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不利行政行为本章重点:1、行政征收的概念、特征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3、行政处罚的原则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5、行政处罚的程序6、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种类。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当前我国不利行政行为的理论与立法、执法实践,掌握行政处罚的原理与规则,能分析解决一定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行为意识。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教学形式: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采用多媒体技术。授课时数:4---5节。学习要求:1、准确理解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2、能够运用相关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第一节不利行政行为概述一、不利行政行为的概念又称负担行政行为,是指剥夺、限制公民、法人某种权益,或课以某项义务的行政行为。思考:“不利”二字作何理解?对谁不利?二、不利行政行为的特征1、意味着对相对人权益的减少、限制或剥夺;2、以相对人负有一定义务为前提;3、对相对人有负面、消极的影响,易产生社会冲突,因而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三、不利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第二节行政征收一、行政征收的概念和特征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力,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三个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法定性。相似概念:行政征收、行政征用、公用征收。问题:“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属于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还是属于其他?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二、行政征收的分类和设定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标准种类特点实例以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为标准因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而产生不存在协商和对价税收因对国有资源、资产的使用而产生存在协商和对价资源费因行政管理、提供服务而产生特别行政支出项目工本费因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规制而产生相对人违反法定义务罚款以征收内容为标准税强制、固定、无偿、法定所得税费特别行政管理或服务支出项目工本费报名费行政征收的设定: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设定主体设定范围行政征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性税种的开、停征国务院经授权的全国性税种开、停征经授权制定实施细则、调整税率、增减税目经授权的税法解释权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授权的条例解释权、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停征地方性税种省级人民政府经授权的地方性税种解释权、制定细则等行政收费法律作出原则性规定行政法规对行政收费作出具体规定部委规章及地方规章依法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性文件在无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下,作具体规定思考题:如何改革与完善我国的行政收费制度?三、行政征收的方式、程序与时限1、方式查帐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以及代征、代扣、代缴等。如,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委托别人代缴罚款等。2、程序(1)自愿缴纳(2)强制征收3、时限(1)期限:行政主体应当在法定时间内收缴。(2)时效:行政主体的最后追缴权行使界限。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第三节行政征用一、行政征用的概念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强制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财产使用权或者劳务,并给予合理补偿的具体行政行为。比较: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行政征收行政征用法律后果转移财产所有权转移财产使用权行为标的财产,主要是金钱财产或者劳务行为对价无偿有偿三、行政征用的基本原则1、行政征用以公共利益为目的2、适当补偿原则延伸思考:“适当”补偿的标准何在?由谁来确定?应遵循何种法定程序?怎么保证补偿到位?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第四节行政处罚导入—案例17:关某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省路段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某(身着交警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关某走过来,递给他一张罚款单,并对关某说:“交50元再走”。关某接过一看,上面的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罚款单上盖有该县交通大队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说:“我拉的这么少,不可能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少啰嗦”。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某又递过来一张罚款单,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50元”。关某怕争执下去,又要加罚,只好交了100元钱。问题:本案中,宋某的做法有哪些违法之处?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分析:宋某的违法之处1、违反了先取证、后裁决的处罚程序;2、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3、没有说明处罚理由和依据;4、没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5、不能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6、没有告知对方不服行政处罚时的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7、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一、行政处罚概述(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征:1、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2、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3、前提是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二)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项目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主体不同外部行政主体内部行政主体制裁对象不同外部行政相对人内部行政相对人采用形式不同警告;罚款;没收;吊、扣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为性质不同行政管辖关系行政隶属关系法律依据不同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务员法救济途径不同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可以要求复核、提出申诉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项目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权力性质不同行政权司法权实施主体不同行政主体司法机关处罚对象不同行政违法行为人犯罪人决定程序不同行政处罚程序刑事诉讼程序处罚种类不同财产罚、声誉罚、行为罚、自由罚主刑、附加刑(包括: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刑、资格刑)判断:从该图判断此案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主体法定、依据法定、程序法定。(二)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三)公正、公开原则不能考虑不相关因素;责任轻重和违法程度相适应;表明身份、告知权利、听取意见、举行听证。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讨论:警察能否当场击毙抢劫者?(四)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不能以教代罚,也不能以罚代教。(五)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的处罚。(六)处罚救济原则允许陈述、申辩告知复议和诉讼权利对违法行政应予赔偿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规定的其它形式,如劳动教养。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行决字[]第号受处罚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者住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你单位(人)_____,于__年_月_日,在_________从事了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____决定__________________。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__内向_____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__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_____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处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或者组织的印章)年月日(二)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上位法律、法规没有作出规定的,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5、除此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案例18:甲某系A市出租汽车司机(注:A市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07年9月4日下午,甲某行至汽车站时,乘客乙某对甲某说要去A市B村,甲某当即同意。行使一段路程之后,甲某以要交手机话费为由强行将乙某下车。第二天,乙某便向A市交管处举报了甲某。9月7日上午,A市交管处向甲某发出《中止运行通知书》,11日下午,A市交管处向甲某发出《道路运输违章处罚决定书》,以甲某拒载乘客,违反了A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甲某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甲某不服,遂向A市C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并赔偿其出租车停运期间的经济损失1万元。问题:1、地方政府规章能否设立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2、本案是否属于听证的范围?3、本案如何解决?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四、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一)行政处罚的管辖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类别划分标准意义举例职能管辖根据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单一管辖或者共同管辖等计量法级别管辖根据级别高低合理划分管辖权限和范围治安罚款地域管辖根据地理属性依据空间上的关联度进行有效管理治安管理指定管辖根据上级指定避免相互争执或相互推诿流窜作案转移管辖根据案件特点避免不当干扰,维护执法公正环境污染(二)行政处罚的适用1、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3)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2、决定行政处罚的情节包括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3、行政处罚的时效参见行政处罚法29条、治安管理处罚法22条、税收征管法86条。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五、行政处罚的程序(一)简易程序1、概念是指行政机关对事实清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处罚的程序。2、适用条件①违法事实确凿;②有法定依据;③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3、简易程序的基本要求(1)表明身份;(2)说明理由;(3)听取陈述和申辩;(4)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5)告知救济权;(6)备案。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二)一般程序1、概念是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处罚程序。2、基本要求(1)立案、调查取证①制作立案决定书;②贯彻回避制度;③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④开具法定单据、签章。(2)作出决定说明理由、告知权利听取陈述和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载明法定事项,加盖行政机关印章。(3)送达决定书可以当场交付或7日内交付。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三)听证程序1、概念指行政主体在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前,在违法案件调查承办人员一方和当事人一方参加下,由行政机关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核实和查清事实的一种程序。2、听证的范围①责令停产停业;②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③较大数额罚款1、2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98条)3、听证的程序(1)申请。依当事人申请进行。(2)听证通知。听证开始前7天书面通知当事人。(3)听证的形式。除法定情形外,应当公开进行。(4)举行听证会。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人主持。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法学》(5)制作听证笔录应交付当事人、证人等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他们宣读;当事人、证人、主持人、记录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6)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