头地位得不到保障。建议新一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加强与其他领域的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