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利益集团与中国的行政垄断“两桶油都没有管,为什么管我们?”“现在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导言“我好想哭啊,我只能装一家的有线电视、用一家的电、使一家的煤气、以别人商量好的价格加两家的油、价格一天天飞涨的时候,没有人说垄断;当有一种业务几家运营商比着提速、比着降价的时候,却有人说,你垄断了!”事件经过:你方唱罢我登场,好热闹!??2011年11月9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遭数十亿元巨额罚单。11月11日,主管通信的工信部旗下媒体《人民邮电报》和《通信产业报》先后刊文对央视有关报道提出质疑。当天,新华社发表的评论认为,此次发改委反垄断调查针对的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专线接入市场的垄断问题,这是一场与普通用户的宽带价格没有关系的“神仙战”。11月14日《人民日报》发表来论表示,反垄断调查并非“神仙战”,它与千千万万消费者的利益有着割裂不开的联系。11月15日,央视官方网站就电信联通垄断调查一事制作专题报道,并引述专家意见,称“电信联通垄断事实确凿”。同一天,广电系统下属的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会长陈晓宁证实,在得知发改委的调查后,广电方面主动要求配合反垄断局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在积极准备材料。......事件起因:“断网事件”据悉,此次两家运营商的垄断行为之所以受到相关部门的注意,是源于部分企业机构针对2010年下半年“断网事件”的举报。2010年8月上旬,中国电信要求各省公司对高带宽和专线接入进行清理,除骨干核心正常互联互通点外,清理其他所有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这一规定迅速引发行业内的震荡。不少接入运营商遭受重创。2010年8月12日至9月9日,27天之内,仅广东铁通就爆发了37477件用户投诉,38443户用户拒绝缴费,并有28210户用户面临退网。据业内人士估测,这场清理波及的互联网用户可能超过1000万。宽带市场现状我国网速世界第71位接入费为发达国家4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互联网交换中心网间结算办法》,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已并入中国联通)、教育网之外的互联单位,在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进行互联网骨干网网间互联时,应依据网间数据通信速率,以不高于“1000元/兆/月”标准向中国电信、中国网通支付结算费用。电信专家、中国科学院研究员侯自强告诉记者,这一网间结算资费标准依然是2007年参考国际价格制定的,迄今没有变过,而国际上的价格已经下降了10倍,如美国已降至5美元/兆。相比之下,国内互联网企业尤其是视频网站的成本压力是巨大的。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垄断事实有关的数据有关市场份额的结构,去年统计数据显示,95%的互联网带宽都是在电信、联通两家骨干网,90%的宽带用户也都在电信、联通上,99%的内容服务商都在这个平台上,少量在铁通和移动。基本上市场形成了一个双寡头的垄断状况。从宽带用户接入处看,铁通占6%,广电占4%,联通占39%,电信占51%。国际出口,中国电信占2%,科技网占1%,移动占1%,电信占62%,联通占33%,这些内容都被捆绑在两个运营商的大网上,其他SP没有服务内容托管。谁是主角?后续发展:明晰法条央企没有垄断豁免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告诉中新社记者,《反垄断法》出台后,虽然在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运用并产生很大影响,但央企在诸多经济领域的垄断状态,让其在实施过程中一直面临诸多挑战。正因如此,发改委此次的出手,便被许多业内人士称赞为“里程碑”式的案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表示,外界有一种错误想法,认为国企可以在《反垄断法》中得到豁免。电信和联通的遭遇,将对大型国企产生极大的震慑。不过,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指出,现在许多猜想都太过夸张。他提醒说,此次调查并非关注面向最终用户的垄断,而是指向竞争对手间的“价格歧视”。在三网融合、不同系统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事件的走向还有待观察。后续发展:领域不同调查难向“两桶油”延伸近年来,内地居民对于大型国企垄断所导致的高价一直颇有抱怨。因此,发改委对电信和联通的调查,让人们大呼“解恨”。网友们随即发起了“下一个查谁”的投票,“石化双雄”目前排名居前。但业内人士表示,此番反垄断调查不会向中石油和中石化延伸,因为“内在逻辑完全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告诉中新社记者,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而中石油和中石化所涉及的定价是一种政府行为,无法依靠《反垄断法》去调整。他表示,只有当石油产品的定价引入市场机制,《反垄断法》才可能在该领域发挥作用。真是一场“神仙战”吗所谓摩尔定律是指由英特尔创始人之一戈登·摩尔(Gordon Moore)提出来的。其内容为:当价格不变时,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晶体管数目,约每隔18个月便会增加一倍,性能也将提升一倍。作为互联网领域,宽带网价格变化使用穿透价格。最近十年国际穿透价格,每年下降平均百分之四五十,比摩尔定律还厉害。中国穿透价格2007年较乐观,距今快五年了,美国降了十倍,我们没动。为什么维持这个局面?政府定的价格,政府定的是上限价,定了上限价,然后政府就不管了,当年信息产业部,现在工信部,就把这个事给忘了,不动了,这两家垄断市场,价格老这么高。整个宽带市场要繁荣,就要建立在摩尔定律上。每年降百分之三十到五十,只有形成这个机制,才有可能促进宽带繁荣。谁是宽带反垄断调查事件的“幕后人”???利益集团最新进展:电信联通若垄断成立将处10亿罚款2014年2月1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透露,此前遭到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日前已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发改委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对两家公司是否完全履行承诺、相关整改措施是否消除了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将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2013年12月23日和2014年1月7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提交最新整改情况:第一,互联互通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2012年以来,两公司进行了较大幅度扩容,共扩容带宽480G,由2011年的277G增加至757G,增长173%;第二,中国电信与中国铁通进行扩容,并调低结算价格;第三,规范了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管理;第四,提高消费者上网速率,降低单位带宽价格。据两家公司统计,目前中国电信用户平均带宽超过6M,中国联通为5.1M。宽带接入价格较2011年年底有较大幅度下降。Page1414主要内容小组讨论行政垄断与行业既得利益集团中国利益集团的演变与构成我国利益集团的形成何为利益集团?1、何为利益集团?曾任美国总统的麦迪逊最早给出的利益集团的定义是:利益集团就是“为某种共同的感情或利益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定数量的公民,他们的利益是同其他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长远和集体利益相左的。”耶鲁大学教授罗伯特·达尔在《美国的民主》中谈到了利益集团,他认为,“从最广泛的含义上说,任何一群为了争取或维护某种共同的利益或目标而一起行动的人,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哈佛大学教授乔治·科索拉斯在《政治和政府》一书中说明利益集团就是那些:“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王沪宁认为:“利益集团就是在政治共同体中具有特殊利益的团体,他们力图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特殊利益”Page15我国著名政治学家李景鹏先生对利益集团从以下四个方面界定:第一,利益集团首先是一个群体;第二,这个群体必须形成一定的组织;第三,必须有明确而具体的利益要求的目标;第四,利益集团的表达对象是政府。所以所谓利益集团从大体上说就是:向政府表达明确利益要求的有组织的群体。对利益集团的界定利益集团的特征目的性非政府性群体性组织性自觉性自愿性利益集团“特殊利益集团”与“既得利益集团”我国有的学者把“特殊利益集团”定义为“掌握国家权利和资源并通过这些为己牟利的权利集团和随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而形成的,或多或少依附于权利集团的资本集团。”侯琦认为:“所谓既得利益集团,从本质上讲,就是掌握着公共权力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将手中的公共权力私有化,把公共权力用来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特殊利益的特殊群体。”江泽民在2001年7月1日举行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关于利益集团的一般共识第一,从一般意义上看,利益集团在一个国家的政治和社会过程中是一支负面力量。第二,单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往往与全社会利益是相悖的。第三,如果社会中不同利益阶层发育不平衡,强势集团主导政治,庞大的弱势群体因为交易成本太高以及无法采取选择性激励而组成不了实际的“利益集团”时,如果强势利益集团利用其强势地位追求在分配中的强势时,强势集团就可称之为特殊利益集团。 第四,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其对政治过程的影响是无法消除的,但却是可以控制的。第五,转型国家由于原有政治与法律秩序的缺失,由官员主导的转型过程,最容易产生权贵资本利益集团,且这种利益集团又由于缺乏有效的制衡力量而单方面影响社会经济政治过程,对此,必须引起转型国家执政者的高度警惕,同时在必要时必须毫不犹豫地打击。利益集团集体行动的方式游说游说主要是指院外活动家的行为。捐款捐款政治捐款有时也叫政治献金,是指利益集团通过金钱或有价物的赠与、垫付或债务的免除来影响国家公职选举的行为。贿赂贿赂包括金钱贿赂、性贿赂,还包括“荣誉贿赂”(买通媒体,用假新闻、假数字为官员歌功颂德,虚假宣传官员的“政绩”、“廉政”等等,为其扩大声势。利益集团与政府俘获政府俘获是指利益集团通过各种手段影响政府决策,促成政府制定出有利于特定利益集团的法律、政策和规章的行为。政府被俘获后,公权被私用,产生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消极腐败现象;政府获得的俘获收益,或者转化为官员的个人贿赂,或者转化为政府预算外行政费用,成为集体腐败的“培养基”和行政成本监控的盲点,进而成为高行政成本的“发动机”。在转型经济中,政府俘获发生的频率较高,尤其是地方政府最容易成为利益集团俘获的对象。政府俘获衍生腐败和高行政成本的现象,是转型经济体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利益集团与政府俘获第一,经济转型时期,地方政府被俘获存在现实的基础。在行政分权的改革思路下,地方政府由权力需求者变为权力供给者,甚至演变为权力的售卖者,地方政府具备与利益集团进行权钱交易的条件,同时经济转型赋予地方政府越来越多的经济职能。第二,地方官员的自利性是利益集团政府俘获成功的必要条件。在渐进式转型中,行政体系的权利逐渐减小,政府官员体制内收益逐渐下降,必然要求体制外的补偿,于是,官员主动索贿、无节制的职务消费成为最常用的补偿手段。第三,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的合作博弈。由于一切公共品都是稀缺的,最终分配也不是均等的,因而利益集团俘获政府存在现实的必要性。当某些利益集团的俘获行为获得额外收益时,其他利益集团会认识到将资源投入政治组织是符合经济理性的,因而纷纷仿效。第四,政府俘获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腐败。政府俘获的重点对象不是政府官员个人,而是政府机构,采用的“交易”手段比较隐蔽,通常借用一些合法的形式。地方政府俘获的衍生物:行政腐败与高行政成本第一,政府创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市场功能的缺陷,但其设租偏好却受到任职期内政绩最大化和收入最大化意识的影响,多元化的目标为利益集团创造了广阔的寻租空间。第二,分税制后,地方政府本级财政收入并不充足,要弥补行政成本缺口,就必须依靠巨额的预算外收入。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各级政府的“三公”支出(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超标直接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在极大程度上损害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