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一、导论部分主要内容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给付三、监督与救济论部分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二、行政行为论部分第一部分导论第一讲行政法概述一、什么是行政法二、行政法的发展历史三、行政法与法治四、行政法的特点、地位与作用一.什么是行政法1、行政法的概念与涵义(1)行政、行政权、行政法、行政法学(2)行政法定义(3)行政法的渊源(表现形式)A、从目的或功能出来发定义B、从内容出发来定义C、从调整对象出发来定义(3)行政法的渊源(表现形式)A、宪法B、法律C、法规D、规章E、法律解释F、国际条约G、联合发布的文件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官方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原则性最强一级效力等级最重要渊源二级效力等级三级效力等级主要渊源四级效力等级属于行政法渊源司法依据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二.行政法的发展历史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法律体系区分公法、私法不分公法、私法司法制度双轨制单轨制法律适用以适用行政法规则为原则,以适用一般法律规则为补充以适用普通法律规则为原则,以适用特别行政法规为补充庭审方式纠问式抗辩式功能保权法控权法2、我国的行政法历史二.行政法的发展历史1983年首部行政法学专著发表1989年行政诉讼法1994年国家赔偿法1996年行政处罚法1999年行政复议法2003年行政许可法?年行政程序法功能:治民法治官法1、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特点(1)以宗法制为基础。三.行政法与法治(2)人治高于法治。(3)形式上的特点。(4)内容上的特点。2、法治与依法治国3、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4、依法行政与和谐执法的关系四.行政法的特点、地位与作用1、行政法的特点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文件数量居各部门法之首。内容上:具有相当广泛性。具有相对易变性。2、行政法的地位是全面实施宪法的部门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3、行政法的作用具有规范行政权的作用。具有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第一部分导论第二讲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1、定义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形成的由行政法加以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说,行政法律关系是经过行政法律调整后所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的区别行政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性质行政关系是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事实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内容范围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前提,包含行政法律关系包含于行政关系内时间先后作为事实关系,先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存在是对行政关系的反映案例讨论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公民甲交通违章,交警小王对其罚款20元。B、城管局发现某公司违章搭建停车库,勒令其拆除。C、某醉汉酗酒闹事,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案后,将其带回派出所留滞一夜,直至其第二天清醒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放行。问题:此三案例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1)含义:亦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组成部分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2)行政主体:指在公共行政中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A、涵义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B、分类:从不同的标准和视角来看,可分为多种。a、职权行政主体:是指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设定的,享有行政权力,能够独立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b、授权行政主体:是指经法律、法规明确将部分行政职权授予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享有,该组织依此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同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相关组织。被授权主体可以是职权行政主体的内部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行政性公司或其他社会组织。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c、法律、法规授权行为与行政委托行为:行政委托的概念法律、法规授权行为与行政委托行为的联系和区别:联系:两者都是转让行政权力的行为行政委托法律、法规授权权力来源来自行政主体来自法律、法规的授予权力性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而只能以委托行政主体的名义被授权组织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表现形式是一种合约关系,委托方、被委托方可同意或不同意具有单方意志性,被授权组织不得拒绝法律后果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由其自身承担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1)概念: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2)行政主体的权力与义务。也可称为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是法律对不同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的资格及其权能的具体配置。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定和命令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救济权、行政给付权、行政司法权。行政职权具有优益性:包括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职责:是法律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行政相对人A、行政相对人:是指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特征: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与行政主体的权力义务并不对称。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1)概念: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2)范围行为行为物有形物无形物人身权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3)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实体权利a、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b、合法权益受保障的权利c、合法权益受行政主体保护的权益d、受益权e、得到行政赔偿的权利程序权利a、对行政主体行为的了解权b、对行政主体不法行为的申辩权c、对行政主体的侵权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恒定性2、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3、法定性4、单向性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产生、变更、消灭)1、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条件)(1)行政法律规范。(2)行政法事实。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又分为潜在产生和实际产生。?关于闯红灯。a、被交警当场抓住,是否构成行政法律关系?b、被探头拍摄而未被当场抓住,是否构成行政法律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指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后但未实现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而发生局部的变化。a、主体的变更。b、客体的变更。其中人身权不作为行为与特定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资源或财富是不可变更的。c、内容的变更。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产生、变更、消灭)4、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1)主体的消灭。(2)内容的消灭。(3)客体的消灭。五.行政法律关系中值得探讨的问题1、行政法律关系与隐含的亚文化关系的问题2、行政法律关系的界定问题案例讨论某县茶叶厂委托村民甲在各茶区以该厂的名义为其收购茶叶,并为甲开具了工作介绍信,提供了收购发票。甲在邻县某茶叶区收购茶叶时,受到了某税务所所设的税务检查站的检查。该税务检查站认为甲系茶叶个体户,有逃税嫌疑,决定对甲处以罚款1000元。第二讲行政法律关系问题:(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应是谁?为什么?(2)该处罚决定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第一部分导论第三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特点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三、行政法合理性原则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关系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特点1、概念是一个法理概念而非法律概念。2、特点(1)具有普遍性。(2)具有特殊性。(3)具有有效性。3、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案例讨论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某省会城市为改善本地交通,发展地方经济,需修建一条高等级公路,按最经济效率考虑须途经居民区、农田、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市主要领导的一座住宅。市规划部门在规划时,划线改道了其中的两处,一为绕开文物保护单位,一为领导的住宅,为此多浪费了50多亩良田。折迁补偿为:征地费、青苗费、动迁户补偿、其中房层补偿一律为1500元/平方米。(市价为3000元/平方米)问题:这其中是否有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行政行为?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职权法定。即行政机关、行政职权的存在和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法授予。(2)依据法律。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依据法律,必须有法律依据。(3)法律优位。指上一位阶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位阶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4)法律保留。凡属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或者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作出规定,称之为法律保留。可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两种。(5)权责统一。即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6)程序公正。指在行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做到程序上的合法与公正。否则,即使在实体上是合法的,其行政行为也是无效的。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7)例外应急。指在非常情况或特殊情况下,行政主体从国家的根本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大局出发,非常规地行使紧急权力。例外应急是行政合法性的特殊性规定,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运用:a、要符合法定条件。b、要符合法定目的。c、要符合法定程序。?为什么在法治国家里,还允许紧急权力的存在和行使?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称适当行政原则。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基本内容:(1)行政行为要合乎客观规律。(2)行政行为的动因要符合行政目的。(3)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充分、客观。(4)行政行为要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5)行政行为要合乎情理。(6)行政行为要符合正义。三.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关系1、区别不得超越合法性范围,不得与合法性原则相对立。高于合理性原则法律地位通过弹性规则制约行政自由裁量行为。通过强制性规则羁束行政行为。表现方式适用于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即适用于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也适用于行政羁束行为。适用范围合理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三.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关系2、辩证关系[如何理解合法与合理的辩证统一?](1)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都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具体表现,是行政法治本质上的统一,是行政法治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2)在现实中,两者还是有区别、有矛盾的。实践中的矛盾与不统一是普遍存在的。这种矛盾,一方面是一种客观必然,另一方面也是行政法治建设不完善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社会关系总是先于法律关系存在,社会关系总是多于法律关系。(3)同时,两者之间又有密切的内在关系。合法性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保障和基础。合理性原则又是合法性原则的补充,是合法性原则不断完善的向导,也是合法性原则的更高的要求。行政合法的规定必经具有行政合理的内容,行政合理的要求必然会上升到行政合法的地位。(4)两者的矛盾和不统一,是行政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而这两者的辩证统一,也正是行政法治建设的总体趋势。两者关系可从两个角度考虑:从执法角度考虑。从立法角度考虑。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考虑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第二部分行政行为论第四讲行政行为一、概述二、行政行为的分类三、行政行为的内容与形式四、行政行为的效力五、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与合法要件六、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一.行政行为概述1、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又称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实施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a、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就是行政行为?b、行政行为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c、行政主体做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2、构成行政行为的三要素a、主体要素(资格要素)。b、权力要素(职能要素)。c、法律要素。3、行政行为与几个相关行为的界定a、行政行为与国家行为。b、行政行为与事实行为。c、行政行为与公务员行为。1、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确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政行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