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公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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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公开模式第一部分区局局务公开模式一、局务公开平台公开(网址:)通过局域网面向干部职工公开以下局务信息:(一)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没有保密要求应公开的区局党组重要决策,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制定的重要事项;2、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实施、完成、考核情况;3、内部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二)人事(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市局、区局干部职务任免、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等情况;2、局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3、局干部学习培训和进修情况(时间在1个月以上);4、局干部公费外出考察情况;5、局干部奖励评级、评优评先、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6、对违法违纪干部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三)财物(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报告;2、局机关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额资金开支情况;3、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变卖、报废情况;4、各项财务报销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5、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6、局机关财务开支情况;7、各项津补贴的项目、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四)其他专项事务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大活动安排及经费使用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其他专项事务(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二、公示栏公开通过公示栏公开可面向社会公知的以下局务信息:(一)人事(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区局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2、局干部奖励评级、评优评先、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二)其他专项事务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大活动安排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其他专项事务(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三、查阅室公开查阅室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提供以下局务信息查询服务:(一)已通过局务公开平台公开的全部局务信息;(二)局务公开指南。四、文件简报公开面向干部职工公开适宜以文件简报为载体的以下局务信息:(一)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没有保密要求应公开的区局党组重要决策,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制定的重要事项;2、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实施、完成、考核情况;3、内部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二)人事(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局干部职务任免、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等情况;2、局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3、局干部学习培训和进修情况(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4、局干部公费外出考察情况;5、局干部奖励评级、评优评先、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6、对违法违纪干部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三)财物(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报告;2、局机关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额资金开支情况;3、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变卖、报废情况;4、各项财务报销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5、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6、局机关和分局财务开支情况;7、各项津补贴的项目、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四)其他专项事务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大活动安排及经费使用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其他专项事务(责任单位:相关部门)。五、会议公开根据局务信息内容选择不同会议形式公布以下局务信息:(一)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没有保密要求应公开的区局党组重要决策,区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定的重要事项;2、内部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二)人事(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局干部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等情况;2、局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机关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3、局干部学习培训和进修情况(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4、局干部公费外出考察情况(干部出国仅在党组会或局务会上公开);5、对违法违纪干部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三)财物(责任单位:办公室及相关部门)1、局机关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基建工程项目(包括信息化工程)审批及招投标情况,大额资金开支情况;2、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出租、转让、变卖、报废情况;3、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4、局机关财务开支情况;5、分局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情况(仅在党组会上公开)。(四)其他专项事务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大活动安排及经费使用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其他专项事务(责任单位:相关部门)。第二部分基层分局局务公开模式(责任单位为基层分局)一、公示栏公开通过公示栏公开可面向社会公知的以下局务信息:(一)人事1、新聘用临时人员和个协人员情况;2、局干部奖励评级、评先评优、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3、分局干部职务任免、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情况;4、各项收费情况;5、行政执法办案情况。(二)其他专项事务公开其他需要干部职工知晓的制度、规定。二、查阅室公开面向分局干部职工提供已公开局务信息的查询服务。(一)已通过区局务公开平台公开的全部局务信息;(二)局务公开指南。三、简报、公告公开面向干部职工公开适宜以简报、公告为载体的以下局务信息:(一)决策1、没有保密要求应公开的分局党支部重要决策,局务会议制定的重要事项;2、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目标的确定、实施、完成、考核情况;3、内部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二)人事1、分局干部职务任免、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等情况;2、局新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3、局干部学习培训和进修情况(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4、局干部公费外出考察情况;5、局干部奖励评级、评优评先、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6、对违法违纪干部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三)财物1、各项财务报销的具体规定和执行标准;2、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3、分局财务开支情况;4、各项津补贴的项目、发放标准和发放方式。四、会议公开根据分局局务信息内容选择不同会议形式公布以下分局务信息:(一)决策1、没有保密要求应公开的区局党支部会议决策,局务会议制定的重要事项;2、内部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二)人事1、分局干部交流、调入调出、轮岗、辞职等情况;2、分局新聘用临时人员和分局个协人员情况;3、局干部学习培训和进修情况(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4、局干部公费外出考察情况;5、对违法违纪干部的调查结果及处分情况;6、局干部奖励评级、评先评优、年度干部考核程序及结果;7、各项收费情况;8、,行政执法办案情况。(三)财物1、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2、分局财务开支情况;3、分局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情况(仅在党支部上公开)。(四)其他专项事务公开其他需要干部职工知晓的制度、规定。湾里区工商局局务公开考核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湾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入推行局务公开,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基层分局和科室(中心、协会)。第三条区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区工商局局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区局办公室牵头,会同监察室、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第四条局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五条局务公开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局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单位局务公开组织运作、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以及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所属部门、开展局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二)局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湾里区工商局落实“五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中规定公开的内容,重点是:领导分工、职责权限等基本信息的公开情况;重大决策、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干部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涉及本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需要干部职工知晓或参与的,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人、财、物等本局内部重要事务的公开情况。(三)局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主要考核各单位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湾里区工商局落实“五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规定的公开形式,以及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采取的方便公开对象的其他公开形式的情况。(四)局务公开的监督制约。主要考核各单位制定和执行局务公开监督制度、实施考核、处理投诉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第六条局务公开考核的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效果明显;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投诉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第七条局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见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优秀(90分以上):认真贯彻执行局务公开各项规定,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群众满意。良好(75分—89分):贯彻执行局务公开各项规定,工作有重点,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众比较满意。合格(60分—74分):贯彻执行局务公开各项规定,能够抓住局务公开的重点,群众基本满意。不合格(60分以下):未能贯彻执行局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没有抓住重点,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第八条局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检查不定期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对区局机关各单位的平时检查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每年不少于三次,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成绩加权得分(加权比例7:3)为被考核单位最终考核结果。对各基层分局的平时检查采取抽查方式进行,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考核结果根据年终考核情况确定。第九条局务公开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一)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经区局局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局办公室提前三周下发考核通知。(二)被考核单位接到通知后进行自评,在考核前一周书面报区局办公室,同时抄送考核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三)考核小组采取实地考核、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明察暗访、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四)考核小组综合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区局局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区局党组审定后公开通报考核结果。第十条局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当年度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参考。对局务公开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上报市局通报表彰或区局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区局办公室。第十一条对局务公开责任不落实,不能限期整改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责令限期公开仍拒不公开的;投诉处理不及时,人为设置障碍抵制监督检查的,影响局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务公开中其他违纪行为,由监察室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二条各基层分局可参照本办法和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局务公开工作。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区局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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