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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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行政党务管理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研究和决定日常工作的会议。校长办公会要接受校党委监督,保证校长依法治校。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后,由校长决定。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以及校党委决议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第四条讨论落实学校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决定的实施意见和重要措施。第五条研究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学期工作安排、校长工作报告和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第六条研究教学改革、科技改革的方案,制定和实施总体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第七条讨论落实建立德育管理体制,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第八条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年度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和基建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调整和完善行政机构,健全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第十条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处室、系部的重要工作汇报。第十一条讨论处理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工会和有关行2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第十二条讨论有关重要文件,协调处理涉及多位分管校领导的工作,讨论需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问题和其他需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第三章议题的确定第十三条会议议题由职能部门向分管校领导提出需要讨论问题的建议,分管校领导报校长。议题确定后,由校长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第十四条会议的议题确定后,由提出议题的分管校领导在会前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并负责向会议汇报。第十五条会议应提高效率,凡分管领导或分管部门职责范围内能决定和解决的事,就不提交会议讨论,但应作一般通报。第四章会议的召开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成员由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需要,监察处长可列席会议。其它与会人员由校长决定。第十七条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校领导主持召开。第十八条校长办公会议一般1—2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时,如某议题涉及到参加会议成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该成员应主动回避。第五章议事的执行第二十条校长办公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和做出的决议,重要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有的决议要由职能部门根据《纪要》写成正式文件,由校长签发,上报下发有关部门。第二十一条会议内容应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未经允3许任何人不得泄露,要严肃保密纪律。第二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由校长办公室用“校长办公会决议执行通知单”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由各分管领导组织实施,校办协助督办,并跟踪调查,反馈信息,确保落到实处。第二十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定的重要问题应向党委报告。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ΟΟ六年二月4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党委会是学校议事决策,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党委职责的重要形式。第二条党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三条党委会议事范围:讨论制定贯彻上级精神的实施意见;学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与实施;学校人事、教学、学生、行政后勤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学校当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纪检、统战、群团工作;处理解决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党委领导人代表党委所作的讲话报告、以及向上级党委的请示;上报党组织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等。第四条提请党委会讨论的问题由党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对于决策性议题应事先做好调研论证,征求各方面意见,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第五条党委会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会议由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到会率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因工因病不能出席会议需向书记请假,议案有涉及到党委成员或其直系亲属时应回避。第六条党委会议事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委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少数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委提出,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第七条党委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对需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杜绝泄密,违者要追究责任。第八条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共南通体臣卫生学校党委会二OO二年八月5行政会议制度一、会议种类。学校行政会议主要有: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教职工大会,部门工作会议等。二、行政例会。校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校务委员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二次;部门工作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召开。特殊情况例外。三、会议通知。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教职工大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提前通知,明确议题。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负责通知。四、准时到会。与会人员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务必提前安排好手头工作,确保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五、会议签到。与会人员到会后应主动在签到处签名。到会不签名以缺席处理。请假人员有校长办公室在签到本上注明请假原因。教职工大会,部门工作会议由各部门组织签到。六、会议记录。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教职工大会必须分类建立会议记录本,有校长办公室负责记录。各部门必须建立部门会议、教职工大会记录本。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不开小会。需发表意见时应踊跃发言,直抒己见。会议期间,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应接待来客,不应在会场内走动。各级负责同志,应与会议要求及时进行传达贯彻落实。八、会议督查。为把各类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必须加强督查。校长室应通过部门汇报和深入相关部门或授权校长办公室督查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校长办公室应根据校长室授权,负责督查、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各类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6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机构。学校每年要举行一次教代会,要通过教代会全体会议以及闭会期间执委会议等各种形式听取、讨论和审议学校重大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二、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行政领导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作积极性。三、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议案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四、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其他职工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10%。如代表因故调离学校,由所在部门(组)的教工补选代表。五、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六、教代会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意见后提名,经党委研究后,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7-11人,其中教师占多数。七、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工迫切关心的热点问题,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提交大会通过。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八、教代会要在党委领导下,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九、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及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督查工作。十、坚持会前会后向上级工会报告的制度。校工会委员会7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是建设学习型单位的一个抓手。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组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的组织1、参加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成员由学校领导、各行政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团委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人员任秘书。二、学习组长、副组长和秘书的主要职责1、中心组组长要根据上级党委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日程安排;组织好中心组的学习和讨论,做好中心组学习检查和总结工作。2、副组长要协助组长做好学习工作,在组长外出期间,负责好学习,同时给予行政上的保障和支持。3、中心组秘书要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组长的意见,提供相关学习资料,落实会务准备工作,做好学习登记和讨论记录,资料归档。三、学习的主要任务、内容、时间、形式和要求1、主要任务:中心组以学习理解当前党和国家的重要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主要任务,目的在于提高对上级重要精神的理解能力,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提高执行能力。2、学习内容:(1)党和国家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的主要精神;(2)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会议和领导讲话的主要精神;(3)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4)与学校重点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和管理理论等等。83、学习时间: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个月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4、学习形式: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联组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5、学习要求:(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便于个人做好准备,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2)时间和要求落实: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并在教工大会上做好述学。(3)学习组长、副组长要围绕中心组学习的要求,探索学习形式,创新学习方法。四、学习的检查和考核1、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和要求。建立中心组学习资料和档案,以备考核、检查。2、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内容,结合本职工作,每年要完成1-2篇论文或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3、党组织每年要对中心组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4、中心组学习情况列入党组织工作年度考核。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9关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修改稿)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高校和厅直属中专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精神,为提高学校行政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管理,有效实施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之目的,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校务公开,确保干部权力阳光运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依照“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原则,加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学校的力度,建立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各个层面的有效监督,促进学校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校办牵头协调,纪委、工会实施监督,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学校民主监督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对监督机制直线领导,并具体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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