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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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附件三:《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编制组2008年3月目录1背景..............................................................12规范制定的必要性..................................................13规范制定的原则和依据..............................................24任务来源..........................................................35编制过程..........................................................36主要内容说明......................................................411背景环境信息网络是实现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调查统计、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中主要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工作基础。信息网络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包含多种信息技术和网络设备,如:网络设备、服务器、各种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安全平台、机房建设和验收测试等。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环境污染源的自动监控水平,规范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为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实时、有效传输,实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资源的信息共享,为环境保护管理和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2规范制定的必要性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在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力量方面有强有弱,由于网络技术种类繁多,各地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情况大不相同,要实现全国环保部门的互连互通存在较多问题。其中核心的问题之一是缺乏统一的信息网络建设标准,为加强全国科学执法的能力、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促进各地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的开展,环境保护部牵头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目前,各地陆续建立的一些环境信息网络系统,但由于受制于各单位自有的网络规划、拓扑和网络互连的设备之间存在的差异,网络应用、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受到极大的限制。有的地区使用的网络和安全产品技术落后、定义不统一,机房环境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空间需求等,这些因素都极大影响了全国网络互连、网络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效率。为指导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纳入标准化建设的轨道,急需统一制定和发布能够适应技术发展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技术规范。全国环境信息网络是环境信息数据传输的基础平台;环境信息数据对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和领导决策起到关键作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也具有关键作用。各地建成或拟建的环境信息网络未采用统一的网络结构和组网技术,环境信息网络难以互联互通,不能发挥其保障环境信息数据传输的网络基础作用。2为提高环境信息网络应用范围,确保网络建设的一致性,应通过发布技术标准给出统一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各地局部的环境信息网络系统相互独立,采用的网络结构和组网技术各不相同,各自分散异构的网络资源形成彼此割裂的信息孤岛,无法进行信息传输和业务应用;各地局域网络与广域网络连接存在较多技术问题,网络资源整合存在较多难题。而环境信息网络不只为当地环保部门辖区属地提供信息管理服务,同时为上级环保部门提供宏观信息管理服务;必须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实现全国环境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为上下级环保部门之间统一高效的信息沟通共享通道提供基础平台。因此通过组织研究国内省部级网络建设现状、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发布适合环境管理需要的网络建设标准技术规范,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确保环境信息数据传输的可靠性。3规范制定的原则和依据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分级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管理的不同业务特点和业务量,突出各级环境信息网络建设的配置和区别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以业界流行技术和产品为依托,确定规范中采用的技术方式,在目前以太网技术广为使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国内最新标准、国际标准、以及业界实施标准的的采纳,使推出的规范能够引领技术潮流,引导环保信息化向新的技术迈进。规范指标与平台无关性。在网络建设规范中提出的技术指标和技术性能应该不限定于具体网络设备厂商的产品和平台,支持主流网络产品和平台都能满足规范要求,这样在能在全国的推广实施中,做到灵活和普及。规范具有可扩展性。网络应用技术日新月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要能够适应未来网络应用和发展,支持未来网络的可扩展性。规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在考虑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也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由于有多数的产品和平台可以适用,在实施网络建设时,可以选用方便、易用的产品。在规范推出后,还要出台相应的技术实施指导文件,推出网络运行维护规范,以指导网络的运行与维护。为了增强规范的通用性和时效性,在规范中不体现具体技术实现方式和技术手段。规范中只提出网络建设要求,网络应用技术和业务不受限制。3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对各地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查局的要求和需求。主要满足各地环保管理部门对环境信息网络应用要求,实现环保管理部门之间网络的互联互通。4任务来源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指示,保证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环境保护部科技司于2006年8月下达了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标准的编制任务,由信息中心承担制定《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为现在各地蓬勃建设的环境信息网络提供一个建设的统一标准,以达到环境保护部、各省局以及地市局环境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的目标,让环境信息化在各级环保管理部门的决策、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规范制定单位和参加单位在接到任务后,迅速启动,从调研、查阅资料、听取意见到编制、修改、成稿,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5编制过程结合环境保护部现有网络建设情况,对全国省级环保局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各省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省局调研、现场参观。信息中心赴上海、江苏、浙江、河北、安徽、铜陵、淮南等环保局调研,参观了计算机房、水、气自动监控现场,听取了地方环保局信息中心对网络建设情况介绍和建议。查阅资料。标准编制组主要查阅了国家、行业和地方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并与其它部委信息中心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就网络建设方面相互交换了工作经验。确定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框架。标准编制组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化的要求和需求,以及调研情况,确定了环境信息网络建设结构和组网技术,网络安全保障等内容。编制规范(初稿)。标准编制组经过需求分析、调研及查阅资料等工作,于2007年7月完成了《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初稿)的编写。于2007年8月,邀请了专家对《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初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并提出了修改建议。4于2007年9月,在北京召开研讨会召开研讨会,听取省里的意见和建议。为了做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的编制工作,充分听取省级环保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要求和意见。于2007年11月,邀请了专家对修改后的《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初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并根据修改建议,开始编写《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会上分别从环保标准制定工作、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和环境信息化应用方面阐述了此项规范的作用和意义,指出了规范制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各省参会人员就标准内容展开热烈讨论,从网络建设,网络安全,机房建设等方面提出很多有益的修改意见,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了极大帮助。2008年1月,标准编制组参考研讨会上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专家提出的相关建议对规范(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完成了《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6主要内容说明6.1规范的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环境信息三级骨干网络网际互联,环境保护部、各省级和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内部局域网建设、安全平台建设、机房建设和管理、以及网络验收测试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及各级环保部门直属单位亦可参照执行。6.2规范的技术路线本规范的网络建设技术标准是目前较为通用的、被通信业界所认可的。各节点之间租用电信运行商提供的专网服务,该网络目前已经覆盖到了全国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节点,组网技术、安全技术、机房建设等采用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的通用标准。6.3定义解释环保电子政务内网5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保护局建设的用于电子公文传输、内部政务管理以及内部信息服务等的网络。电子政务内网为独立的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物理隔离。环保电子政务外网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各省、市、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部局域网通过专线互连,用于污染源监测数据传输、环保系统综合业务平台、以及数据共享的网络。电子政务外网为全国性互连网络,该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安全隔离。环保系统城域网指环境保护部连接其在京环保单位所形成的网络;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连接其同城环境保护单位所形成的网络;直辖市、各城市级环境保护局连接其同城环境保护单位所形成的网络。国家级环境信息广域网指环境保护部通过专线连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所形成的广域网。省级环境信息广域网指省级环境保护局通过专线连接省、自治区内各城市级环境保护局所形成的广域网。6.4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原则和基本流程1.网络建设应根据以下主要原则组建:a)应满足各政务部门的应用业务系统的要求;b)应利用已有的网络资源,与已有的专用政务网络兼容;c)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结构应以TCP/IP互连技术组建,即三层及三层以上统一采用TCP/IP协议栈,各种物理传输媒体之上采用多种协议栈的形式支持统一的IP层协议;d)应根据应用业务系统及安全保障的不同需求,满足可分级管理和控制等特殊需要,采用分布式组织架构进行分级、分权的管理;2.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应该经过立项阶段、确定监理公司及签订合同、招标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验收阶段和运行及维护阶段。66.5安全可靠、可管理、可控制和可扩展的网络,应具有服务分类和服务质量保障能力。全国环境信息网络骨干网网际互连描述全国环境信息骨干网网络主要由广域网、城域网、因特网三部分构成,其中广域网和城域网为本规范重点内容。骨干网络等级划分具体如下: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主干线路(一级骨干网络)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6M。各省级、自治区与其所属城市级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二级网络)可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2M。各城市至其所属县、区级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三级网络)可采用ADSL电路,利用VPN技术,带宽不低于512K。1.广域网描述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主干线路(一级骨干网络)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6M。各省级、自治区与其所属城市级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二级网络)可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2M。各城市至其所属县、区级环保局的网络互联(三级网络)可采用ADSL电路,利用VPN技术,带宽不低于512K。2.城域网描述环境保护部与在京环保单位的网络互联可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2M,环境保护部连接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带宽不低于100M。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与其同城环保单位的网络互联可采用SDH电路,带宽不低于2M。3.网络接入设备描述全国环境信息城域网络接入设备等级主要由设备所在节点角色功能来决定。环境保护部与在京环保单位的网络互联,环境保护部为一级核心节点,采用高端路由器,各在京环保单位建议采用低端路由器。各省级、自治区与同城环保单位的网络互联,各省、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为二级核心节点,采用中高端路由器,各同城环保单位可采用低端路由器。7全国环境信息广域网络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与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的网络互联(一级骨干网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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