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综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新华社记者摄2012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我们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强环境保护,着力解决重金属、饮用水源、大气、土壤、海洋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新华社记者摄2012年,是中国发展征程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明显放缓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宏观经济运行总体良好,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重大创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28个省(区、市)召开了环境保护工作会议,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二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2.62%、2.77%。三是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稳步推进;环境保护部共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采取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扩大公众参与,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有22家完成改制,有47家基本完成。四是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取得新成效。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开展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安排专项资金54亿元治理重金属污染,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全国治理历史遗留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置量的3倍,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生产、已停产或停产整顿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2296个,整改2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五是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进展。国务院先后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推进重点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流域水质得到初步改善;安排25亿元专项资金对生态良好湖泊进行保护。六是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李克强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国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七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以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转移支付资金量不断增加。2012年,转移支付范围包括466个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达到371亿元。八是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全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九是政策法制科技监测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74个城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细颗粒物、臭氧等项目监测并发布数据;积极推进环境监测技术天地一体化进程,成功发射“环境一号”C卫星;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2年版)》,在15个省(区、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起草《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2年年会。十是环境保护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为97%,完工率为65%;国家支持24个省(区、市)的163个县(区)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个基层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培训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2012年,全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基本目标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与2011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23.7万吨,比上年下降3.05%;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比上年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比上年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337.8万吨,比上年下降2.77%。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均同比下降。主要措施2012年,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监管,以“六厂(场)一车”为重点强力推进减排措施落实,继续加大减排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减排长效机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新增城镇(含建制镇、工业园区)污水日处理能力1294万吨、城镇污水再生水日利用能力301万吨;315个造纸、印染企业新建化学氧化深度处理工艺和回用工程;分别淘汰造纸、印染落后产能735万吨、30亿米;完善863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去除效率分别提高9个百分点和2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减排:新投运脱硫机组装机容量4725万千瓦,脱硫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7.18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例为92%;289台、1.27亿千瓦现役机组拆除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从85%提高到90%以上;新增钢铁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97台、烧结面积1.8万平方米。氮氧化物减排:250台、9670万千瓦火电机组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2.26亿千瓦,占火电装机容量的比例从2011年的16.9%提高到27.6%;148条熟料产能52.3万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安装脱硝设施;淘汰黄标车132万辆;截至2012年底,全国脱硝机组平均脱硝效率48%,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14个脱硝电价试点省份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占全国的2/3,平均脱硝效率51.6%,较非试点省份高11个百分点;脱硝电价政策充分调动火电企业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的积极性,电力行业氮氧化物减排7.1%。淡水环境状况2012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总体为轻度污染。河流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8.9%、20.9%和10.2%。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长江流域水质良好。16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2%、9.4%和4.4%。长江干流水质为优。4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7.6%和2.4%。长江支流水质良好。1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2.2%、11.9%和5.9%。长江主要支流中,螳螂川、乌江、涢水、府河和釜溪河为重度污染,外秦淮河和黄浦江为中度污染,普渡河、岷江、沱江、滁河、白河、唐河和唐白河为轻度污染,其他河流水质均为优良。省界断面水质良好。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2.1%、14.3%和3.6%。黔-渝交界的乌江万木断面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从水资源分区来看,长江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9.0%和8.6%。黄河流域轻度污染。6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0.7%、21.3%和18.0%。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黄河干流水质为优。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6.2%和3.8%。黄河支流为中度污染。3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34.3%、34.3%和31.4%。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省界断面为轻度污染。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3.1%、21.1%和15.8%。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从水资源分区来看,黄河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2.7%和33.3%。珠江流域水质为优。5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0.7%、5.6%和3.7%。珠江干流水质为优。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4.4%和5.6%。珠江支流水质良好。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4.6%、7.7%和7.7%。海南岛内4条入海河流中,南渡江、万泉河和昌化江水质为优,石碌河水质良好。省界断面水质良好。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0.0%和20.0%。从水资源分区来看,珠江区Ⅰ~Ⅲ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6.4%和2.3%。松花江流域轻度污染。8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58.0%、36.3%和5.7%。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松花江干流水质良好。1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5.0%、18.7%和6.3%。松花江支流为轻度污染。3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67.6%、23.6%和8.8%。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黑龙江水系为轻度污染。2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5.5%和54.5%。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乌苏里江水系为轻度污染。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和Ⅳ~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44.4%和55.6%。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图们江为轻度污染。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