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回顾和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展望今年以来,景区司法行政工作在景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景区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景区党委、管委会的的工作重点,以构建和谐景区为目标,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做大旅游产业,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和公正高效的社会发展环境。现将2011年景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2011年工作总结(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1、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我们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争议、资源权属纠纷、债务纠纷、社会保障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处化解。同时景区加强了区、镇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力度,从规范调处中心运作、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强化业务人员培训入手,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提升工作能力。目前全区共有调解组织23个,调解员86人,其中村居调委会20个,乡镇(场)调委会3个,培训调解人员53人次。今年以来共排查出矛盾纠纷85件,调解成功63件,稳控1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件,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2、集中开展化解矛盾纠纷攻坚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确保七城会和党代会期间的社会稳定,景区把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作为专项攻坚重点,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治安复杂的村居,扎实细致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访积案、治安隐患等问题采取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升级、问题不上交。通过攻坚活动,化解了领导包案纠纷4起、景区急大难纠纷3起、一般的矛盾纠纷13多起,有力维护了景区的社会稳定。(二)夯实司法基层建设,认真履行司法职能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一是解决了司法所的级别问题,已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2名。二是加强了司法所的设施建设,目前为各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为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所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四是加强了司法所干部的素质教育,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司法所干部进行了培训,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引导他们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工作中去,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处化解,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加强衔接,着力提升帮教安置工作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六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衔接工作,从1月1日以后出监所人员18人,全部由司法所及村干部陪同其亲属到监所进行接回。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建立档案,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定期走访帮教,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全面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情况、生活状况、思想动态,坚持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其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提升帮教效果。三是景区对回归人员充分鼓励、引导他们在旅游经济发展中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近三年来景区共有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34人,其中今年18人,衔接、帮教、安置率都达100%,无重新犯罪,大部分人通过从事种植业和与旅游有关的经营业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3、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景区及时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对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为做好本地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理论基础。二是适时开展了社区矫正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争取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今年社区服刑人员有4人,已经全部纳入了社区矫正。(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1、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一是年初景区党委、景区管委会通过并下发了“两个规划和一个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突出抓好宪法和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重点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普法教育。我们组织景区的公务员认真学习全省普法统一教材的学习,并于12月19日举行了景区科级干部考试,分单位组织了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四是积极参加省市普法教育骨干培训,有力推动了景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五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景区各级普法机关密切配合,利用宣传日、集中培训、送法进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认真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二是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是以强化公民意识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四是以培育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重点,加强农民普法教育。一年来,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多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万余份,展出法律援助、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挂图及板块83余幅次,出宣传板报70多次,解答法律咨询320余人次,受教育的干部和群众近3万人次。3、认真做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宣传。今年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以此为契机,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推动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四)提升法律援助职能,全力服务景区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景区继续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通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等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两镇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室;二是对两镇工作站进行了业务培训和任务布置。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围绕法律援助的概念、意义、对工作站的要求、今年的任务等方面内容,对两镇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非诉讼案件12件,办结12件,办理法律援助其他事项(来信、来访、咨询等)200多人次,为群众提供了及时方便的法律援助服务。二、2011年工作体会——紧紧围绕景区中心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自市里提出大旅游战略后,龙虎山景区相继获得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荣誉,为了进一步贯彻市里提出的做大旅游业的思想,景区党委、管委会提出了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目标。景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来开展,为保障好和谐平安景区,积极服务景区的争创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景区的核心工作是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满足游客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景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围绕景区的核心工作来开展,为了景区旅游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一)普法有特色针对景区的特殊行政区划,对景区的普法工作,我们除加强对老百姓法律宣传工作,更着重于景区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尤其是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景区的工作人员是龙虎山景区的一道窗口,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高不高将直接影响到景区对外的形象,从而影响景区旅游业的发展。景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做好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游客的消费权益的维护,这两方面工作的合力,使得我们景区的普法工作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二)安置帮教有实效要做大旅游产业,必须创造一流的旅游环境,这也是真创国家5A级旅游区的重要一环。而这种旅游环境,不仅仅是自然环境的保护,更在于人文环境的呈现。这就对我们景区的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针对这一要求,我们将安置帮教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从刑释解教人员信息传回来开始,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就开始着手准备安置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出来后,能够很快适应现实生活,找到自己的位置。安置帮教工作的到位,为景区营造和谐平安的氛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一)新时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认识不一致我国处于经济结构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的调整,必然对农村产生巨大的冲击。我国适时提出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的活跃,人民社会生产活动的扩展,必然有很多矛盾出现。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央加大了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投入,通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筑起维护稳定的坚固防线。这就要求我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认识上来,切实通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化解矛盾,预防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从实践中看,我们对于基层司法工作的认识并不一致,这就表现在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对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甚至有的个别领导觉得基层司法工作可有可无,于是把与基层司法工作关系不大的事务也指派给司法所承担,司法所人员被笑称为“万精油”、“游击队”,导致司法所自身职能难以履行。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司法行政的工作,哪个地方的司法所建设就效果显著,发展强劲;哪个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其司法所的建设就相对滞后,发展较缓慢。同时,也有少数司法所领导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不够,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关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缺乏主动性和持续性,加上自身职能的弱化,容易形成领导在繁忙的政务中忽视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二)基层司法人员与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从基层司法人员近年来履行职能的情况来看,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是很大的,并且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特别是大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深入展开,司法所的工作会越来越多,按照目前核定的所均2名公务员的标准,是很难胜任十项职能工作的;同时,现在我区2个司法所尚缺行政编制人员3人,更加重了现有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全区4万常住人口,每个所平均承担辖区约2万人的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人均服务对象为约1万人。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承担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帮教安置、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职能工作以外,同时还要身兼数职,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由于长期负重工作,工作中往往顾此失彼,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三)司法所现有人员素质与履行职能的要求不相适应纵观我区近年来司法所人员知识文化结构,都比以往有明显提高。但是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是司法所收编直管以前,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分流安置的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司法工作经验较差;部分年轻人员是近年招聘进来的,基层工作经验不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协调,因此,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自身素质迫在眉睫。(四)经费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不断加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是,受领导重视程度、城乡经济差别等因素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经费保障与新形势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进一步增大。同时,现行的预算标准明显偏低,与所开展的工作明显不适应。举个例子说,我们今年共接送刑释解教人员18人,接送经费10100元,而上面拨付的接送经费是7000元,这就影响了我们后面的接送工作。所以,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