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实例)样例为进一步创新工作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深化活动内容,不断提升我县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以下是网友为您精心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方案范文。1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二、活动时间:2012年3月11日12点开始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四、具体内容:(一)纪念活动仪式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二)3.15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四)几点要求: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现场活动总指挥:***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五、具体分工(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1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二)市局商广科负责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五)市局办公室负责: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市工商局、市消协2一、指导思想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要深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科学消费,倡导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宣传,使社会各界认识到质监部门在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升我县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支持质量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活动内容(一)“3•15”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3•15”当天,组织现场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在庐城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台、消费者投诉受理台、咨询服务台、检测服务台,和我县部分优质产品展示台。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宣讲维权政策措施、提供消费咨询、免费为消费者提供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服务。活动当天,全体参加人员穿制式春秋制服(佩领带),于7:30准时到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二)开展送法进企活动3月10日-30日,围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大力开展“送法进企”活动。通过专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打下为社会提供质量合格、产品优质的法制基础。(三)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1、开展炒货类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活动。对全县炒货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企业原料库存、配料及炒制车间,查看企业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生产过程记录,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应依法严格处理。2、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开展电线电缆、儿童用品(玩具)、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塑料包装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水泥等11类产品质量提升活动,通过监督检查(抽查)、质量约谈、分类监管、风险监控等职能优势,推动质量提升工作有效开展,增强消费者信心。3、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结合全县第十个事故隐患排查月活动,积极参与、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与维护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事故隐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4、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专项监督检查。首先清查玩具、童车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是否全部获得认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生产工艺、设备、管理和人员等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等。对市场销售的家用热水器和取暖设备开展强制性认证检查,对是否取得认证、认证标志使用和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等内容逐一核实。对儿童用品、热水器和取暖设备质量违法行为和强制性认证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5、启动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和“农资打假利剑”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识假辩假知识,接受农民举报投诉,积极扩大案源。重点打击肥料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肥料、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跟踪和查处尿素产品不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滥用名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三、组织领导县局成立“3•15”期间系列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副局长陶卫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文言、纪检组长高慧玲、局长助理胡宗青为副组长,成员:徐文同、陶少余、熊明生、施然、羊书能、段云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施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四、工作要求(一)各股(室)、稽查队和技术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质监部门形象、构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协调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真正把我局的方案落到实处,切实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二)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3.15”系列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发挥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质量工作的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3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思想,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改善民生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工作来抓,集中反映消费者的声音,依靠消费者的力量,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普及消费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化解消费纠纷。通过宣传进一步促进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展示宣传打假维权、引导消费、净化市场、促进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二、活动时间20xx年“3·15”各项活动从3月1日起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3月14日,在XX县城杨和南街设立宣传活动主会场,举行纪念宣传活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把宣传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圆满完成本次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3·15”主会场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在主会场营造宣传气氛,配写宣传标语,各成员单位要在主要街道或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横幅。3月11日起,县文化广播旅游电视局要派记者到各部门采访报道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和维权新事,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信赖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打击查处行动,大力抓好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四)畅通信息,加强督导。“3·1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反映活动情况。县政府督办将对各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全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邢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各部门职责:(一)发改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生猪、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相关法规,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的违法行为。(二)教育体育局: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设点宣传、咨询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课余时间向中小学生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消费维权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