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05〕40号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在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体制下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5〕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监察机关是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2—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行政监察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1993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探索有效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以廉政监察为重点,全面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对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第一,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政府行政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把行政监察贯穿于政府施政的全过程,着力解决政府作风、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有效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第二,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依法行政是政府权力配置和运作的基本准则,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利于督促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防止不当行政、违法行政。第三,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3—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等活动,有利于推动政府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第四,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是充分发挥政府内部监督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监察机关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检查,把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有利于推动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取得标本兼治、惩防结合的整体效果。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基本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解决行政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水平。二、准确把握行政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行政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抓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4—督和制约,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要着重把握以下六条基本要求。一是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行政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三是依法履行监察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四是以监督促管理,促进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把行政监察贯穿到政府管理活动全过程,促进政府机关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综合效能。积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六是把行政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形成党政监督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配合,共同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三、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5—加强监督监察,确保政令畅通。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监察,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执行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为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要深入推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三项重点工作,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及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成果。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6—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要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是否合法行政,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行政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解决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监察。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的督查落实。以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法违纪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基层干部—7—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坚持惩防并举,努力从严治政。要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廉政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开展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建立健全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各级监察机关在合署办公体制下,要积极探索实践,健全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监察厅(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署办公体制要求,明确厅(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职责权限和议事范围,完善议事规则,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交办监察事项的落实、违反政纪案件的处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工作、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制定等重—8—大监察事项。健全完善监察机关向同级政府报告工作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履行法定职责。凡属重大行政监察事项,都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涉及全局性的行政监察工作部署,要报请同级政府批准。进一步落实监察厅局长参加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根据政府的委托,监察机关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质询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同级政协通报监察工作情况。健全完善下级监察机关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上级监察机关对下级监察机关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健全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建立健全特邀监察员参与和监督监察工作的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的机制和途径,逐步规范特邀监察员工作内容和程序,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联络、参谋、咨询和监督作用。五、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抓出成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主管行政监察工作,定期听取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行政监察中的重要事项。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监察—9—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执纪办案,做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为加强监察机关建设,设立省政府纠风办,机构设在省监察厅,并充实加强省监察厅监察综合室等行政监察内设机构。各市县要根据监察工作需要,健全相应机构,加强相对集中承担行政监察职能的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建设。要合理安排、逐步增加监察事业经费,不断改善监察机关工作环境,为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条件。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政监察规章制度建设和监察理论研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以及谦虚谨慎、联系群众、勤政廉洁的作风,全面履行职责,依法执法、办案和监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行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行政监察工作与政府各部门密切相关。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行政行为全过程进行监督,把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中去,把各项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10—主题词:监察行政监察△工作意见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5年4月28日印发共印10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