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行政处理(一)•一、行政处理•(一)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行政相对人申请或依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运用最为广泛的执法手段,也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主要形式。(二)行政处理的特征•1、行政处理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行政处理的对象是特定的。•3、行政处理的内容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处理是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处理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5、行政处理具有可救济性。•6、行政处理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二、依申请行政行为概述•(一)概念:依申请行政行为,或称被动性行政行为、消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申请的条件下方能作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便不能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二)特征•1、是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的•2、是授益性行政行为•3、其目的在于抑制给公共利益带来的风险•4、是要式行政行为•(三)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四)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程序•1、提出申请。•2、申请的要件审查与受理。•3、审核。•4、批准(或拒绝)申请。•5、对不予批准的救济程序。第二节行政许可•1.重点掌握行政许可的设定事项•2.重点掌握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我国在2003年8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施行。–这是世界上第一部行政许可法法典。•行政许可也即行政审批制度。在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名称繁多,如审批、审核、批准、认可、同意、核准、登记、备案等,达70多种。•一方面由于行政管理对象多样性,产生管理方式的多样性;一方面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不规范,过多过滥,成为腐败的源头。–制定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许可,规范许可。意义:行政许可法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的又一部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重要意义。一、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点(一)定义行政许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以颁发特定证照等方式,依法赋予特定的相对人拥有某种权利,获得从事某种活动资格的法律行为。行政机关实施许可通常以颁发书面形式的许可证、执照等作为法律凭证,这类文书就其内容而言都具有许可的性质,因而被统称“许可证”。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广义的行政许可制度是规定许可证申请、核发、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规定许可实施机关、许可设定、许可范围、许可的实施程序、许可费用以及监督检查、撤销、变更许可证的方式、条件和期限等内容的各种法律规则。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二)通说定义: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规范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三)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准予特定相对人享有某种权利或具有某种资格、能力的一种赋权性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3、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四)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行政机关的以下两种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不适用行政许可法,性质上属于非许可审批:(1)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的人事、外事、财务的审批;(2)行政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外事、财务的审批。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注意:1.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措施,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经初始合法登记企业的年检行为不是行政许可。3.结婚登记不是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4.行政机关仅为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其他民事关系的登记事项不是行政许可。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举例下列那些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A.某进入211工程的大学组团到北美考察,经国家教育部(外事司)的审批B.卫生局对其直接管理的口腔医院副院长的任免事项的审批C.市财政局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盖办公楼请求追加财政拨款的审批D.民政部门根据《社团登记条列》对“欧美同学会”设立的审批。二、行政许可的分类(一)学理分类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对申请人并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特别许可,是指除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的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等。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按照许可的享有程度,分为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排他性许可,指某个人或组织获得该项许可后,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再申请获得的许可,如专利许可等;•非排他性许可,是指可以为所有具备法定条件者申请获得的许可,如营业执照等。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许可4)权利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5)根据许可的部门,工商许可、公安许可等•练习:•1.王某欲开办一家公司,于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王某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此可知,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A.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主动作出的•B.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C.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证照的形式•D.内容表现为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者资格•练习:•2.在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A.房屋产权登记•B.产品质量认证•C.发给采矿证•D.授予荣誉称号•练习:•1.王某欲开办一家公司,于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王某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此可知,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A.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主动作出的•B.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C.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证照的形式•D.内容表现为赋予相对人某种权利或者资格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二)实定法上的许可类型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法定经营活动,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普遍许可。如游行示威的许可,烟花爆竹的生产与销售的许可等。•普通许可有二个显著特征: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附有一定的条件;二是一般没有数量控制。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的管理方式。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特许有二个主要特征: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后,一般应依法支付一定的费用,所取得的特许可以转让、继承;二是特许一般有数量限制,往往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决定是否授予特许。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3.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认可有四个特征:一是主要适用于为公众提供服务、与公共利益直接有关,并且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认定;二是一般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认可;三是资格资质是对人的许可,与人的身份相联系,但不能继承、转让;四是没有数量限制。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4.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核准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依据主要是专业性、技术性的;二是一般要根据实地验收、检测来决定;三是没有数量限制。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5.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婚姻登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等。•登记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未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事项,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没有数量限制;三是对申请登记材料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当场做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三)行政许可的形式1.许可证。是行政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指有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而发放的一种批准书,它以许可证的名称出现,故称为许可证。2.执照。执照是行政主体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凭证。3.准许证。一些许可证的具体名称。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4.资格资质证。持有人具备特殊信誉或特殊技能职业所需条件的证明文件,一般与持有人身份相联系,不得继承、转让。5.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是指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申请人从事一定活动的书面意见,证明文件则是指行政许可机关对特定的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意见。6.其他行政许可证件①姜明安主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年版,第189页。三、行政许可的作用•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对国家和社会事业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法律手段,被应用于许多行政管理领域,成为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实现从直接命令的行政手段到法律手段的过渡;•(2)有利于维护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消极影响:腐败。见书第232页。三、行政许可的原则•重点法条:•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