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的情况简介一、人民政协的历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抗战胜利后,长期饱受战乱之苦的中国人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强烈要求国民党的一党独裁政府,建立包容各派政治力量的民主联合政府,为中国的富强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基础,以实现和平建国的政治理想。根据国共两党谈判达成的双十协定,1946年在重庆召开了由国共两党和其他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虽然此次会议的成果很快被一意孤行发动内战的国民党统治集团一一扼杀,但协商性政治的理念已深入人心,政治协商会议本身已开创了中国政治全新的运作形式,为以后的国家建设、政治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人民解放战争将取得伟大胜利的大好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向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海外华侨等进步政治力量发出了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并得到了积极热烈的响应。1949年9月21日至30日,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宪法性法律和决议案,产生了新的国家政权,政治协商制度从此也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政协的历史沿革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9月到1954年9月。这一时期的政协就其性质而言,并不是国家机关,但在建国初期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完成了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新国家的各项重大事务,选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予其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第二阶段,1954年10月到1976年10月。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也宣告了人民政协代行国家权力机关职权使命的终结。人民政协被明确定位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1954年12月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章程中明确指出,今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仍然需要存在。1966年6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给人民政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和损失。各级政协工作陷于瘫痪,大批政协委员和爱国人士也遭到了迫害和打击,政协制度和统一战线被严重破坏。1975年初召开四届人大时,就没有召开政协会议。粉碎“四人帮”后,政协开始恢复工作。第三阶段,1977年至2009年。人民政协在组织上逐渐恢复,政协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发展。197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拨乱反正”:抛弃极左思潮,恢复3遭到严重破坏的政治制度、民主观念和法制尊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方针。以1978年政协第五次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及新章程的制定为标志,政治协商制度得以重建。1982年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政治协商制度的地位。同时举行的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制定了人民政协的第三部章程。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对政治协商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199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得到修订,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外增加了参政议政的职能。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根据新的宪法修正案,再次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修改。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的协商性政治机制趋于制度化,其机构和功能逐步得到完善,人民政协也在中国政治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2003年3月全国政协召开十届一次会议,贾庆林同志当选为全国政协主席,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人民政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4职能,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团结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祖国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对政协章程进行了修改,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修改后的政协章程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人民政协的指导思想,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修改后的政协章程更加完善,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更加适应统一战线和政协工作发展的需要。二、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政协章程对人民政协的性质规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第一句话,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统一战线始终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5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第二句话,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要从政党制度来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这既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又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也是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第三句话,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重要场所,有利于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6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它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人民政协的地位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人民政协在中国国家政治体制中占据重要地位,属于国家基本政治结构的组成部分。“人大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与人民政协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人民政协与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是,一个在决策前协商,一个在协商后决策,一个在决策后执行,三者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相辅相成。这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国政协在这一体制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四、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主要有三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1)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2)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3)参政7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除了主要职能外,人民政协还担负了许多其他职能。(具体详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一章的工作总则第三条至第十八条)五、人民政协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并设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六人,秘书长一人,专门委员会五个。1、提案法制委员会(职责)一、制定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法制委员二、依照政协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征集提案;三、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助市政府办做好提案交办的有关工作;四、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办理不符合要求8五、向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六、对我市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推进司法公正等七、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委有关部门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驻化机关反映重要意见2、学习文史委员会(职责)一、年初书面提出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年终书面上报本委年度工作总结。二、抓好文史资料征集和编辑工作,每年编撰印刷一册文史资料专辑。三、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坚持每月定期书面汇总相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四、负责起草、修改、审核本委工作范围的工作报告、调研材料和有关文稿,积极建言立论。五、做好本委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健全完善本委工作档案。3、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职责)一、研究制定本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二、贯彻实施市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决定、决9议和各项工作任务。三、团结和联系本委委员学习、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四、组织相关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五、负责与上述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及与上下级政协相关委员会的联系和相互协作工作。六、征集、整理、编辑、出版和发行政协文史资料。4、经济委员会(职责)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方针及有关政策、法规,帮助委员和各界人士了解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形势。二、负责与区直对口部门的联系,了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三、组织协调委员会活动,参与有关经济方面的重大决策前的讨论,就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开展调查、座谈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组织实施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有关决议。五、负责联系省、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掌握信息、交流工作经验。5、委员三胞联络委员会(职责)1、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认真学10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和“三胞”工作的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2、联系本委委员及“三胞”,就有关“三胞”方面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交换意见,为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3、围绕“三胞”工作,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4、组织本委委员为发展我市民族经济、教育、文化等事业多办实事,努力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做贡献。5、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三胞”联谊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为我市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发挥牵线搭桥作用。6、遵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推进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向台湾同胞宣传化州,沟通感情,增进共识。六、人民政协的运行机制一、常委会议第三条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主席主持常委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席工作。第四条一、决定召开并主持全体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审议提11二、组织实施《中国人民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