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相关概念的理解•二、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三、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第四节行政复议管辖与行政复议机关重要问题•1.掌握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的含义•2.重点掌握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3.重点掌握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一、对相关概念的理解1.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后,应当由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来行使行政复议权。2.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主要有:(1)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对国务院所属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国务院所属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主要有:(2)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如我国治安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即为此种情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主要有:(3)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复议被申请人为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此种情形下,若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政府的,则是实行上上级复议。3.行政复议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由政府或政府工作部门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充当。二、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行政复议的一般管辖,是指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通常是根据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和层级确定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机关。我国《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对行政复议一般管辖作了明确规定。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2.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全国范围: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省以下: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与商检、地税、国土资源、药监局。还有两种单行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是向本级政府申请复议的:一是对国资委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一是对公安机关不予许可游行示威的决定不服的,只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3.对省级以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5.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管辖三、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1.不服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2.不服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若是法律、法规、规章未授权,则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为被申请人,按该部门为被申请人来具体确定复议机关。县公安局设在某乡的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罚款200元的决定,被罚款人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是谁?——可以是县公安局,也可以是县政府。县国税局设立的某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对某企业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是谁?——县国税局。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比如说高等院,高等院校在发放学位证书时,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当事人对高等院校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不服,到哪申请复议呢?我们国家高等院校的主管机关有三个:第一个是教育部,第二个是地方政府,第三个是地方政府教委。谁主管的学校,你就到谁那里申请复议。四川大学——教育部。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省政府。4.不服共同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对某企业共同作出罚款20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谁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谁?——既可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向商务部提交;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发改委和商务部。5.不服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若李某对此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哪一个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哪一个是复议机关?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本案中,谁是被申请人?哪一个是行政复议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