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壹.會議實施計劃貳.議程表參.專題演講一.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之理念二.如何落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三.因應九年一貫課程,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應如何規劃肆.業務說明伍.分組討論議題一:配合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國中應如何規劃實施生涯發展教育。議題二:如何發揮技藝教育之特色。陸.附錄參加人員名冊會議實施計劃台中縣九十二學年度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宣導暨資源中心業務說明會一、依據:教育部92.06.20修訂之技藝教育資源中心試辦要點辦理。二、目的:(一)宣導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之實施意涵與經驗,以利技藝教育工作之推展與銜接工作。(二)瞭解資源中心之功能與業務,建立並規劃安排網絡資源,促進技藝教育之發展朝向務實化、普及化與特色化。(三)推動與落實生涯發展教育,協助教師瞭解生涯發展教育意涵,以規劃生涯發展教育。三、指導單位:(一)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二)台中縣政府教育局(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四、承辦單位:台中縣技藝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僑泰高級中學五、參加對象:(一)教育部長官及專家學者。(二)研習人員:台中縣辦理技藝教育之高中職及各國中校長、業務承辦主任或組長、教師(含教務及輔導相關人員各一名)每校共三人。(三)工作人員:由中心學校指派。六、會議研習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七、研習內容:(一)技藝教育改革理念之推動。(二)如何落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三)因應九年一貫課程,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應如何規劃。八、會議研習地點:僑泰高中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台中縣大里市樹王路342號)九、經費來源(一)由教育部補助之技藝教育資源中心工作計畫內活動項目經費支應(二)各單位、學校參加人員往返差旅費依規定向各原服務單位、學校報支。十、注意事項(一)出席人員請向所屬單位申辦公(差)事宜。(二)各校報名表請於8月29日前傳真或e-mail以便彙整。(三)參與本研習活動人員於研習活動後,發給6小時研習證明。台中縣九十二年度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宣導暨資源中心業務說明會議程表時間:9月5日(星期五)課程內容主持人/主講人地點8:30-8:50報到廖校長玉明(靜態資料展)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8:50-9:00開幕式及長官致詞教育部長官教育部中辦室台中縣政府教育局承辦學校校長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9:00-10:30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之理念張教授晉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10:30-10:40休息廖校長玉明育才大樓五樓交誼廳10:40-12:10如何落實國中生涯發展教育黃主任卓君(高市瑞祥高中)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12:10-13:30午餐編號:1-26號育才大樓三樓編號:27-123號育才大樓四樓13:30-14:00資源中心業務說明會承辦單位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14:00-15:30因應九年一貫課程,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應如何規劃趙主任志揚(彰化師範大學)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15:30-16:00分組討論:(議題一)配合技藝教育改革方案,國中應如何規劃實施生涯發展教育。(議題二)如何發揮技藝教育之特色。第一組主持人:楊校長清煌引言人:張主任明發第二組主持人:楊校長聰明引言人:樂主任群育才大樓四樓美術教室四樓教具教室16:00-16:30綜合座談教育部長官教育部中辦室台中縣政府教育局廖校長玉明楊校長清煌楊校長聰明育才大樓六樓會議廳技藝教育改革方案課程教材組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宣導報告計畫主持人:蕭錫錡協同主持人:趙志揚計畫人員:鄭錫欽、劉澤宏助理研究員:蔡子筠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壹、計畫緣起與目的一、計畫緣起民國八十二年教育部將該計畫修正為「發展與改進國中技藝教育方案-邁向十年國教目標」,藉以輔導國中不想升學之學生,在國二下辦理「職業試探與輔導活動」,銜接國三技藝教育班課程;自國三起至少接受二年技藝教育課程,於國三開辦技藝教育班,並以延教班(一年段)予以銜接,使這些學生能接受第十年技藝教育後再行就業。該方案自民國八十二年試辦以來,對落實職業陶冶及生涯輔導、建立學生職業觀念、培育健全基層技術人才、導正國中升學為導向之教學、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發展課程、落實適性教育、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接受技藝教育與訓練或養護與復健、減少國中中途離校學生比例、降低國中層級青少年犯罪比例等頗具成效,目前仍有繼續辦理的必要。由於教育改革的趨勢對國中技藝班造成影響,包括: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國中技藝教育選修時數的減少、因應多元入學所實施的國中生基本能力測驗與技藝班免修國英數課程的衝突、新修訂國民教育法使國中技藝教育的實施沒有法源依據、以及技藝教育班學生標籤作用等,促使國中技藝教育務必改革。本研究已於上年度完成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實施要點(確認技藝教育學程之整體課程架構與內涵)、審定及編印技藝教育學程綱要(草案)、分析技藝教育學程之教學綱要與教學策略(教材教法及評量原則)、發展與編製十三職群之技藝教育學程教材、以及研議教材印製發行策略(放置技藝教育資訊網以提供下載)。二、計畫目的本計畫主要目的乃依據「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實施要點」草案及「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綱要」草案,研發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十三職群教材,制定教學模式,進行技藝教育學程各職群教材之實驗,以奠定未來全面實施技藝教育學程之基礎。具體而言,本計畫的目的為:一、技藝教育學程綱要與實施要點草案上網討論及審定。二、編寫技藝教育學程教師手冊及評量原則。三、擬定技藝教育學程試辦要點。四、確認技藝教育學程教材實驗教學模式。五、瞭解技藝教育學程各職群教材實驗之初步成效。六、進行實驗教材的局部修訂。貳、實施方法本計畫將採行動研究法,舉辦座談會邀請學者專家、學校代表、企業界代表共同討論,確立評量與實驗模式之後,遴選有意願參與實驗的學校,進行自辦式與合作式教材實驗。教材進行教學實驗期間,本計畫將透過訪視的方式,持續評估其績效。最後依實驗結果,邀請學校代表及學者專家,研議實務運作困難處與解決之道。另一方面遵照綜合規劃組規劃進度,配合其他研發小組執行工作,以落實技藝教育方案的改革。參、計畫之實施方法與流程為能確保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教材的教學成效,擬將學程綱要、實施要點與教材草案上網徵求意見,適時修訂,選定教材實驗學校,進行教材實驗並邀請學學校代表探討教學實驗成效評量。本計畫進度如表1-1所示,流程如圖1-1所示。一、籌組工作小組:本計畫邀請學者專家、學校代表及相關行政人員擬定遴選實驗學校之申請注意事項(附件一)。。二、遴選實驗試辦學校:1.依各職群之特性,參酌地區性及學校申請意願,遴選各職教材實驗學校(附件四),以作為正式實施的參考。。2.邀請學者專家、學校代表及相關行政人員、至各實驗學校舉行座談會,瞭解試辦學校可能遭遇困難與問題。三、專家審查:1.邀請各職群教材撰寫代表編撰十三職群教師手冊。2.邀請學者專家、學校教師代表、及相關行政人員審查教師手冊、評量原則(附件二)、及實施模式(附件三)。四、將學程綱要、教材、教師手冊、評量原則、及實驗模式,正式上網公告,以供參與實驗學校進行相關資料之下載。五、邀請學者專家、學校代表及相關行政人員,檢討現行法令規章,並研擬合適之配套措施及未來轉衍成績考查辦法。表1-1計畫進度92年03月92年04月92年05月92年06月92年07月92年08月92年09月92年10月92年11月92年12月93年01月一、成立研究小組二、學程綱要與實施要點上網討論與審定三、撰寫各職群教師手冊與評量原則四、擬定試辦要點及實施策略五、舉行座談會修訂教師手冊、評量與實驗模式、以及試辦要點六、選定技藝教育學程實驗學校與實驗職群七、技藝教育學程綱要、教材與實驗宣導八、撰寫及審查期中報告九、學程實驗教材與教師手冊準備與學程教材實驗座談十、實施學程教材實驗十一、實驗學校訪視與實驗教材績效評估十二、檢討並局部修訂實驗教材十三、技藝教育學程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的有效執行模式探討研究日期項目十四、研議課程綱要實務運作議題與相關法令規章及配套措施十五、撰寫及審查期末報告成立研究工作小組、籌備工作學程綱要實施要點上網公聽、審定撰寫教師手冊與評量原則舉行座談會審定教師手冊、評量與實驗模式、試辦要點選定實驗學校與職群技藝教育綱要、教材與實驗宣導撰寫及審查期中報告實驗教材、教師手冊準備與實驗座談實施教材實驗實驗學校訪視與績效評估擬定試辦要點及實施策略圖1-1計畫流程圖附件一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試辦注意事項(草案)92.04.21定訂一、依據(一)教育基本法第三條(二)技藝教育改革方案(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二、目的透過實驗試辦,發展技藝教育學程推動模式與方法,探討可能遭遇的問題與解決策略,提供各校觀摩學習。三、試辦期程自九十二年三月至九十三年一月止,分下列三階段試辦:(一)準備階段:九十二年三月至九十二年八月,公布「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試辦要點」,由國民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研訂及陳報試辦計畫,並經縣市政府教育局彙整且陳報教育部審核,確立技藝教育學程選修模式。(二)實驗階段:檢討與修整教材撰寫及審查期末報告確認實施策略自九十二年九月至九十三年一月,開始進行技藝教育學程之教學,每職群授課十七週,每週三節共計五十一節。(三)檢討階段:自九十二年十一月至九十三年一月,由課程研究小組、國民中學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專家學者等舉行座談會,藉此彙整各界對試辦模式、教材以及評量模式的意見。四、開班模式本學程上課時間以每週選修三到六節為原則,每職群每週授課三節,實施模式分為兩種:(一)自辦式:由國民中學依該校之資源與環境現況,獨立辦理本學程,上課地點在自辦國民中學。(二)合作式:由申辦之國民中學與鄰近之高職、專科或職訓中心合作辦理,上課地點可依實際條件在參與單位上課,偏遠地區得依實際需要專案辦理。五、教材選擇(一)依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綱要實施原則試辦。(二)每職群除「職群概要」為必選主題外,其餘可依依職群設計的主題中選擇二個以上授課。六、遴選試辦學校由本部遴選各職群試辦學校,依各國民中學之需求規劃,擬具實施計畫後,由各縣市教育局彙整後,陳報本部核定後辦理。七、試辦計畫審核參與試辦國民中學均應研提試辦計畫(試辦計畫格式如附件一),試辦計畫之審核準則如下:(一)計畫內容是否具體完整詳實可行。(二)人力資源是否有效充分運用。(三)設備與試辦環境是否完善。八、訪視與獎勵(一)訪視範圍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畫、實施成果等。(二)訪視方式包括教育主管機關訪視與學校自評。(三)訪視績優單位之承辦人員並依規定敘獎。九、輔導措施(一)教育部成立「技藝教育學程試辦輔導小組」辦理下列事項:1.聘請學者專家、課程專家擔任技藝教育學程試辦諮詢委員。2.規劃辦理「技藝教育學程試辦研習會」,讓參與學校能瞭解技藝教育學程精神、及試辦具體做法,並撰擬試辦計畫,俾達成試辦工作的預期成效。3.採定期或不定期,分赴各試辦學校了解實施情形,定期召開檢討會歸納分析執行之優缺點,以供修正學程綱要內容與相關規定之參考。(二)各縣市政府應指定專人積極辦理下列事項:1.確實依本要點規定,推薦適當的學校參與試辦工作。2.全力協調與支援課程試辦相關事宜。3.規劃辦理全縣市及分區技藝教育學程試辦相關活動,以推廣試辦效果。4.加強輔導與列管各試辦學校執行情形,並主動發現問題、研析解決策略,據以反映新課程修訂意見。國民中學技藝教育學程試辦申請書職群名稱科目名稱班數辦理模式(自辦/合作)說明自辦式師資姓名職稱專長證照名稱字號合作式師資合作學校姓名職稱專長證照名稱字號上課時間星期第節至第節科目名稱及學程綱要含單元時數及總時數實習工場及主要設備實習工場及教學設備預期成果校長承辦主管承辦人附件二技藝教育學程成績評量辦法(草案)第一條為了解技藝教育學程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與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特依教育部「技藝教育學程綱要」訂定本辦法。技藝教育學程成績評量,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辦理。第二條技藝教育學程成績評量應本適性化、多元化之原則,兼顧形成性評量、總結性評量,必要時應實施診斷性評量及安置性評量。第三條技藝教育學程成績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