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第9屆第7次理事及第6次監事暨各委員會聯席會議紀錄時間:99年1月12日(週二)下午2:00地點:中興大學圖書館7樓第一會議室主席:詹麗萍理事長出席人員:王怡心、王國羽、朱延平、吳幼麟、吳政叡、官大智、周文光、施純福、張璉、陳祈男、陳昭珍、黃雯玲、黃鴻珠、楊智晶、劉吉軒(依姓氏筆畫排序)請假人員:于玟、余顯強、陳維華、曾淑賢、游張松、劉春銀、謝小芩、謝文真(依姓氏筆畫排序)列席人員:林惠敏(中國文化大學)、吳中南、何淑津、鐘杏芬、李素鈴、王素嬋、陳蓉蓉紀錄:張雅婷壹、主席報告(略)貳、會務報告(略)參、追蹤會議提案執行情形一、上次理監事會議(98年10月1日)提案執行情形(一)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圖書館」提請同意入會申請。決議:照案通過。執行情形:秘書處已於98年10月5日發函通知「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圖書館」,同意該單位申請入會。(二)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檢視「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目前作業情形,提請討論該系統現有功能之改善。決議:委託柯皓仁博士進行「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研究計畫,並由本會補助相關工作計畫所需經費。執行情形:已依據執行,並於98年12月15日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1館召開「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功能評估第一次座談會」,邀集7所圖書館館際合作負責人員,探討相關議題。(三)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延續第9屆第5次理事會議之議題,建議調整本會委員會之組織,請討論。決議:(一)本次會議建議如下:1.整體會務運行應由會務設計委員會負責籌劃,請該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考其他學會及協會組織架構,檢討本會組織架構,並提出相關方案。2.本會於97年成立「館長聯席會與館合協會工作小組」,其中,可將資料庫工作小組常設為委員會,利於凝聚各館共識,並與CONCERT合作,延續相關計畫之研究作業。3.委員會應建立各區間之合作關係,以聯繫、分享館際資源。4.請各委員會主任委員提供建議予會務設計委員會,協助相關調整計畫之進行。5.請會務設計委員會彙整本會各委員會之任務執掌,並比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各委員會之任務,是否有相互重複之處,以為修正本會委員會組織之參考。(二)請會務設計委員會參見以上建議與檢討本會現有作業情形,並於下次理監事會議提供初步方案。執行情形:於本次會議做進一步討論。(四)提案單位:陳維華主任委員案由:建請發函北中南區技專教學資源中心將技專跨校借書宅配到館服務,列入資源共享計畫之一。建議:擬請以本會名義發函北、中、南區技專(北科大、雲科大、高應大)教學資源中心,將技專間跨校借書宅配到館服務列入資源共享計畫之一,提撥經費鼓勵技專間跨館借書宅配到館服務,提升NDDS圖書互借傳遞效能,及時支援師生教學資源所需。決議:照案通過。執行情形:秘書處已於98年10月8日發函北、中、南區技專(北科大、雲科大、高應大)教學資源中心,建請考量相關計畫事項。2二、擬提本會今(99)年度會員大會報告之第9屆第2次會員大會(98年3月27日)提案執行情形(一)提案人:本會第九屆理監事案由:98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97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基金收支表及現金出納表,提請大會確認。決議:通過。執行情形:相關資料已獲內政部98年5月4日台內社字第0980084314號函覆准予備查。(二)提案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案由:跨館借書新增宅配服務,建議由有意願之圖書館及技專校院圖書館跨館借書開始試辦。並由協會函發台灣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建請NDDS系統新增「宅配」選項。決議:由德明財經科技大學陳維華館長先以技專校院為對象進一步擬定具體的施行細節後,再由館合協會正式委請NDDS進行。執行情形: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於98年9月與53所技專校院圖書館完成同意授權團體簽約,參加技專校院跨館借書宅配到館服務。同時,本會已於98年9月9日發函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建請將NDDS跨館借書之傳遞方式新增「宅配到館」項目。(三)提案人:本會秘書處案由:為考量資料更新之即時性及實用性,建請取消印製紙本「會員名錄」。決議:通過。執行情形:已依據執行。(四)提案人:本會秘書處案由:敬請推舉本會99年度會員大會承辦單位。決議:99年度會員大會由文化大學圖書館承辦。執行情形:已依據執行。(五)提案人:會務設計委員會案由:協會證照發行制度決議:通過,請會務設計委員會研擬相關施行細節,再交由協會秘書處執行。執行情形:由於本會之組織為了因應目前館際交流時勢改變所趨,於98年11月6日「會務設計委員會」98年度第二次委員會會議中,3已完成各委員會組織之調整建議方案,並於第九屆第七次理事及第六次監事暨各委員會聯席會議提案審議,故擬於新委員會改組方案通過後,再與相關新委員會間討論需納入之各登錄項目。(六)提案人:會務設計委員會案由:舉辦「如何提昇及推廣館際合作服務」自由競賽活動。決議:通過,活動項目、施行辦法等細節請會務設計委員會進行研擬後,請下屆年會承辦單位進行辦理。執行情形:會務設計委員會研擬活動項目如下,敬請參酌擇取,惟施行辦法等細節,建議由承辦單位結合現況,進行研擬辦理:(一)2010全國館際合作服務海報設計競賽活動(二)2010全國館際合作服務網頁設計競賽活動(三)全國館際合作服務吉祥物設計競賽活動(四)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LOGO識別標誌設計競賽活動(用現有的LOGO去延伸設計)(七)提案人:國家圖書館案由:「圖書館數位重製及後續將重製物提供讀者之行為,得否適用著作權法第48條合理使用之規定」釋示。決議:請國家圖書館繼續宣導與推廣著作權相關觀念。執行情形:已依據執行。肆、提案討論提案編號:第一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仁愛醫院提請撤銷其單位會員資料。說明:仁愛醫院98年9月28日來函,提請撤銷其單位會員資料。【參見附件3】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二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提請撤銷花蓮教育大學圖書館之會員資料。說明:國立東華大學圖書館98年10月28日來函表示,該校已於97年8月與花蓮教育大學合校,故提請撤銷花蓮教育大學圖書館之會員資4料。【參見附件4】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三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圖書館」提請更改其會員單位類別為大專院校圖書館。說明: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圖書館於98年12月31日來函說明,其會員類別原屬於醫院及醫藥學校圖書館,日前欲與臺灣大學圖書館簽訂圖書互借協議,但因臺灣大學圖書館表示,相關協議之服務對象為本會會員單位之大專院校圖書館。因此,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圖書館表示,為便於該館讀者利用他館館藏資源,故提請更改其會員類別為大專院校圖書館。【參見附件5】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四案提案單位:文化大學圖書館案由:提請討論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實施計畫草案。【參見附件6】說明:今(99)年度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由文化大學圖書館承辦,相關計畫草案已擬定完成,提請討論並敬請提供建議。決議:請文化大學圖書館針對各理監事提出之以下建議,做進一步的詳細討論及修正調整:一、依據本會活動經費動支準則,專題演講主講人之演講費用為每小時新台幣二千五百元,但考量劉炯朗院士之身分地位,擬將劉院士之演講費用提高為每小時新台幣五千元。二、交通車之接駁地點建議增加劍潭捷運站,便利台北地區之同道與會。三、會務設計委員會建議,下午時段之議程安排可較為輕鬆,亦可讓與會人員有充足的時間交流。另會務設計委員會可協助大會之籌備事宜,文化大學圖書館亦可向往年之承辦館請益經驗。四、北部分區委員會建議,可由秘書處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各委員會募集摸彩獎品,讓各委員會共襄盛舉,同時,北部分區委員會亦可協助大會各項活動之籌辦。另有關議程安排,柯皓仁教授之計畫成果報告可調整於「會務報告」之後,因其計畫亦可視為會務之ㄧ。五、此次大會議程須配合本會選舉作業,以及基金會董事改選會議之辦5理,應詳加討論各議程時間之妥善安排。提案編號:第五案提案單位:文化大學圖書館案由:提請討論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籌備委員會名單。【參見附件7】說明:依據協會往年作業方式,會員大會籌備委員會由協會理事長擔任主任委員,副理事長擔任副主任委員,與各理監事共同組成。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六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提請討論第十屆理監事候選人名單。說明:一、依據「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理監事選舉要點」【參見附件8】辦理。二、謹檢附第十屆理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參見附件9】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七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敬請建議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受獎名單。建議:一、推動館合業務有功單位∕人員:(一)推動八八水災募書計畫:南台科技大學圖書館楊智晶館長(二)積極推展協會活動:委員會代表會務設計委員會楊智晶主任委員技專校院圖書館委員會陳維華主任委員北部分區委員會王怡心主任委員中部分區委員會周文光主任委員南部分區委員會謝文真主任委員東部分區委員會張璉主任委員(三)協會工作小組∕計畫主持人:工作小組∕計畫代表大專校院圖書館評鑑工作小組臺灣大學圖書館陳雪華館長6資料庫工作小組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陳昭珍館長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功能評估研究計畫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研究所柯皓仁教授(四)秘書處於98年12月14日發函本會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建請推薦98年度館際合作業務傑出表現者【參見附件10】:委員會推薦對象臺北大學圖書館北部分區委員會東吳大學圖書館中部分區委員會靜宜大學蓋夏圖書館技專校院圖書館委員會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圖書館註:學術活動委員會、會務設計委員會、財務委員會、館合促進委員會、出版委員會、海峽兩岸資訊交流委員會、南部分區委員會及東部分區委員會無推薦名單。二、秘書處建議之致謝單位∕人員:(一)配合推動技專跨校借書宅配到館服務計畫-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新增「圖書宅配」服務項目: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三)協助日本東京圖書館參訪相關事宜1.協助翻譯事宜:臺北市立體育學院圖書館曾玉華館長2.贊助廠商:普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四)小型圖書館會員館際合作轉介服務館:交通大學圖書館(五)大會承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圖書館決議:照案通過。提案編號:第八案提案單位:秘書處案由:延續第9屆第6次理事及第5次監事暨各委員會聯席會議之議題,建議調整本會委員會之組織,請討論。說明:一、第9屆第6次理事及第5次監事暨各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之建議如下:(一)整體會務運行應由會務設計委員會負責籌劃,請該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考其他學會及協會組織架構,檢討本會組織架構,並提出相關方案。(二)本會於97年成立「館長聯席會與館合協會工作小組」,其中,可將資料庫工作小組常設為委員會,利於凝聚各館共識,並與CONCERT7合作,延續相關計畫之研究作業。(三)委員會應建立各區間之合作關係,以聯繫、分享館際資源。(四)請各委員會主任委員提供建議予會務設計委員會,協助相關調整計畫之進行。(五)請會務設計委員會彙整本會各委員會之任務執掌,並比較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各委員會之任務,是否有相互重複之處,以為修正本會委員會組織之參考。二、請依據上述建議,並參考會務設計委員會98年11月6日委員會議決議之建議方案【參見附件11】、本會各委員會任務之初步彙整說明【參見附件12】及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各委員會之任務說明,做進一步討論。【參見附件13】決議:一、本次會議建議如下:(一)「館際人才培訓委員會」更名為「館合專業發展委員會」,保留館際人才培訓之想法,並納入促進館際業務之概念(二)「聯合採購委員會」更名為「館際聯盟採購委員會」,為一「聯盟的聯盟」概念,以強化聯繫及整合國內各相關聯盟之作業二、請會務設計委員會參見以上建議,修正「調整後之新委員會任務說明」,並於今(99)年度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提案。伍、臨時動議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